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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康之耻,大宋之耻,汉家之耻,华夏之耻!

    靖康之难,最是汉家女子之难,最是华夏男儿之耻!

    靖康之金,残暴、凶狠、恶毒、狞戾,它们已非半兽,而是畜生不如!

    《南征录汇》记:十二月初十日,宋臣“吴开、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女乐各五百人入贡……”这些女性,就是宋王朝献给金人的最早的贡品。

    “议和”在继续,女性是必不可少的条款。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协议云:“……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贡大金。”

    该协议还规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抵)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平时靠百姓供养,妻女伺候;危时牺牲百姓,奉送女子。从正月二十八日起,宋皇宋庭开始履行协议。最早向金军营寨输送的女性是蔡京、童贯、王黼的家属和歌伎各二十四人,其中福金帝姬(公主)作为蔡京家中的女眷也在遣送之列,被送往皇子寨。史载,福金帝姬见到斡离不(即金兵统帅完颜宗望,金太祖第二子,故又称二皇子)后,“战栗无人色”,斡离不令其婢李氏将福金帝姬灌醉,乘机对其实施强暴。福金帝姬是“靖康之难”中第一个被金人蹂躏的宋朝公主。

    尽管开封府官员刮地三尺,也无法满足金人的索求。为苟延残喘,无耻的徽、钦二宗开始依“附加条款”拿妇女抵债。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妇女押往金营外,还搜拿京城民女充数。这些被强行抓来的女性“皆蓬头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而开封府尹徐秉哲为了邀功,竟“自置钗衫、冠插、鲜衣”,将上自嫔御、下及乐户的五千名妇女盛装打扮送出京城,交付给金军。

    所谓“帝姬”,即公主;所谓“王妃”,即皇帝的妻妾或儿媳;“宗姬”指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指诸皇族女子(县主)……可怜都是金枝玉叶,竟被她们鲜廉寡耻的父、祖,亲手送给敌人蹂躏,其惨痛又何如哉!

    执事官员在《开封府状》中“用情统计”了一份详细的账单,为我们保存了这页耻辱的见证。账单上各类妇女都明码实价,与金人开列的完全相同。兹实录如下: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仅此一次,用来折价抵债的各类女子竟然多达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五人。这是一场多么大的劫难啊!

    从被送入金军营寨的那一刻起,这些女性的噩梦就开始了。

    金军将领如同分配牲畜一样瓜分这些特殊的战利品。在第一批被押解到金营的妇女中,“国相(粘罕、斡离不)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其后随着贡女的大量涌入,“施恩”范围也逐渐遍及下层。她们被迫更换舞衣,给金军将领献舞劝酒,供金军将领摧残与蹂躏,稍有反抗,即遭屠戮。

    五日夜,完颜宗翰(即粘罕)宴请手下将领,令宫嫔换装侍酒,有郑氏、徐氏、吕氏三女抗命不从,被当场斩杀。另一人因不堪侮辱,用箭头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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