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一剑霜寒十四州5(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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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个打伤我们家少爷的少年,如果不是他几次三番挑衅,我们家少爷怎么会在伤势未痊愈的情况下就出门。”乐成景的管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州牧大人,请你立即派兵前去福来客栈,将那个少年捉拿下狱,好给我们老爷、我们乐家一个交代啊。”
并州牧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话一样,反问道:“给你们一个交代?乐家算什么,不过是陛下圈养的一条会咬人的狗罢了,你一个下人居然也敢问我要交代?”
话音落下,并州牧腰间长剑出鞘。
寒芒转瞬即逝,管家捂着喉咙惊恐倒地。
幕僚听到动静,急匆匆从外面绕过屏风走进来。
并州牧垂眸,用手帕擦拭长剑。干净的手帕染上血迹,他轻飘飘将手帕扔到地上,对幕僚说:“此人也是死于匈奴人的手。”
幕僚就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既然乐成景已死,那关押在牢房里的胡家人全部释放吧。他们一家人没有罪名,还占了一堆牢房,我们牢房的死囚都快要没地方关押了。”并州牧又补充道。
那人既然想要让胡家为她所用,那他就送个顺水人情吧。
匈奴当街杀人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平城,还没等平城百姓们感觉到惶恐,并州牧便迅速露面,调动他手底下最精锐的部队巡视街道,维持平城的秩序。
有身穿轻甲的士兵巡视街道,百姓们的担忧放下不少。
另一边,衡玉穿着一身墨色长衫,安静站在萧条的胡府门前。
大概等了有一刻钟,安静的巷子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胡云走在队伍最前方,时不时朝四周张望,似乎是在找什么人。当他的目光定格在衡玉身上时,胡云的眸光瞬间亮了起来。
“我就知道此事与大……公子有关。”
衡玉微微一笑:“与胡兄相识一场,总不能见死不救。”
侍卫长连声应是。
他的排兵布阵技巧都是老将军和将军教的,小姐但有吩咐,他自是不会藏私。只是,对付小小山贼,需要学习系统的兵事知识吗?
……也罢,小姐想做什么就做吧,到目前为止,小姐的言行都没出错过。而且他是容家家将,会永远追随容家家主,为家主的意志而肝脑涂地。
等侍卫长离开后,衡玉垂眸慢慢研墨,整理好自己的想法后,提笔挽袖。
落在纸张上的字迹洒脱肆意,笔锋凌厉间带着几乎要破纸而出的铿锵铮然之意,风格自成一派。
这个字迹,是属于衡玉本人的。
花了一个时辰将龙伏山脉未来半年的发展计划写好,衡玉重新取来一沓纸,用原身的字迹将上面的内容誊抄成几部分。
所有纸张都晾干后,衡玉将最开始写好的那份收拢进她的匣子里,后面写好的那份,打算等会儿拿去给管家、陈退他们。
她手底下能用的人不多,现在还得事事亲力亲为。
衡玉下意识做了番不切实际的展望——她的运气素来不错,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运气能不能更好点,好到能有几个谋士晕倒在她的山头。
***
傍晚时分,胡云再一次被饿醒。
缓缓睁开眼睛,盯着盖在身上那床打满补丁的被子,胡云先是一愣,慢慢地,记忆如潮水般全部浮上心头。
昏倒在山林里;白日见到的少年被人称为‘大当家’……
现在头脑清醒,胡云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了一件事:他刚从一群山贼手里死里逃生,又再次掉落进山贼窝里。
不过胡云并不恐惧,这个山贼窝里的山贼都很善良淳朴,若不是他们救了自己、还给自己喂了碗小米粥,他早就要死在荒郊野岭了。
还有那个被称为大当家的少年,泠泠如月,浑身上下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矜贵从容。
胡云在跟随周祭酒传播天师道时,曾经见过琅琊王氏那样显赫世家的子弟,论之气度风华,少年还要更胜几分。
这是一个格外看重相貌和品性的时代,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这个时代有着非常多颜控。胡云身为一个忠实颜控,对于好坏的判断观点是:好看到这种程度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坏人呢!
