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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着了,等到醒来时第一时间拿起了电话,没有从华夏打来的电话。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只要电话有动静,洛夫德库拉都会浑身一阵紧张,然后王宇飞始终没有打电话来询问,更让人不解的是,宇馨科技甚至没有理会加州法院电邮的传票,似乎根本不愿意理会大洋另一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般。
到是联盟内的那些大佬们跟他联系的很勤快,最初几天几乎每天都有人来询问王宇飞的反应,但当得知对方始终没有来电询问时,便也都沉默了。
这显然很不正常。
洛夫德库拉也想过给王宇飞打个电话,打探打探这个华夏大科学家的口风,但终究还是不想节外生枝。
言多必失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万一哪句话说错了,惹来麻烦,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反正大家的要求只是拖到这场官司打完,有了判决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何必要多此一举?
就这样洛夫德库拉干脆就开始数起了日子,日夜盼望着这场官司早日打完,有了结果之后他找个机会直接辞职,然后退休,然后开始他的新人生。
……
脸书在加州法院提起商业诉讼,另一方不但是个华夏企业,甚至还缺席审判,结果自然没有任何悬念。
更别提这还不止是脸书一家想要跟宇馨科技打官司,脸书背后还有无数强有力的企业在推动这场跨国合同官司的进程,所以根本没要一个月,从脸书提起诉讼开始算起,第二十三天,法院便在宇馨科技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有了一审结果。
毫无疑问,宇馨科技直接败诉。
脸书每年必须将百分之四十的算力无偿借用宇馨科技200天的合同条款被判定为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为由,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换而言之,按照判决脸书将可以不在执行该合同。
判决书下了之后,第一时间再次电邮给了宇馨科技。
联盟内部有资格接触到整件事的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都在等待着这封电邮之后宇馨科技的可能出现的反应。
要知道整个英美法系都是遵循判例法原则。
所谓的判例法原则就是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将来某一天最高法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换句话说,这次官司在加州法院,法院判决脸书赢了,那么未来联盟内任何一家公司以相同理由,或者集体向美国任何一家法院发起诉讼,最终判决基本上都是相同的结果。
只有一种可能,会让判决改写,那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突然想不通要对类似案子做出全新的司法解释,表态类似案件已经换一种处理方式。
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
虽然美国的大法官都是终身制,但是让他们为一家华夏高科技企业去做司法解释,得罪本国的一票高科技企业,除菲是脑袋真的秀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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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着了,等到醒来时第一时间拿起了电话,没有从华夏打来的电话。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只要电话有动静,洛夫德库拉都会浑身一阵紧张,然后王宇飞始终没有打电话来询问,更让人不解的是,宇馨科技甚至没有理会加州法院电邮的传票,似乎根本不愿意理会大洋另一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般。
到是联盟内的那些大佬们跟他联系的很勤快,最初几天几乎每天都有人来询问王宇飞的反应,但当得知对方始终没有来电询问时,便也都沉默了。
这显然很不正常。
洛夫德库拉也想过给王宇飞打个电话,打探打探这个华夏大科学家的口风,但终究还是不想节外生枝。
言多必失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万一哪句话说错了,惹来麻烦,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反正大家的要求只是拖到这场官司打完,有了判决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何必要多此一举?
就这样洛夫德库拉干脆就开始数起了日子,日夜盼望着这场官司早日打完,有了结果之后他找个机会直接辞职,然后退休,然后开始他的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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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在加州法院提起商业诉讼,另一方不但是个华夏企业,甚至还缺席审判,结果自然没有任何悬念。
更别提这还不止是脸书一家想要跟宇馨科技打官司,脸书背后还有无数强有力的企业在推动这场跨国合同官司的进程,所以根本没要一个月,从脸书提起诉讼开始算起,第二十三天,法院便在宇馨科技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有了一审结果。
毫无疑问,宇馨科技直接败诉。
脸书每年必须将百分之四十的算力无偿借用宇馨科技200天的合同条款被判定为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为由,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换而言之,按照判决脸书将可以不在执行该合同。
判决书下了之后,第一时间再次电邮给了宇馨科技。
联盟内部有资格接触到整件事的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都在等待着这封电邮之后宇馨科技的可能出现的反应。
要知道整个英美法系都是遵循判例法原则。
所谓的判例法原则就是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将来某一天最高法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换句话说,这次官司在加州法院,法院判决脸书赢了,那么未来联盟内任何一家公司以相同理由,或者集体向美国任何一家法院发起诉讼,最终判决基本上都是相同的结果。
只有一种可能,会让判决改写,那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突然想不通要对类似案子做出全新的司法解释,表态类似案件已经换一种处理方式。
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
虽然美国的大法官都是终身制,但是让他们为一家华夏高科技企业去做司法解释,得罪本国的一票高科技企业,除菲是脑袋真的秀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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