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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曦初露, 早醒的缘一扒开草丛,寻觅可口的野菜。

    松软的小绒尾环在身上, 纵使缘一穿着普通的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还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对了,不知兄长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红枫衣也穿了许久。

    缘一正想着采买衣服的事, 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了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 原来杀生丸少爷的绒尾是这个触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爷的绒尾软乎多了, 许是随了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的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 我曾经也是追随了老爷很长一段时间,才得到抱尾巴的殊荣。”

    “很难吗?”缘一回忆道,“我跟着兄长离开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绒尾。”

    冥加:……

    “那不一样!”冥加坚定道,“少爷肯定是占了血缘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声音。

    冥加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的意义”, 否则,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还上手摸了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 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简单,它象征的意义可多了。”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的尾巴, 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长度和力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一只白犬各种状态的标志。”

    缘一提着小篓回程,专注地听着。

    “白色的绒尾象征着犬妖最纯正的血统。”冥加道,“要是血脉不够纯正,绒尾上的杂毛也多,颜色也会有变化。有黑灰,有棕黄,但只要犬妖变成人形后有绒尾,就意味着实力不错。”

    “那些化形后没有绒尾的犬妖,注定实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从,有点本事的才能成为家臣。”

    缘一不语,他作为半妖生下来,注定不会有尾巴。

    也就是说按照白犬的阶层划分,他在兄长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来只能做杂役,未来一眼就能看到头,难怪兄长的态度阴晴不定,看来……

    兄长身为纯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却身处末位,是一件很伤面子和自尊的事?

    “而且白犬寻找伴侣也要看绒尾。”冥加道,“他们虽然维持着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与血脉。绒尾作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够让他们很快找到心仪的伴侣。”

    简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脉纯不纯、力量有没有。不像人类中的贵族,选择伴侣时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东西。

    “老爷的妻子——也就是杀生丸少爷的母亲,能看上老爷便是因为他最强,绒尾也最漂亮。”

    当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脉。不过她极为谨慎,并不觉得一条纯白的绒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话让追求者内斗,谁赢了就是她的伴侣。

    而那一日,老爷凭实力击败了所有对手,赢得了凌月王的青睐。

    纯血与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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