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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夏笑眯了眼,没有丝毫气恼地拆起东西来,嘴里还不时赞叹出声:“好大一堆丝线,颜色齐全,用料好,哇,里面还有金线和银线,天啦噜……”

    “这是……”

    将上面那些膨松的丝线清理出来后的林初夏,就看见了铺满整个包裹底部的布料,感受着手下那细腻柔滑的触感和羊毛呢特有的厚度,又拎出来看了看尺寸,不由得笑眯了眼。

    “正红色给老妈,藏蓝色给爸,咖啡色给宇儿,灰色给爷爷,宝蓝色给二爷,最后这块浅咖色的给我……”

    果然,统子也是“面冷心软”的呢!瞅瞅,看似随手丢出来的包裹里,满满当当都是正合用的。每一块面料都有十米,别说秋冬三季必备的长短大衣,就是再额外做一件小马夹和一条长裤都绰绰有余。

    然而,惊喜远不止。

    将这些布料全部清理出来后,林初夏才发现,原来,包裹底部之所以会那样硬硬的,很有几分纹路和折痕的感觉,并不是因为一块块摞起来的羊毛呢,而是靠着一个和包裹等大的盒子撑起来的。

    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怀着一种类似于“解迷”般疑惑好奇心的林初夏,在打开盒子后,也忍不住惊呼一声:“斗篷?”

    是的,还是一件狐狸皮毛做成的斗篷!真狐狸皮,野生的那种!!

    看大小,别说现在才153cm的林初夏,就是再过一年,在初级基因液的调理下,循序渐进般长到160cm甚至170cm的林初夏,都能穿。真要说区别,就是现在穿的话,是齐膝的长斗篷,等再长高一些,就会变成齐腰的短斗篷。

    但,不论是长斗篷,还是短斗篷,都特别地好看,还特别地昂贵!

    看款式,别说现在,就是十年,二十年后都不会过时,经典中又带出几分复古。穿起来,并没有贵夫人的雍容华贵,却多了几分独属于少女特有的青葱和俏皮。

    十几岁的小姑娘穿,正合适,二十来岁的少女穿,很俏皮,三十来岁的女人穿,打眼望去,就会觉得年轻了几分,很有减龄的感觉。

    除此之外,这样的斗篷,林初夏并没有在系统商城里看到过。

    “统啊,你们系统有个专属论坛吧?上面不仅能交流各种信息,还能‘以物易物’?”

    “大出血”的系统,不想搭理林初夏,毫不犹豫地丢了张“废话”的表包后,就又独自蜷缩在一旁,静静地舐起伤口来。

    林初夏笑了,该说,生活处处是惊喜吗?瞅瞅,不过是习惯地坑了把系统,就得到了这样的信息……

    午后的蝉鸣声,让人昏昏睡。

    放以前,这个时候,林浩宇早就躺在舒适的凉席上,在风扇的转动声中“梦周公”了。而,今天嘛?

    “唔……哈……”林浩宇张着大嘴,又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一脸可怜又无助地看着坐在缝纫机前做衣服的林初夏。

    可惜,林初夏仍然视若无睹。甚至,林浩宇还敏锐地感觉到,那传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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