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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是亲哥

    丁振华与周云梅还有一个大儿子,丁振华十几岁去当兵,后来家里给安排娶了周云梅。两口子关系不错,虽然聚少离多,但周云梅还是怀上了。生下儿子丁卫红后这头还没来得及跟丁振华报喜,就收到了他受伤的消息。

    不久后丁振华因伤转业,被安排在了城里,成为收音机厂的一名普通工人。

    这个收音机厂原本是生产军用通信设备零部件的,后来转了民用才成为了现在的收音机厂,但还是有不少军人转业后被安排过来。

    丁振华不是其中最出色的,也不是最特殊的,因此即使成为工人,他也没办法把妻子儿子都带进城,自己也是与别人一起住在一个小单间里,十分不方便。

    为此周云梅颇不是滋味,如果丁振华没有转业,每个月的津贴可是要多得多。而且在部队还没有多少花销,丁振华一贯是把所有津贴都寄回来给她的。当了工人以后,工资变少了不说,每个月在厂子里少说也要花掉十块钱。

    手里的钱变少了,周云梅虽然有些不高兴,但她并没有把情绪发泄在男人身上。毕竟丁振华转业之后也是有好处的,虽然她还在乡下,但男人只要有假都能从城里回来,两口子见面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不少。

    不过一些闲言碎语她却听进了耳朵里,大家都在说她生的儿子跟丁振华命里相冲,就连婆婆和妯娌背地里也在嘀咕。周云梅初时还十分生气,可又一思索,原本她男人在部队干得好好的,儿子一出生他就被迫转了业,心里不由一阵打鼓。

    周云梅原本一腔母爱顿时凉了下来,不过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算心里这般想,她到底也不曾薄待,只是少了那么一份爱。

    她却不知道对于孩子来说,需要的恰恰就是属于父母的爱。

    丁卫红长到三岁那一年,周云梅又怀孕了,并且在得到怀孕消息后不久丁振华终于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一间房,并且工资也从二十多涨到了三十六块七毛五。

    有了住的地方,周云梅便时常往城里去,丁振华也很高兴妻子能陪在身边。

    那段时间厂子里十分忙碌,从外面招了不少临时工。周云梅有些心动,加上自己孕期最危险的前三个月已经过了,在乡下还不是得下地干活,便让丁振华托关系给自己也谋求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

    放在之前丁振华肯定做不到这事,正好碰上曾经的战友也转业了,而且在厂子里还有个不大不小的职务。本来厂里就缺人,战友求上门这事儿又不难办,周云梅很快就得到通知上岗了。

    手脚麻利且说话漂亮的周云梅很快适应了自己的生活,便也长期落脚在城里。由于只有一间房,自己又怀着孕还得上班,如果把儿子丁卫红也从乡下接来,她根本就照顾不过来。便跟丁振华商量,反正儿子在乡下也有婆婆看着,大不了每个月给婆婆孝敬五块钱。

    周云梅这次相当大方,不仅仅是因为丁振华涨了工资,还有她自己每个月也有十几块的收入。加上两个人住在一起,不用丁振华再吃食堂,十块钱的开支足够两个人花用。每个月能还攒下三四十块钱,给婆婆的钱她也就不心疼了,还能得个孝顺的名声。

    作为儿子的丁振华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常年在外的他也没有孩子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想法。毕竟乡下娃儿都是放养,他小时候也是这般长大,实在不用费什么心力劲儿,又吃不了几口饭,相当于他娘白白得了这五块钱。

    在乡下地头家里有壮劳力,吃喝是不用愁,但一年忙到头手里也攒不下两块钱。所以对丁婆子每个月能得五块钱,二儿媳妇宋小翠可是羡慕得紧,总想着从婆婆手里掏两块钱出来。而且不仅是她,大队里也有不少人羡慕,因此爱说丁家闲话的人也就更多了。

    丁瑶对这个哥哥没什么了解,因为总共都没有见过几次面,除了过年时往常周云梅都不怎么带她回乡下。

    虽然书中对丁卫红的描写很少,但丁瑶知道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那本书的后半部分曾对丁卫红做出过描述,说他父母亲缘淡薄,性格十分极端阴鸷,对什么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这也是他能凭着以死搏命的冲劲儿站得比别人高的原因。

    但是他再厉害也逃脱不了反派的命运,因为手下人犯的一桩案子牵扯到了书中的男主,最后在与男主朋友的对决中输给了正义。虽然最后书里没有写,但等待他的大概只有一声木仓响。

    而如今已经十岁的丁卫红还在乡下受着村里小孩的嘲笑,因为父母妹妹都在城里过着好日子,只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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