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7.红烧肉(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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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红烧肉
宣慕之赶紧爬起来了。
这大块猪肉可花了他不少的钱,他可不能浪费掉。至于和系统聊天,什么时候都可以。
宣慕之发现汤汁已经耗下去一多半了,赶紧放盐。
“宣煊,火撤掉。”灶膛里的柴禾撤出去,里面还是能保持一段时间余温的,只要把最后一点汤汁耗下去就可以出锅了。
“慕之没事吧”
“没事,刚才可能火熏的,现在好多了。”宣慕之本来就没事,吴伯看了他几眼也就放心了。
“对了,慕之这些钱你拿着。”吴伯递过去一个荷囊,“当做这个月的饭钱。”
宣慕之看了吴伯一眼笑了起来,“吴伯,吃顿饭而已,您还真给钱。而且您也看出来了,我们现在不差吃饭的钱的。”
“说好的事情。”吴伯虎着脸,将荷囊塞到了宣慕之手里。“你自己赚的钱,留着买房子。而且以后你们上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吴伯,我有一件事想问您”宣慕之顿了一下,“要是我们搬到南区去,您跟不跟我们一起去”
“我我就不去了。”吴伯摇摇头,“我一个人闲散自在惯了,还是在这里吧。”
“哦”宣慕之低下头没吭声。
其实他是很想吴伯能跟他们一起去南区的。除了这些日子相处有些感情了,也是他目前找不到什么可以相帮。吴伯的手艺非常好,宣慕之手里的图纸,只有他能帮忙制作。有技术且信任的人宣慕之认识的不多,而吴伯两者皆具。
“怎么了不太高兴”吴伯看了宣慕之一眼说道。
“没有。”宣慕之摇摇头,他就是有些沮丧,没有吴伯帮忙,他要回家恐怕要用更多时间。
吴伯无声地笑了。这小孩不太会掩饰自己的心情,嘴上说没有,却一脸的郁闷。
大锅里的红烧肉很快就好了,一掀开锅盖,浓郁的香味顿时充斥在屋里。
这下不光宣煊一个劲儿地抽鼻子,就连吴伯都站起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宣慕之往外盛。
“我还真不能让你们俩自己去南区”吴伯小声嘀咕了一句,“要不然以后我吃什么啊”
声音虽然小,但是宣慕之还是听到了。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低着头笑了一下,将盘子放到桌子中间,“你们先尝尝,我炒两个菜。宣煊,看看米饭熟了没有。”
一道红烧肉就足够了,又清炒了一盘小白菜、一盘豆芽。
后面两道菜炒得很快,端上桌的时候宣慕之才发现吴伯和宣煊都没有吃,而是在等着他。
“怎么不先吃”宣慕之面前已经摆上了一碗大米饭。
“吃”
因为是大锅炖的,宣慕之刻意将肉的块切的比较大,主要是大灶的火不好掌握,生怕肉炖过火了。不过大块有大块的好吃,最显著的一个好处就是这小孩拳头大小的一块肉,夹到碗里时候,满足感那是杠杠的。
虽然没有酱油,但是宣慕之糖色炒得很好。他因为心脏问题不能做一些剧烈的活动,所以经常跟在母亲身边看木母亲做饭,看得多了,自己做的也很顺手。
宣煊年纪太小,这么大块的红烧肉夹起来比较费劲,好哥哥宣慕之直接帮他夹到了碗里。
红烧肉颜色酱红,汤汁浓稠,在大块肉上缓缓流下,仿佛是浓稠的糖浆一般。用筷子夹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呈现白色,且有汁水沁出。
这么大块的肉,自然不能整个放嘴里,夹开成两半用筷子送到嘴边,颤颤巍巍的红烧肉视觉冲击极大,让宣煊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下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犹如对待什么易碎之物般地凑过去,轻轻咬下一口。
红烧肉软糯,因为炖得火候足够,肉皮已经炖出了胶质。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切入肉中那一瞬间的感觉,美妙的让人从头顶到脚指头尖都开始散发一种满足感。仿佛这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在冒起粉红色的泡泡了。
