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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光的疼痛感比屁股针来得更加猛烈,更加刺激,张浩初彻底愣住了,自己没醒,自己完完好好地站在这。

    昏暗的灯光下,胡医生和母亲两人带着惊恐地看着自己。

    “这不是梦”

    “哈哈!哈哈!这不是梦,这不是梦,妈,这不是梦,不是梦!”

    “胡医生,你…你看这是不是烧糊涂了还要不要再打一针”

    张浩初最后还是乖乖地打完一瓶吊针,再在胡医生这里开了两毛钱退烧药,和母亲两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自己的家!

    重新再回到这个家,张浩初的心情和刚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家曾经是自己最痛恨的地方,矮小,老鼠到处都是,屋那钱花得冤枉,癌症是治不好的,那钱还不如省下来,以后自己娶媳妇也要钱。

    可直到母亲去世,自己也没有结婚,因为曾经他感情受到的伤,让他觉得感情这东西,真虚伪,自己没钱的时候,苦苦追求一个女孩,整整十年,最后她转眼嫁给他人,第二年就生了儿子。

    等到自己有钱的时候,身边却再也找不到那不谈钱的感情了,金钱可以买来婚姻,可以买来感情,但是还有附加品,那就是隐瞒,欺骗,背叛…!

    人生就是这样,你得到多少,就会失去多少,而你越在意的东西,你越去努力追求,等你真正得到它的时候,却再也不是你当初追求的那个它了。

    它还是它,可已经不是它了!

    “吃饭呀!胡想啥呢”

    母亲那筷子轻轻的敲了一下他的碗,让张浩初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

    “妈,你也吃!”

    早餐是白米粥加红薯咸菜,这个早餐套餐曾经让张浩初无比厌恶,吃了整整一个童年,都成了他童年记忆中的噩梦了。

    可今天再一次喝到滚烫烫的白粥,咬了一口带着甜味的红薯,还有那一根酸酸的酸豆角,让张浩初泪水夹在在滚烫烫地白粥,流进他的心房。

    为了不让母亲再发现自己的流泪,张浩初含着泪一口气喝完碗里的稀饭,他以为自己早已经没有眼泪这东西了,想不到重生到这世上,第一顿早餐就是泪水就白粥。

    张浩初的家乡是一个华夏靠近北方的一个南方小县城,这座县城是建立在一个矿上小县城,随着矿产资源越来越少,这座城市很快走上没落,三十年后,北上广房价已经一年比一年高,而这里房价已经如同被冰冻,数年没涨过,甚至无价无市,根本没人买,人口一年一年比一年少,甚至听说要撤县设区了,可惜到张浩初重生那一刻,都没见证历史。

    这里属于南方,但是已经靠近北方,每年偶尔下雪,气温零下五六度,今年的气温特别冷,是一个张浩初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个冬天。

    这一年为什么让张浩初记忆这么深刻呢

    按照原历史轨迹,1984年过完年,张浩初就随村里一个亲戚去工作了。

    张浩初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工作是划玻璃,是学徒工,做了整整两年学徒工,那个注定是夕阳产业划玻璃。

    也就是从哪里开始,开始了自己数十年的迷失人生。

    冬天,对于农民来说,是难得的休息季节,春夏秋冬,春播,夏施,秋收,冬藏,数千年来,农民来回折腾,只为活下去。

    冬天对于母亲来说,依然没什么休息时间,大早做好早餐,顺便把猪食也做好了,早餐那红薯就放在猪食上煮,好一点的捡出来做早餐,差一点的就是猪食。

    喂完猪,母亲还得把碗洗了,再提着桶去河边洗衣服,顺便挑好水,忙忙碌碌又开始做中饭了,下午还得继续忙。

    在张浩初记忆中,母亲仿佛永远有忙不完的事,干不完的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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