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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要回去,不如帮忙将此信一并送去可好?”
孟徽安满头疑惑,那三个取燧司的捕快也没搞明白。
锡州怎么会有战事?京城下面的锡州可算是大夏最繁华的一个州府。
但孟徽安仍旧笑着回道,“举手之劳,敢问这位夫人郎君在何处军营,姓谁名谁?”
美丽的人偶将信件带上,他们没有真的生命,外表却与人类一般无二,孟徽安四人也并没有察觉出来,卜尔将信件递到孟徽安手上,“我客人的夫君名高威,是起义军刘盛将军旗下一百户,还请诸位务必将信件送到。”
起义军?刘盛将军?
孟徽安记忆力只有一人符合这个描述,一百年前帮助开国皇帝征战沙场、平定河山的安国公!常胜将军刘盛!
孟徽安惊愕万分,拿在手中的信件几乎掉落。
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又在模糊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天空斗转星移、周遭景物草木枯荣,竟发生在眨眼之间!
等他们再次清晰的看清眼前的事物,桃花神女已然不见,美丽而神秘的桃花林也已然不见,映入眼帘的事荒草遍地、枯骨累累。
艾冒是个找位置的好手,就算经历了这样神奇的事,他还是快速确定了自己一行人的方位。
“大人,我们应该还在淇水,而且应该就是我们进入桃花林之前的南岸!”
“开什么玩笑呢?怎么可能在淇水!?这淇水天下闻名,连冬季最冷的时候,都有些庸附风雅的人来此,怎么会是这般苍凉的景象?”
孟徽安抬脚走了几步,就听到脚下传来的嘎吱声,好像是踩断了什么东西,他低头一看,隐约间能见一块黑黄的白骨,白骨纤细短小,明显是一小孩的腿骨。
这一小小的腿骨,静静的埋葬在泥土里,不知经历了多久的风吹日晒,而周遭也无小孩尸骨的其他部分,显然是死后不知被哪条野狗叼过来的。
嘎————
嘎————
远处传来秃鹫的叫声,凄厉而苍凉,听得人从心里发寒,偶有乌鸦飞过,也仓促的叫上两声,令四人既然产生了一种,乱世飘零,不知今夕何夕,何处是归家路的感觉。
四下狂野无人,只有冰凌凌的溪水缓缓流过,眺目望去,前方是荒野、后面是没有尽头的大江,他们没有船只,只能向前。
走了半日,四处都是杂草,灌木丛长得比人都高,纵然有张树林三人在前面开路,这一路下来,还是有些为难孟徽安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战五渣。
“大人,前面有个村子,只是已到炊烟时,却无半点炊烟,恐这村子已经无人。”
“无妨,总算有个可以歇脚的地方。”孟徽安抬起手,捻着衣角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往常赶路虽辛苦,但大多还有马匹代步,难得如同今日这般,全凭一双腿走,还竟是些杂草丛生的小道。
孟徽安抬头看着远方的村子,虽看不清具体模样,但村子淹没在灌木之中,确实不像有人烟的地方。
走的近了,这种荒凉感越发明显。
这个村子的人都去哪里了,这么一个村落,怎么就这样荒废了?
孟徽安想起一路而来的枯骨,有些甚至刚死去不久,还有风干的肉沫还挂在骨头上,心中竟已有隐隐的猜测。
他们扫开前路的杂木,准备找处还过得去的房屋歇息,明日在继续往北上,能遇到活人自是更好。
不过后面一个想法,孟徽安几人是提前实现了。
这村子虽然荒芜,但今日凑巧有两人同样在此落脚。
两方见面,具是惊异。
那两人惊讶于孟徽安等人衣着气度,不想活在乱世,竟像个外出游玩,带着护卫的公子哥。
而孟徽安等人也惊讶于两人的打扮,身着短袍,肩膀系了条红丝带。
【我客人的夫君名高威,是起义军刘盛将军旗下一百户,还请诸位务必将信件送到。】
【武帝起义之时,将士无衣,乃臂带红巾,常有人假作起义军,一同北上作战,民心所望,可见一斑。】
【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
孟徽安面色顿时苍白,一次瑰丽奇幻的桃花林之旅,竟将他们带到了一百年前。
“两位可是北上准备跟随常图将军的起义军义士。”
“自然!这位公子是?”
