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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绝和江秋月在连城留了近一周。
江秋月提交了辞呈,工作单位那方本想留她,但一个女性职员以“陪儿子出国读书”为理由辞职时,常常不会得到太多的阻挠,因为太常见了,大家都下意识觉得这很合理,也给予了大度的理解,没有太过为难。
她们家的公寓在房源app上挂了出租,户口相关的事是秦绝处理的,江秋月在某些时刻特别容易被说服,只要你按照她的逻辑——“男人不就是要在这些大事上出面的么?这些公事就让我来吧,不然显得我这个儿子像个孬种,只能被亲妈养着。”
秦绝挂着虚伪面具,觉得自己的演技无形中提升了一个级别。
江秋月在家里偷着给医生打电话,确认激素药剂也能寄到国外的事,她也权当没听到,脸色隐藏得极好。
就是克制杀意克制得很辛苦,又拿剩下的那些灵魂强度来回灌了两次。
说起来,秦绝倒是没有完全说谎,高中申请学校时确实拿到了来自美国的录取通知书,加之有森染协助,签证也很顺利。
江秋月工作后补习过简单的英语,只会最基本的日常交流,两人抵达美国后,秦绝明显感觉到她身旁的江秋月紧张起来,她回头看去,瘦瘦小小的江秋月在流动的外国人群里手足无措,每有某个高大的人从身旁经过,她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一步,胆怯而慌乱。
“哎,儿子,来来,妈给你拿着。”
江秋月看见秦绝推着行李箱回来,表情立刻变得安心,几步冲上来去接她手里的拉杆。
秦绝看了看她:“妈,你在紧张吗?”
“哎呀,哪的话,妈哪里紧张了。”江秋月嗔她一眼,“我儿子来纽约这种大城市念书,妈怎么可能给你跌份儿!”
……秦绝轻轻叹了口气,笑了笑:“嗯。”
“没事儿。”她带着江秋月往出口走,“我都安排好了,最多几天我们就能安顿好。”
“好好。”江秋月挽着她“儿子”的手臂,满眼都是安心。
秦绝把她安置在酒店,等她睡下后便换了身衣服,直奔地铁。
美国的金融体系与龙国的不同,秦绝捏着一卷现钞,极有目的性地在各个地铁主干线穿梭,直到在某个地铁站内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声。
那人浑身褴褛,破旧牛仔帽下的棕发乱糟糟的堆在一起,下半张脸全是没打理过的胡须。他面前放着生锈的麦架,抱着一把缺根弦的吉他自弹自唱,音响接触不良,发出滋滋的电流声,隔着老远就能听见。
秦绝轻笑一声,快步上前,蹲在他正前方。
“嘿。”
男人并不理她,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唱奏中。
秦绝啪地扇了他一耳光。
周围几个人见怪不怪地上下地铁,有一个向警察招了招手。
男人睁开眼,用混杂着地方口音的美语问她:“你这该死的小子他妈的想做什么?”
“喧嚣无法叫醒音乐人,直到现实打了他一巴掌。”
秦绝盯着他浑浊的双眼,痞里痞气地嘿嘿一乐。
“哦,fu*k,这句话真是天才!”男人做了个相当夸张的表情,立即忘记了方才的愤怒,“这是你的原创吗?兄弟,听起来好极了!”
“是你的原创。”秦绝对他竖了个中指以示礼貌,“走吧弗兰迪,请我喝酒。”
弗兰迪的表情更夸张了:“你真是个神秘又怪异的东方玩意儿。”他回敬了一个中指,突然哈哈大笑,“但是我喜欢!”
秦绝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
多年不见,这货的脑子还是跟他的吉他一样缺根弦。
她帮他收起麦架和音响,弗兰迪背着他的破吉他,两人一起拐进昏暗潮湿的巷口,很快不见了。
……
“哇哦,你是说我在世界末日时唱着歌跳进了丧尸堆里?真是太酷了!”
