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说中的高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章 酒鬼郭嘉和女山贼穆桂英(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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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色的朝霞在天边形成了一副壮丽的图卷,江风轻轻吹过,吹起了一片花瓣雨,美得让人心醉。
不过吴易却没有时间享受这样的美景,他正在向张瑞霖打听张御风的下落,眼下,无论是冰原下的大宝船,还是观潮涯中秘藏,都得请这位大佬出手,当然,师门也是少不了的,但相对的,事成之后,也不得不分一部分好处给师门。
“沙州城”这是帝国西北边陲的一座小城,吴易从未去过那里,听说很荒凉,人口不多,也没什么特产。眼下西北有赢政坐镇,相对平静,没有战乱之祸,这座小城还算维持安宁。
“是的,家父信上说,会在那里呆上一些时日,具体的情况,信中并未细说。”
“多谢”
眼下的情况让他极度纠结,观潮崖、大宝船、飞龙巢穴的事都挤在了一起,但这三件事又都需要高手出马,很难同时进行好在其它两处的信息都被他“垄断”着,只要盯死观潮崖就好了,张御风的“专业”在观潮崖太重要了,不过,为了能在观潮崖得到更多的好处,他还需要准备更多的后手。
走传送阵,不花什么时间,一转眼,已经到了沙洲城。
“晚霞阁,就是这里了,希望老张还没有离开”
沙洲城是一座古城,历史比洪宇帝国更为悠久,这里的所有建筑在岁月的侵蚀下,都带着沧桑的气息,虽说乍一看有些残破、苍凉,但细细体味,却满满都是历史厚重。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加之没有珍贵资源出产,这里历来不受各方重视,但这里却是洪宇帝国观赏落日美景最佳的地方,沙洲城的西面,有一座绝壁名“落日崖”,极受文人墨客的喜爱。
酒楼有酒楼的规矩,但这些规矩,显然不会用在一位封号侯爵身上。
“侯爵阁下说的那位道爷,住在三楼的兰雅轩,需要小人带路吗”
“不用了”
得知张御风的准确信息后,吴易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家伙成天四处飘,这次要是错过,他还真不知道要去何处寻人。
与此同时,沙洲城王子镇,这座小镇在洪宇帝国地图的最西北角,再往西或北,都是连绵的群山和峭壁,这座边陲小镇跟高贵的“王子”二字完全靠不上边,人口不过一万出头,同时,这里也是前往落日崖的必经之处,不时都会有游历的人在这里歇脚。
在朝阳晖光下,一个身骑瘦马,身形晃晃悠悠的青年进了王子镇,青年穿着随意,头随意束在脑后,手里抓着一个黄皮的酒葫芦,不时的往嘴里灌一口美酒,眼神有些飘,一路上全靠身下老马认路,整就是一个迷糊的酒鬼。
晃悠间,老马上的青年突然使劲的嗅了嗅鼻子,像是在寻找什么气味,那样子,看得周围的平民连连摇头。
“哈哈,这酒香,是葫芦城的百里醉啊,不会错,绝对是百里醉没想到这小地方还有这等名酒,本大爷还真是有口福啊”青年在嗅了一会儿后,突然有些神精质的大声笑道,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
青年寻着酒香,到了王子镇唯一的酒楼“落日轩”,将老马交给了侍者,晃悠着走了进去,还一边喊道“上酒,我已经闻到百里醉的香气了,别拿普通货来糊弄大爷本大爷就要百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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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色的朝霞在天边形成了一副壮丽的图卷,江风轻轻吹过,吹起了一片花瓣雨,美得让人心醉。
不过吴易却没有时间享受这样的美景,他正在向张瑞霖打听张御风的下落,眼下,无论是冰原下的大宝船,还是观潮涯中秘藏,都得请这位大佬出手,当然,师门也是少不了的,但相对的,事成之后,也不得不分一部分好处给师门。
“沙州城”这是帝国西北边陲的一座小城,吴易从未去过那里,听说很荒凉,人口不多,也没什么特产。眼下西北有赢政坐镇,相对平静,没有战乱之祸,这座小城还算维持安宁。
“是的,家父信上说,会在那里呆上一些时日,具体的情况,信中并未细说。”
“多谢”
眼下的情况让他极度纠结,观潮崖、大宝船、飞龙巢穴的事都挤在了一起,但这三件事又都需要高手出马,很难同时进行好在其它两处的信息都被他“垄断”着,只要盯死观潮崖就好了,张御风的“专业”在观潮崖太重要了,不过,为了能在观潮崖得到更多的好处,他还需要准备更多的后手。
走传送阵,不花什么时间,一转眼,已经到了沙洲城。
“晚霞阁,就是这里了,希望老张还没有离开”
沙洲城是一座古城,历史比洪宇帝国更为悠久,这里的所有建筑在岁月的侵蚀下,都带着沧桑的气息,虽说乍一看有些残破、苍凉,但细细体味,却满满都是历史厚重。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加之没有珍贵资源出产,这里历来不受各方重视,但这里却是洪宇帝国观赏落日美景最佳的地方,沙洲城的西面,有一座绝壁名“落日崖”,极受文人墨客的喜爱。
酒楼有酒楼的规矩,但这些规矩,显然不会用在一位封号侯爵身上。
“侯爵阁下说的那位道爷,住在三楼的兰雅轩,需要小人带路吗”
“不用了”
得知张御风的准确信息后,吴易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家伙成天四处飘,这次要是错过,他还真不知道要去何处寻人。
与此同时,沙洲城王子镇,这座小镇在洪宇帝国地图的最西北角,再往西或北,都是连绵的群山和峭壁,这座边陲小镇跟高贵的“王子”二字完全靠不上边,人口不过一万出头,同时,这里也是前往落日崖的必经之处,不时都会有游历的人在这里歇脚。
在朝阳晖光下,一个身骑瘦马,身形晃晃悠悠的青年进了王子镇,青年穿着随意,头随意束在脑后,手里抓着一个黄皮的酒葫芦,不时的往嘴里灌一口美酒,眼神有些飘,一路上全靠身下老马认路,整就是一个迷糊的酒鬼。
晃悠间,老马上的青年突然使劲的嗅了嗅鼻子,像是在寻找什么气味,那样子,看得周围的平民连连摇头。
“哈哈,这酒香,是葫芦城的百里醉啊,不会错,绝对是百里醉没想到这小地方还有这等名酒,本大爷还真是有口福啊”青年在嗅了一会儿后,突然有些神精质的大声笑道,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
青年寻着酒香,到了王子镇唯一的酒楼“落日轩”,将老马交给了侍者,晃悠着走了进去,还一边喊道“上酒,我已经闻到百里醉的香气了,别拿普通货来糊弄大爷本大爷就要百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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