孟徽安眼前一片昏暗。 w ,请牢记:,,,
正要回去,不如帮忙将此信一并送去可好?”
孟徽安满头疑惑,那三个取燧司的捕快也没搞明白。
锡州怎么会有战事?京城下面的锡州可算是大夏最繁华的一个州府。
但孟徽安仍旧笑着回道,“举手之劳,敢问这位夫人郎君在何处军营,姓谁名谁?”
美丽的人偶将信件带上,他们没有真的生命,外表却与人类一般无二,孟徽安四人也并没有察觉出来,卜尔将信件递到孟徽安手上,“我客人的夫君名高威,是起义军刘盛将军旗下一百户,还请诸位务必将信件送到。”
起义军?刘盛将军?
孟徽安记忆力只有一人符合这个描述,一百年前帮助开国皇帝征战沙场、平定河山的安国公!常胜将军刘盛!
孟徽安惊愕万分,拿在手中的信件几乎掉落。
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又在模糊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天空斗转星移、周遭景物草木枯荣,竟发生在眨眼之间!
等他们再次清晰的看清眼前的事物,桃花神女已然不见,美丽而神秘的桃花林也已然不见,映入眼帘的事荒草遍地、枯骨累累。
艾冒是个找位置的好手,就算经历了这样神奇的事,他还是快速确定了自己一行人的方位。
“大人,我们应该还在淇水,而且应该就是我们进入桃花林之前的南岸!”
“开什么玩笑呢?怎么可能在淇水!?这淇水天下闻名,连冬季最冷的时候,都有些庸附风雅的人来此,怎么会是这般苍凉的景象?”
孟徽安抬脚走了几步,就听到脚下传来的嘎吱声,好像是踩断了什么东西,他低头一看,隐约间能见一块黑黄的白骨,白骨纤细短小,明显是一小孩的腿骨。
这一小小的腿骨,静静的埋葬在泥土里,不知经历了多久的风吹日晒,而周遭也无小孩尸骨的其他部分,显然是死后不知被哪条野狗叼过来的。
嘎————
嘎————
远处传来秃鹫的叫声,凄厉而苍凉,听得人从心里发寒,偶有乌鸦飞过,也仓促的叫上两声,令四人既然产生了一种,乱世飘零,不知今夕何夕,何处是归家路的感觉。
四下狂野无人,只有冰凌凌的溪水缓缓流过,眺目望去,前方是荒野、后面是没有尽头的大江,他们没有船只,只能向前。
走了半日,四处都是杂草,灌木丛长得比人都高,纵然有张树林三人在前面开路,这一路下来,还是有些为难孟徽安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战五渣。
“大人,前面有个村子,只是已到炊烟时,却无半点炊烟,恐这村子已经无人。”
“无妨,总算有个可以歇脚的地方。”孟徽安抬起手,捻着衣角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往常赶路虽辛苦,但大多还有马匹代步,难得如同今日这般,全凭一双腿走,还竟是些杂草丛生的小道。
孟徽安抬头看着远方的村子,虽看不清具体模样,但村子淹没在灌木之中,确实不像有人烟的地方。
走的近了,这种荒凉感越发明显。
这个村子的人都去哪里了,这么一个村落,怎么就这样荒废了?
孟徽安想起一路而来的枯骨,有些甚至刚死去不久,还有风干的肉沫还挂在骨头上,心中竟已有隐隐的猜测。
他们扫开前路的杂木,准备找处还过得去的房屋歇息,明日在继续往北上,能遇到活人自是更好。
不过后面一个想法,孟徽安几人是提前实现了。
这村子虽然荒芜,但今日凑巧有两人同样在此落脚。
两方见面,具是惊异。
那两人惊讶于孟徽安等人衣着气度,不想活在乱世,竟像个外出游玩,带着护卫的公子哥。
而孟徽安等人也惊讶于两人的打扮,身着短袍,肩膀系了条红丝带。
【我客人的夫君名高威,是起义军刘盛将军旗下一百户,还请诸位务必将信件送到。】
【武帝起义之时,将士无衣,乃臂带红巾,常有人假作起义军,一同北上作战,民心所望,可见一斑。】
【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
孟徽安面色顿时苍白,一次瑰丽奇幻的桃花林之旅,竟将他们带到了一百年前。
“两位可是北上准备跟随常图将军的起义军义士。”
“自然!这位公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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