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她重生后隐婚了追书网更新最快,(请牢记追书网网址:https://www.zhuishu5.com)
白了她为什么神色复杂。
原来,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这也太巧合了。
他高兴不起来。
顾谨遇卖了个关子:“等高考结束再说,不是什么大事。”
七个哥哥纷纷陷入沉思,各种好奇,特别想知道那糖纸是谁收藏的。
看样子不是顾谨遇,不然小妹不用来问他们,直接问顾谨遇就行了。
是谁偷偷惦记着他们家小妹?
七人都没有再问,眼下什么事都没有小妹高考重要,他们绝不会打扰。
苏慕许为了高考,也只能将这件事给压下去,绝不会去问唐乾,以免有情绪波动。
顾谨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将苏慕林给叫了过来,给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许许面前出现,许许才能真正做到当什么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兴的,叫上兄弟们,去了晋城。
顾谨遇从定位上发现唐乾去了晋城,心蓦地疼。
如果唐乾对记忆中的那个女孩有执念,他该怎么办?
他说那个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说明他是喜欢的。
女孩给他一颗棒棒糖,他连糖纸都能保存十二年。
创建儿童慈善基金会的时候,让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闷的心口,顾谨遇给唐乾发消息:“怎么去晋城了?你还记得在哪里遇见她的吗?”
唐乾:“有一点印象,在一个广场,如果还在,应该能认出来。”
一般来说,城市的广场很少会重建,也都会有标志性的建筑。
顾谨遇:“好,乖乖的,糖别吃过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满怀期待的去晋城,十分雀跃。
他有一个好强烈的念头。
第一次想要再见到她,一定能再见到她。
小七说过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她喜欢上一个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还不死心,才那么说的。
那时候他没什么感觉,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现在猛然想起来,觉得特别有道理。
他记了她十二年,她会不会也记得他?
那时,也是夏天,他在广场翻垃圾桶,捡矿泉水瓶,想要卖钱买馒头。
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将手里的饮料瓶递给他。
那瓶饮料,是新买的,都还没有开封。
他不接,准备走的时候,她叫住了他,笑着对他说:“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吗?”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脏。
她长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样。
声音也好听,笑的更好看,他一时看呆了,连她什么时候塞给他一颗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头发时,有大人围了过来,将她抱走,还有三四个人对他拳打脚踢。
说大小姐千金之躯,是他这种捡破烂的乞丐能摸的吗。
她家一定很有钱,他抱着头的时候,这么想。
有钱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么好看,连头发都是香的。
如果再见到她,他会认出她吗?
她应该不记得自己了?
十二年,五六岁的孩子记不住什么的。
反正他五六岁的时候,只记得总被人丢弃,没少挨打,具体的,早记不清了。
记忆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却没记住阿婆家在哪里,连那座城市叫什么,也毫无印象。
他记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从未离开过阿婆,也没想过阿婆有一天会离开他。
白了她为什么神色复杂。
原来,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这也太巧合了。
他高兴不起来。
顾谨遇卖了个关子:“等高考结束再说,不是什么大事。”
七个哥哥纷纷陷入沉思,各种好奇,特别想知道那糖纸是谁收藏的。
看样子不是顾谨遇,不然小妹不用来问他们,直接问顾谨遇就行了。
是谁偷偷惦记着他们家小妹?
七人都没有再问,眼下什么事都没有小妹高考重要,他们绝不会打扰。
苏慕许为了高考,也只能将这件事给压下去,绝不会去问唐乾,以免有情绪波动。
顾谨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将苏慕林给叫了过来,给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许许面前出现,许许才能真正做到当什么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兴的,叫上兄弟们,去了晋城。
顾谨遇从定位上发现唐乾去了晋城,心蓦地疼。
如果唐乾对记忆中的那个女孩有执念,他该怎么办?
他说那个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说明他是喜欢的。
女孩给他一颗棒棒糖,他连糖纸都能保存十二年。
创建儿童慈善基金会的时候,让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闷的心口,顾谨遇给唐乾发消息:“怎么去晋城了?你还记得在哪里遇见她的吗?”
唐乾:“有一点印象,在一个广场,如果还在,应该能认出来。”
一般来说,城市的广场很少会重建,也都会有标志性的建筑。
顾谨遇:“好,乖乖的,糖别吃过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满怀期待的去晋城,十分雀跃。
他有一个好强烈的念头。
第一次想要再见到她,一定能再见到她。
小七说过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她喜欢上一个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还不死心,才那么说的。
那时候他没什么感觉,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现在猛然想起来,觉得特别有道理。
他记了她十二年,她会不会也记得他?
那时,也是夏天,他在广场翻垃圾桶,捡矿泉水瓶,想要卖钱买馒头。
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将手里的饮料瓶递给他。
那瓶饮料,是新买的,都还没有开封。
他不接,准备走的时候,她叫住了他,笑着对他说:“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吗?”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脏。
她长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样。
声音也好听,笑的更好看,他一时看呆了,连她什么时候塞给他一颗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头发时,有大人围了过来,将她抱走,还有三四个人对他拳打脚踢。
说大小姐千金之躯,是他这种捡破烂的乞丐能摸的吗。
她家一定很有钱,他抱着头的时候,这么想。
有钱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么好看,连头发都是香的。
如果再见到她,他会认出她吗?
她应该不记得自己了?
十二年,五六岁的孩子记不住什么的。
反正他五六岁的时候,只记得总被人丢弃,没少挨打,具体的,早记不清了。
记忆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却没记住阿婆家在哪里,连那座城市叫什么,也毫无印象。
他记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从未离开过阿婆,也没想过阿婆有一天会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