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奖励(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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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绢这个游戏是岑云阔提议的,为防作弊,简三芝亲自圈了个蔽灵阵。不过对于修道之人而言,一旦入门,五感都会提升,敏感远胜凡人,不是简单屏蔽灵气就可以抹掉这种优势,蔽灵阵只是聊胜于无。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众人围圈而坐,一人拿手绢在众人背后缓慢行走,要悄无声息地将手绢丢在某一人背后,那人需迅速发觉,在丢手绢的人坐回自己原位上时捉住他。若能捉住,则被捉住的人接受惩罚,讲个大家应当都没有听过的故事;若不能捉住或没有察觉,则被丢手绢在身后的那位要讲个故事。孩子们年纪小,若讲不来故事,可以换成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
方才那一轮,扑通被捉到,他大大方方地秀了秀自己的饶风剑法,可惜太不标准,除了岑云阔和锦之没人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剑法,只有简三芝,出于对扑通的喜爱和好心,鼓了鼓掌,夸他舞得好。
扑通骄傲地扬起头,待岑云阔给燕厉讲完游戏规则,便捏着帕子,转起圈,思量要将手帕丢在谁身后。
小孩子们只当这是个普通游戏,玩得嘻嘻哈哈快快乐乐,岑云阔却在通过大家讲的故事尝试拼凑这个世界的真实模样。
之前几个门派在青青客栈一闹,让岑云阔意识到了一件事。他读过原著不假,但在印象中,原著剧情俗套,乏善可陈,他隐约记得自己读这个故事时还在心中嘲讽过,作者为了推动主角的升级发展之路,为虐而虐不说,还强行让主角跑遍了大半个中州地图,剧情逻辑满是漏洞,偌大中州,出场的角色门派只有小猫三两只,而且最后的结尾停留在燕厉以参悟境在中州称霸几千年之后,终于迎来小雷劫。从整个世界观架构来看,这很像没写完。
原著描写不完善,这么长时间过去,岑云阔除了主线剧情以外也忘得差不多,此前他只把这里当成一个单薄的小说世界,态度轻视,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遭,才郑重起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回家,也得有命回啊。
扑通转了三圈,终于撒了手。
他一边跑回自己的座位一边吃吃笑,在座的除了岑云阔和燕厉全都境界高深,不用往后摸也知道那手绢没落到他们身后,结果燕厉见别人不动,他也没动。
扑通坐回自己原先的位置,一边笑一边拍着手掌道“二哥到你啦”
燕厉懵了懵,这才骤然回过头,看到身后落的那只手帕。
岑云阔笑道“好,那让小燕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吧。”
燕厉抿了抿唇,把手绢在手里揉了揉。他从小没听过什么故事,只听过幽娘对镜梳妆时的自言自语和对他不满时的训斥。
若非如此,他也不至于因为岑云阔对他好就巴巴地跟着他到处跑了。燕厉察觉到他太过用力地把手绢绞在手指上,立刻松开了。他抬头,发现大家都在看他,局促地张了张嘴,说了一个他小时候喂小鹿的故事。
澎城离大苍很近,附近除了酉梅林,还有山有谷。
山谷中有鹿,人畜无害,易猎;肉质鲜美,好吃。久而久之,鲜鹿肉就成了澎城的一道特色菜,价格昂贵,滋味可口。有一年,燕厉和现在的扑通差不多大,七八岁,有个客人付的嫖资是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鹿。
燕厉养了小鹿两年。
他隐去这头小鹿的“嫖资”身份,说了很多养鹿的趣事。
燕厉最后说,小鹿长到两岁,已经很大了,他却还是个小孩,幽娘让他带小鹿出去遛溜,绳子套在小鹿角上,结果到了街上,小鹿跑得飞快,反而是燕厉被小鹿遛。
大家听了都在笑,燕厉也跟着抿唇弯了弯嘴角,只有岑云阔没笑。
他记得这个故事。原著里这个情节出现在燕厉离开青青客栈后,他在大苍中迷了路,很是流落了一段时间,当然,这期间自然也摘取了千年难遇的灵药若干、暗中看人争斗捡漏数次以及偶然闯进大能陵墓一座。在这些以外,燕厉曾遇到过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黑熊,那天燕厉刚为了一株灵药与凶兽大打一架,伤势不比小黑熊轻,他逃跑途中看见它,缓缓驻足,很是犹豫了一番。
燕厉因为小时候养过小鹿,所以其实很喜欢动物。动物会听他倾诉,会依恋他,会带给他快乐。但动物也孱弱愚笨,很容易失去。
出去遛小鹿那天是燕厉最后一次看到他养的小鹿,那天幽娘甚至没让他带着小鹿回家,黄昏时分,她在巷子口拦下燕厉,把鹿牵走了。当晚,她再回来,带着一袋灵石,一小碟鹿肉,她自己吃了两块,剩下的给了燕厉。
燕厉双手捧了瓷碟,傻傻地发愣。
幽娘对着镜子擦掉被亲得晕开的口脂,说“果然好吃得很呢”
燕厉捧着小碟子的手微微颤抖,他无声地吸了一下鼻子,眨了眨眼以缓和酸涩的眼睛。
