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三水镇的方家(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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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口气,踏入方三水的家中。
方三水的家中同样布满霉味,家中没有铺水泥、地砖,是踏的很结实的泥土。
在很早的时候,很常见。
只是到了现在,变得很稀奇。
三间瓦房,东西厢房,正中间是堂屋。
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除了几张破烂不堪的桌椅。
这时,李明留意到房梁上的顶梁,竟然刷了红油漆。
哪怕是到现在,红油漆依旧十分鲜红。
房梁鲜红,意味鸿运当头。
只是到了义庄家中,味道就一样了,而是用来镇邪的。
开义庄的要跟死人打交道,而跟死人打交道,就避免不了身上沾着死气,家中有一根红梁,便能很好的镇着这些死气邪气。
李明查看了下屋子,什么都没发现,便决定去破败的义庄看看。
然而,再向街坊四邻打听打听。
最后,肯定还是要去临镇见见方三水的发妻。
方三水打给她一千万,之前肯定有所联系,也许能从她嘴里得知方三水的近况。
出了方家,李明来到方家开的义庄。
义庄的位置有些偏,早临湖的一片荒地中。
那里,只有随时会倒塌的义庄,没有其他建筑。
远远望去,就觉得那破旧的土房子不同寻常,更不要说它之前还是停放死人的义庄。
也就李明胆子大,敢去查看。
别人,都是敬而远之,退避三尺。
其实,不是李明胆大,而是他不得不去查看。
方三水的脑壳里爬满了彩色怪虫,说明此事绝不简单。
而方三水的身世也不同于寻常人,也许能从方三水过去的一些事情中,推断出方三水这近十年去了哪里,都接触了哪些人。
来到义庄,义庄的门已经坏了,不能推开。
李明便从义庄上方的窟窿飞了进去。
刚进义庄,一阵刺耳的尖叫传来。
是猫的声音。
接着,一道黑影从窗户窟窿窜了出去。
那是一只黑猫。
李明赶肯定,这只黑猫绝对是之前在方家见到的那只黑猫。
李明眉头紧锁,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直觉告诉李明,这里很不一般。
至于哪里不一般,李明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
义庄里比方三水的家还要简陋破败,里面除了几张用凳子架起来的木板**外,就剩下一个柜子。
这些木板**上铺着草席,是用来停放尸体的。
只是,这些草席已经被老鼠咬的不成样子,破烂不堪。
就是用来烧火,也嫌烟熏太大。
李明来到同样破败不堪的木柜前,抽开一个抽屉,里面竟然放着几本书。
李明顿时精神一震,顾不得上面落的灰尘,直接拿了出来。
翻开一看,竟是账本。
李明不由有些失望。
随意翻看了几页,李明眉头皱了皱,只见这页上写着,“民国六年,七月十五,天刮大风,白昼不见日,夜晚不见月,临三更天,一南疆走脚先生落脚,相谈甚欢,喝二钱、吃三斤。酒酣,义气所发,结为兄弟,约永世之好,永世兄弟!”
...
了口气,踏入方三水的家中。
方三水的家中同样布满霉味,家中没有铺水泥、地砖,是踏的很结实的泥土。
在很早的时候,很常见。
只是到了现在,变得很稀奇。
三间瓦房,东西厢房,正中间是堂屋。
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除了几张破烂不堪的桌椅。
这时,李明留意到房梁上的顶梁,竟然刷了红油漆。
哪怕是到现在,红油漆依旧十分鲜红。
房梁鲜红,意味鸿运当头。
只是到了义庄家中,味道就一样了,而是用来镇邪的。
开义庄的要跟死人打交道,而跟死人打交道,就避免不了身上沾着死气,家中有一根红梁,便能很好的镇着这些死气邪气。
李明查看了下屋子,什么都没发现,便决定去破败的义庄看看。
然而,再向街坊四邻打听打听。
最后,肯定还是要去临镇见见方三水的发妻。
方三水打给她一千万,之前肯定有所联系,也许能从她嘴里得知方三水的近况。
出了方家,李明来到方家开的义庄。
义庄的位置有些偏,早临湖的一片荒地中。
那里,只有随时会倒塌的义庄,没有其他建筑。
远远望去,就觉得那破旧的土房子不同寻常,更不要说它之前还是停放死人的义庄。
也就李明胆子大,敢去查看。
别人,都是敬而远之,退避三尺。
其实,不是李明胆大,而是他不得不去查看。
方三水的脑壳里爬满了彩色怪虫,说明此事绝不简单。
而方三水的身世也不同于寻常人,也许能从方三水过去的一些事情中,推断出方三水这近十年去了哪里,都接触了哪些人。
来到义庄,义庄的门已经坏了,不能推开。
李明便从义庄上方的窟窿飞了进去。
刚进义庄,一阵刺耳的尖叫传来。
是猫的声音。
接着,一道黑影从窗户窟窿窜了出去。
那是一只黑猫。
李明赶肯定,这只黑猫绝对是之前在方家见到的那只黑猫。
李明眉头紧锁,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直觉告诉李明,这里很不一般。
至于哪里不一般,李明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
义庄里比方三水的家还要简陋破败,里面除了几张用凳子架起来的木板**外,就剩下一个柜子。
这些木板**上铺着草席,是用来停放尸体的。
只是,这些草席已经被老鼠咬的不成样子,破烂不堪。
就是用来烧火,也嫌烟熏太大。
李明来到同样破败不堪的木柜前,抽开一个抽屉,里面竟然放着几本书。
李明顿时精神一震,顾不得上面落的灰尘,直接拿了出来。
翻开一看,竟是账本。
李明不由有些失望。
随意翻看了几页,李明眉头皱了皱,只见这页上写着,“民国六年,七月十五,天刮大风,白昼不见日,夜晚不见月,临三更天,一南疆走脚先生落脚,相谈甚欢,喝二钱、吃三斤。酒酣,义气所发,结为兄弟,约永世之好,永世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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