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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凶杀人!

    这么大一张告示贴在县衙门口真的没人管吗?!

    凌若惊讶万分,口中的包子差点掉在地上。

    不过,细读榜文后,却觉得这赏金对象做的着实过分,活该被杀。

    榜文上说,此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捏造假身份骗取放榜主人的信任后攻其不备在先;假借关系故作亲密,几次三番跟踪偷窥在后。令榜主日日担惊受怕,情绪几度崩溃。

    尾段写着“小女子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如此折磨早已无法忍受,恳请各位江湖侠士出手相助。”

    啧啧啧,阅毕感慨此人真是个苦主,凌若心中疑问,这混蛋是多变态才要这般纠缠人家啊。

    此处还有下文,榜文末尾以“此人狡黠奸诈,善于伪装,在此提醒众位义士务必不要受其蛊惑。此事关乎本人身家性命,需得隐蔽,不便在此详述。恳请各位有意侠士于薇雨轩一叙,事成者奉以白银千两”结束。

    嘶!白银千两!

    最后四字看得凌若双眼冒光,白花花的银子啊!能买多少鸡腿啊!吃一辈子都够了吧!

    主要是——凌若赶紧将偏离很远的重点强行拉回来——多行不义必自毙,她乃是要做女侠的人,怎能容忍如此败类存于江湖。

    几个月揭榜跑腿的锤炼,又历经神鬼异闻,她坚信自己此次也绝对可以搞定!

    为了白银千两,阿不,为了江湖正义,杀啊!

    凌若挥臂高举,“唰”的一声,自认为很帅气的将悬赏撕了下来。

    那一刻,仿佛全身都在闪闪发亮。

    榜文中并未将悬赏对象的细节写在上面,看苦主的意思是因为对方机敏,担心对方发现后提前打算,到时不仅危险,还会增加抓捕难度,所以具体内容需要当面和众人交代。

    嗯……这么做对,也不对。

    有一点她想不明白,告示榜每日人来人往,重金悬赏又极为引人注目。即便没有暴露对方身形和长相特征,可上述内容已足够详细,当事人若看到此文,难道会不知道被悬赏的人是他自己吗?

    越仔细思考,越觉得恐怖,因为如果当真如她料想这般……

    凌若长目一睁。

    若真如她所料,就意味着对方亦可以江湖侠士之名出现在薇雨轩。

    不行,她得将这种可能告知他人。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怎么能确定告知的人是友方,而不是敌军?

    “小雪,你知道薇雨轩在哪?”

    “主人……我又不是你的寻路狗……”窝在怀中的小雪露出一颗小脑袋蔫蔫道。

    “从现在开始,你是。”说着,凌若将小雪从怀中一把抓出来扔在地上,“化形吧。”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小雪没做好反应,但见一只通体莹白的兔子将要跌在地面时,“嘭”的一声化成一只白色田园犬。

    “汪!”小雪对着主人狂吠以表不满,“主人!不要突然对我下手!”

    “记住了,记住了”,凌若敷衍答道。

    “再说,主人你是不是对我的能力有些误解,我只能化形,并非变成狗就识路啊……”

    哦,原来是这样吗?之前还真不知道……

    此刻二人正“认真”商量战术,可在别人眼中却是一幅白色恶犬恐吓路人的画面。

    唉,它冤啊……

    “那怎么办,狗鼻子总不能是摆设吧,或许能作用?”凌若蹲下身子戳了戳它。还别说,小雪不论化成何种模样都甚是可爱。看着眼前洁白柔顺的毛发,忍不住上手撸了一把脑袋。唔,手感甚好。

    “可能……或许会有点作用吧。”

    那就好说了,凌若将刚才揭下的榜文放在小雪鼻前,“那顺着这上面的气味,应该能找到目的地。”

    小雪凑在跟前嗅了嗅,“好,主人跟我走。”

    一人一狗,纵穿人群,越过石桥广场。

    这画面似曾相识啊……

    小雪在前面带路,穿过石桥向东,一路深入街巷,带着凌若停在一处民宅前。

    “这里?”

    这不是城东民居区吗?在这里住的非富即贵,最差也是丰衣足食之户,先前的粮店老板家也在此区。

    既是千两手笔,自然是出手阔绰的富贵人家,在城东也不奇怪。只是先前路过此地多次,并未发现有个薇雨轩。榜文上初见此名还以为是个临湖茶楼。

    眼前大门虚掩着,也无小厮迎守。

    转上几圈,等了些功夫也没见个人来。院前冷清门可罗雀,她甚至怀疑是小雪找错地方。

    然,当目光落在门旁石像之上,凌若才确信她没来错地方,因为上面清清楚楚的刻着“薇雨轩”三字。

    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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