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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带马甲的重骑兵,都搭有附属的扈从,合起来有一千三百多人,能对付五千轻骑兵不止,王刺史这句话没说错,这是老夫的家底儿了。你带他们抢高平,给李筠一个下马威,王刺史的轻骑兵会很快跟上,老夫的步军虽然慢,但最后会出现,结束战斗。”

    “多谢点检!”

    “那就去吧。”

    “点检,徐矜家开药铺出身,通一点医术,如果不嫌弃,想请一下您的脉。”

    慕容延钊伸出了手,“这几个月,身体容易疲累。”

    徐矜按上去才大吃一惊:慕容延钊的命不长了。

    他的肝就像一盏残灯,即将燃烧殆尽。

    “点检要速速吃保肝的药物,现在您是在透支自己的性命了。”徐咏之低声说。

    他拿来笔纸,写了一个方子。

    “最好在军中就吃上,让军医给您煎药,回去我再找山字堂的老先生们给您会诊一下。”

    “你费心了。”慕容延钊点点头,把方子拿了。

    徐咏之拿了军令,出去调兵。

    “咏之兄,”张德均跟出来轻声说,“我会盯着王全斌的,不会让你孤立无援。”

    徐咏之握了握张德均的手,点兵去了。

    慕容家的家世,可以上溯到十六国时期的几个燕国,一直都是鲜卑人当中最善战多谋的家族,但是到了唐和五代,慕容家的人早就已经放下了帝王之梦,安心地给各镇的藩镇充当优秀的指挥官。

    慕容延钊的骑兵确实让人喜欢,一水的明光甲,有盛唐时期的威严。

    这东西非常贵,可不是简单的两块铁板前胸后心一夹,就能够上阵打仗的。

    那是钢,把铁反复锻打成钢,最后敲成薄薄的钢板,做出弧线,表面还要抛光、防锈,才能做出银光闪闪的甲胄。

    马甲是生牛皮装具,要害地方加了鳞甲片。

    骑士们的扈从也不是平庸之辈,他们是一些年轻的士兵,骑着驽马和骑士们行军,战斗的时候负责看守马匹、行李,还能使用长枪和弩箭掩护骑士、救护伤员、割取首级。

    这支军队就得价值千万吧。

    老头确实是把家底都掏给他了。

    徐咏之也是暗暗感激,这个垂死的老头还有一些不甘。

    其实无论是拼命劳作的人、还是死命挣钱的人,还是日日酒色的人,他们都在做同一件事,和死亡竞争,和死亡搏斗,多做事或者多享乐,都会让生命显得更长。

    死亡让人生变得绝望。

    但如果没有死亡,整个人类都会变得绝望。

    有的人在死前会毁灭一切,因为一切都再也和自己无干,但是也有的人到了生命的尾巴上,会把灵魂和希望寄托给年轻人,慕容延钊就是这样的人。

    徐咏之心怀感激地带着五百骑士出发了。

    在宋军抢夺高平的同时,李筠那边却深陷于苦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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