说起红烧肉,自然是要五花三层的最好,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彼此相间,肥肉油脂早就炖出去了,变得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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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红烧肉
宣慕之赶紧爬起来了。
这大块猪肉可花了他不少的钱,他可不能浪费掉。至于和系统聊天,什么时候都可以。
宣慕之发现汤汁已经耗下去一多半了,赶紧放盐。
“宣煊,火撤掉。”灶膛里的柴禾撤出去,里面还是能保持一段时间余温的,只要把最后一点汤汁耗下去就可以出锅了。
“慕之没事吧”
“没事,刚才可能火熏的,现在好多了。”宣慕之本来就没事,吴伯看了他几眼也就放心了。
“对了,慕之这些钱你拿着。”吴伯递过去一个荷囊,“当做这个月的饭钱。”
宣慕之看了吴伯一眼笑了起来,“吴伯,吃顿饭而已,您还真给钱。而且您也看出来了,我们现在不差吃饭的钱的。”
“说好的事情。”吴伯虎着脸,将荷囊塞到了宣慕之手里。“你自己赚的钱,留着买房子。而且以后你们上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吴伯,我有一件事想问您”宣慕之顿了一下,“要是我们搬到南区去,您跟不跟我们一起去”
“我我就不去了。”吴伯摇摇头,“我一个人闲散自在惯了,还是在这里吧。”
“哦”宣慕之低下头没吭声。
其实他是很想吴伯能跟他们一起去南区的。除了这些日子相处有些感情了,也是他目前找不到什么可以相帮。吴伯的手艺非常好,宣慕之手里的图纸,只有他能帮忙制作。有技术且信任的人宣慕之认识的不多,而吴伯两者皆具。
“怎么了不太高兴”吴伯看了宣慕之一眼说道。
“没有。”宣慕之摇摇头,他就是有些沮丧,没有吴伯帮忙,他要回家恐怕要用更多时间。
吴伯无声地笑了。这小孩不太会掩饰自己的心情,嘴上说没有,却一脸的郁闷。
大锅里的红烧肉很快就好了,一掀开锅盖,浓郁的香味顿时充斥在屋里。
这下不光宣煊一个劲儿地抽鼻子,就连吴伯都站起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宣慕之往外盛。
“我还真不能让你们俩自己去南区”吴伯小声嘀咕了一句,“要不然以后我吃什么啊”
声音虽然小,但是宣慕之还是听到了。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低着头笑了一下,将盘子放到桌子中间,“你们先尝尝,我炒两个菜。宣煊,看看米饭熟了没有。”
一道红烧肉就足够了,又清炒了一盘小白菜、一盘豆芽。
后面两道菜炒得很快,端上桌的时候宣慕之才发现吴伯和宣煊都没有吃,而是在等着他。
“怎么不先吃”宣慕之面前已经摆上了一碗大米饭。
“吃”
因为是大锅炖的,宣慕之刻意将肉的块切的比较大,主要是大灶的火不好掌握,生怕肉炖过火了。不过大块有大块的好吃,最显著的一个好处就是这小孩拳头大小的一块肉,夹到碗里时候,满足感那是杠杠的。
虽然没有酱油,但是宣慕之糖色炒得很好。他因为心脏问题不能做一些剧烈的活动,所以经常跟在母亲身边看木母亲做饭,看得多了,自己做的也很顺手。
宣煊年纪太小,这么大块的红烧肉夹起来比较费劲,好哥哥宣慕之直接帮他夹到了碗里。
红烧肉颜色酱红,汤汁浓稠,在大块肉上缓缓流下,仿佛是浓稠的糖浆一般。用筷子夹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呈现白色,且有汁水沁出。
这么大块的肉,自然不能整个放嘴里,夹开成两半用筷子送到嘴边,颤颤巍巍的红烧肉视觉冲击极大,让宣煊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下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犹如对待什么易碎之物般地凑过去,轻轻咬下一口。
红烧肉软糯,因为炖得火候足够,肉皮已经炖出了胶质。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切入肉中那一瞬间的感觉,美妙的让人从头顶到脚指头尖都开始散发一种满足感。仿佛这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在冒起粉红色的泡泡了。
说起红烧肉,自然是要五花三层的最好,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彼此相间,肥肉油脂早就炖出去了,变得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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