酒吧单间,弗兰迪摘下帽子,扯开假发撕掉胡须,单看这张脸还是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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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绝和江秋月在连城留了近一周。
江秋月提交了辞呈,工作单位那方本想留她,但一个女性职员以“陪儿子出国读书”为理由辞职时,常常不会得到太多的阻挠,因为太常见了,大家都下意识觉得这很合理,也给予了大度的理解,没有太过为难。
她们家的公寓在房源app上挂了出租,户口相关的事是秦绝处理的,江秋月在某些时刻特别容易被说服,只要你按照她的逻辑——“男人不就是要在这些大事上出面的么?这些公事就让我来吧,不然显得我这个儿子像个孬种,只能被亲妈养着。”
秦绝挂着虚伪面具,觉得自己的演技无形中提升了一个级别。
江秋月在家里偷着给医生打电话,确认激素药剂也能寄到国外的事,她也权当没听到,脸色隐藏得极好。
就是克制杀意克制得很辛苦,又拿剩下的那些灵魂强度来回灌了两次。
说起来,秦绝倒是没有完全说谎,高中申请学校时确实拿到了来自美国的录取通知书,加之有森染协助,签证也很顺利。
江秋月工作后补习过简单的英语,只会最基本的日常交流,两人抵达美国后,秦绝明显感觉到她身旁的江秋月紧张起来,她回头看去,瘦瘦小小的江秋月在流动的外国人群里手足无措,每有某个高大的人从身旁经过,她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一步,胆怯而慌乱。
“哎,儿子,来来,妈给你拿着。”
江秋月看见秦绝推着行李箱回来,表情立刻变得安心,几步冲上来去接她手里的拉杆。
秦绝看了看她:“妈,你在紧张吗?”
“哎呀,哪的话,妈哪里紧张了。”江秋月嗔她一眼,“我儿子来纽约这种大城市念书,妈怎么可能给你跌份儿!”
……秦绝轻轻叹了口气,笑了笑:“嗯。”
“没事儿。”她带着江秋月往出口走,“我都安排好了,最多几天我们就能安顿好。”
“好好。”江秋月挽着她“儿子”的手臂,满眼都是安心。
秦绝把她安置在酒店,等她睡下后便换了身衣服,直奔地铁。
美国的金融体系与龙国的不同,秦绝捏着一卷现钞,极有目的性地在各个地铁主干线穿梭,直到在某个地铁站内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声。
那人浑身褴褛,破旧牛仔帽下的棕发乱糟糟的堆在一起,下半张脸全是没打理过的胡须。他面前放着生锈的麦架,抱着一把缺根弦的吉他自弹自唱,音响接触不良,发出滋滋的电流声,隔着老远就能听见。
秦绝轻笑一声,快步上前,蹲在他正前方。
“嘿。”
男人并不理她,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唱奏中。
秦绝啪地扇了他一耳光。
周围几个人见怪不怪地上下地铁,有一个向警察招了招手。
男人睁开眼,用混杂着地方口音的美语问她:“你这该死的小子他妈的想做什么?”
“喧嚣无法叫醒音乐人,直到现实打了他一巴掌。”
秦绝盯着他浑浊的双眼,痞里痞气地嘿嘿一乐。
“哦,fu*k,这句话真是天才!”男人做了个相当夸张的表情,立即忘记了方才的愤怒,“这是你的原创吗?兄弟,听起来好极了!”
“是你的原创。”秦绝对他竖了个中指以示礼貌,“走吧弗兰迪,请我喝酒。”
弗兰迪的表情更夸张了:“你真是个神秘又怪异的东方玩意儿。”他回敬了一个中指,突然哈哈大笑,“但是我喜欢!”
秦绝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
多年不见,这货的脑子还是跟他的吉他一样缺根弦。
她帮他收起麦架和音响,弗兰迪背着他的破吉他,两人一起拐进昏暗潮湿的巷口,很快不见了。
……
“哇哦,你是说我在世界末日时唱着歌跳进了丧尸堆里?真是太酷了!”
酒吧单间,弗兰迪摘下帽子,扯开假发撕掉胡须,单看这张脸还是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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