幽娘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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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绢这个游戏是岑云阔提议的,为防作弊,简三芝亲自圈了个蔽灵阵。不过对于修道之人而言,一旦入门,五感都会提升,敏感远胜凡人,不是简单屏蔽灵气就可以抹掉这种优势,蔽灵阵只是聊胜于无。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众人围圈而坐,一人拿手绢在众人背后缓慢行走,要悄无声息地将手绢丢在某一人背后,那人需迅速发觉,在丢手绢的人坐回自己原位上时捉住他。若能捉住,则被捉住的人接受惩罚,讲个大家应当都没有听过的故事;若不能捉住或没有察觉,则被丢手绢在身后的那位要讲个故事。孩子们年纪小,若讲不来故事,可以换成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
方才那一轮,扑通被捉到,他大大方方地秀了秀自己的饶风剑法,可惜太不标准,除了岑云阔和锦之没人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剑法,只有简三芝,出于对扑通的喜爱和好心,鼓了鼓掌,夸他舞得好。
扑通骄傲地扬起头,待岑云阔给燕厉讲完游戏规则,便捏着帕子,转起圈,思量要将手帕丢在谁身后。
小孩子们只当这是个普通游戏,玩得嘻嘻哈哈快快乐乐,岑云阔却在通过大家讲的故事尝试拼凑这个世界的真实模样。
之前几个门派在青青客栈一闹,让岑云阔意识到了一件事。他读过原著不假,但在印象中,原著剧情俗套,乏善可陈,他隐约记得自己读这个故事时还在心中嘲讽过,作者为了推动主角的升级发展之路,为虐而虐不说,还强行让主角跑遍了大半个中州地图,剧情逻辑满是漏洞,偌大中州,出场的角色门派只有小猫三两只,而且最后的结尾停留在燕厉以参悟境在中州称霸几千年之后,终于迎来小雷劫。从整个世界观架构来看,这很像没写完。
原著描写不完善,这么长时间过去,岑云阔除了主线剧情以外也忘得差不多,此前他只把这里当成一个单薄的小说世界,态度轻视,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遭,才郑重起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回家,也得有命回啊。
扑通转了三圈,终于撒了手。
他一边跑回自己的座位一边吃吃笑,在座的除了岑云阔和燕厉全都境界高深,不用往后摸也知道那手绢没落到他们身后,结果燕厉见别人不动,他也没动。
扑通坐回自己原先的位置,一边笑一边拍着手掌道“二哥到你啦”
燕厉懵了懵,这才骤然回过头,看到身后落的那只手帕。
岑云阔笑道“好,那让小燕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吧。”
燕厉抿了抿唇,把手绢在手里揉了揉。他从小没听过什么故事,只听过幽娘对镜梳妆时的自言自语和对他不满时的训斥。
若非如此,他也不至于因为岑云阔对他好就巴巴地跟着他到处跑了。燕厉察觉到他太过用力地把手绢绞在手指上,立刻松开了。他抬头,发现大家都在看他,局促地张了张嘴,说了一个他小时候喂小鹿的故事。
澎城离大苍很近,附近除了酉梅林,还有山有谷。
山谷中有鹿,人畜无害,易猎;肉质鲜美,好吃。久而久之,鲜鹿肉就成了澎城的一道特色菜,价格昂贵,滋味可口。有一年,燕厉和现在的扑通差不多大,七八岁,有个客人付的嫖资是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鹿。
燕厉养了小鹿两年。
他隐去这头小鹿的“嫖资”身份,说了很多养鹿的趣事。
燕厉最后说,小鹿长到两岁,已经很大了,他却还是个小孩,幽娘让他带小鹿出去遛溜,绳子套在小鹿角上,结果到了街上,小鹿跑得飞快,反而是燕厉被小鹿遛。
大家听了都在笑,燕厉也跟着抿唇弯了弯嘴角,只有岑云阔没笑。
他记得这个故事。原著里这个情节出现在燕厉离开青青客栈后,他在大苍中迷了路,很是流落了一段时间,当然,这期间自然也摘取了千年难遇的灵药若干、暗中看人争斗捡漏数次以及偶然闯进大能陵墓一座。在这些以外,燕厉曾遇到过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黑熊,那天燕厉刚为了一株灵药与凶兽大打一架,伤势不比小黑熊轻,他逃跑途中看见它,缓缓驻足,很是犹豫了一番。
燕厉因为小时候养过小鹿,所以其实很喜欢动物。动物会听他倾诉,会依恋他,会带给他快乐。但动物也孱弱愚笨,很容易失去。
出去遛小鹿那天是燕厉最后一次看到他养的小鹿,那天幽娘甚至没让他带着小鹿回家,黄昏时分,她在巷子口拦下燕厉,把鹿牵走了。当晚,她再回来,带着一袋灵石,一小碟鹿肉,她自己吃了两块,剩下的给了燕厉。
燕厉双手捧了瓷碟,傻傻地发愣。
幽娘对着镜子擦掉被亲得晕开的口脂,说“果然好吃得很呢”
燕厉捧着小碟子的手微微颤抖,他无声地吸了一下鼻子,眨了眨眼以缓和酸涩的眼睛。
幽娘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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