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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办法还是想法子干掉对方,一劳永逸。

    野马智慧不俗,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法子——找帮手。

    这个帮手当然不是真的帮手,而是它曾经的敌人——霸占此地的狼群。

    狼群成员上千,分为大小几十股,每一股都有一只头狼,其中最厉害的一只红毛巨狼统御着所有头狼,是这片草原至高无上的狼王。

    它之所以在森林里定居,而不是最适合它的草原,正是因为这匹狼王。

    当初它流浪至此喜欢上了这里准备定居,没多久就碰上了一小股狼群,双方大战一场。

    狼群本将它视为猎物,可它不是普通的马匹,一场大战三十余只野狼被它踩残踩死大半,只剩下七八只伤势较轻还能跑的落荒而逃。

    本以为狼群败北,领地就算占下了,自己也正式融入这里没有谁敢轻犯,谁知过了几日一匹巨大的红狼找上了门,同时来的还有几百只野狼,全部唯红狼马首是瞻。

    如果红狼是人,它或许会跟野马单挑,但它是狼,野马是马,是猎物,并非同族。

    而且,这只猎物还敢反抗自己身为猎物的命运,打伤打死了不少野狼,那可都是它的同族,它的手下,所以它没有二话,见到野马的第一时间就下令围杀。

    野马连想不想,撒丫子就跑,它再强对上几百只狼也得歇菜。

    不过它没有放弃,逃出后它没有离开,继续逗留在此,不断寻找“刺杀”的机会,想一蹄子送红狼归西。

    它坚信红狼打不过自己,哪怕对方的个头真的很大,比一般的狼至少大上一倍。

    终于,它的耐心得到了回报,向来有三五个小弟跟随保护的红狼有一天落单了!

    时机稍纵即逝,它立刻冲了上去,以最快的速度跃起身撩起前蹄对准狼腰,聪明的它早就发现了,相比脑袋,狼的腰部才是最脆弱的地方。

    结果,就在蹄子印上狼腰的前一刻,拉近距离的它在红狼眼中看到了浓浓的讥嘲!

    直到这一刻,它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红狼是故意落单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它出来的!牛吧文学网

    下一刻,天旋地转!

    它躲过了狼吻,但被顽石一样的脑壳中的那么蠢笨,它们都有各自的独特智慧,更有人所没有的狠辣果决。

    野马没工夫叫好,第一只野狼被它一蹄子踢飞,可后面的它根本拦不住,五匹强壮的灰狼瞬间将他围了个满圆,略略一顿,一拥而上。

    厉害!

    封知平再次叫好,这次是为野马。

    以一对五,而且场地太小周旋不开,满以为野马死定了,谁知这家伙连踢带撞竟然搞死了三只,趁着后面的野狼没到,剩下的两只拦不住它,冲破拦截一个飞跃又跳到了另一块空地上,而紧追它的两只狼错估了距离,双双消失在沼泽里。

    吗的,这家伙越看越让人稀罕,它要是听话该多好!

    非自己找死!

    封知平恨铁不成钢,浑不觉自己想奴役人家是不是有错在先,脑子里转来转去就一个问题。

    救,还是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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