没过多久,梳洗好的胡云坐在屋外透气,又见到了这位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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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个打伤我们家少爷的少年,如果不是他几次三番挑衅,我们家少爷怎么会在伤势未痊愈的情况下就出门。”乐成景的管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州牧大人,请你立即派兵前去福来客栈,将那个少年捉拿下狱,好给我们老爷、我们乐家一个交代啊。”
并州牧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话一样,反问道:“给你们一个交代?乐家算什么,不过是陛下圈养的一条会咬人的狗罢了,你一个下人居然也敢问我要交代?”
话音落下,并州牧腰间长剑出鞘。
寒芒转瞬即逝,管家捂着喉咙惊恐倒地。
幕僚听到动静,急匆匆从外面绕过屏风走进来。
并州牧垂眸,用手帕擦拭长剑。干净的手帕染上血迹,他轻飘飘将手帕扔到地上,对幕僚说:“此人也是死于匈奴人的手。”
幕僚就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既然乐成景已死,那关押在牢房里的胡家人全部释放吧。他们一家人没有罪名,还占了一堆牢房,我们牢房的死囚都快要没地方关押了。”并州牧又补充道。
那人既然想要让胡家为她所用,那他就送个顺水人情吧。
匈奴当街杀人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平城,还没等平城百姓们感觉到惶恐,并州牧便迅速露面,调动他手底下最精锐的部队巡视街道,维持平城的秩序。
有身穿轻甲的士兵巡视街道,百姓们的担忧放下不少。
另一边,衡玉穿着一身墨色长衫,安静站在萧条的胡府门前。
大概等了有一刻钟,安静的巷子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胡云走在队伍最前方,时不时朝四周张望,似乎是在找什么人。当他的目光定格在衡玉身上时,胡云的眸光瞬间亮了起来。
“我就知道此事与大……公子有关。”
衡玉微微一笑:“与胡兄相识一场,总不能见死不救。”
侍卫长连声应是。
他的排兵布阵技巧都是老将军和将军教的,小姐但有吩咐,他自是不会藏私。只是,对付小小山贼,需要学习系统的兵事知识吗?
……也罢,小姐想做什么就做吧,到目前为止,小姐的言行都没出错过。而且他是容家家将,会永远追随容家家主,为家主的意志而肝脑涂地。
等侍卫长离开后,衡玉垂眸慢慢研墨,整理好自己的想法后,提笔挽袖。
落在纸张上的字迹洒脱肆意,笔锋凌厉间带着几乎要破纸而出的铿锵铮然之意,风格自成一派。
这个字迹,是属于衡玉本人的。
花了一个时辰将龙伏山脉未来半年的发展计划写好,衡玉重新取来一沓纸,用原身的字迹将上面的内容誊抄成几部分。
所有纸张都晾干后,衡玉将最开始写好的那份收拢进她的匣子里,后面写好的那份,打算等会儿拿去给管家、陈退他们。
她手底下能用的人不多,现在还得事事亲力亲为。
衡玉下意识做了番不切实际的展望——她的运气素来不错,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运气能不能更好点,好到能有几个谋士晕倒在她的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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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胡云再一次被饿醒。
缓缓睁开眼睛,盯着盖在身上那床打满补丁的被子,胡云先是一愣,慢慢地,记忆如潮水般全部浮上心头。
昏倒在山林里;白日见到的少年被人称为‘大当家’……
现在头脑清醒,胡云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了一件事:他刚从一群山贼手里死里逃生,又再次掉落进山贼窝里。
不过胡云并不恐惧,这个山贼窝里的山贼都很善良淳朴,若不是他们救了自己、还给自己喂了碗小米粥,他早就要死在荒郊野岭了。
还有那个被称为大当家的少年,泠泠如月,浑身上下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矜贵从容。
胡云在跟随周祭酒传播天师道时,曾经见过琅琊王氏那样显赫世家的子弟,论之气度风华,少年还要更胜几分。
这是一个格外看重相貌和品性的时代,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这个时代有着非常多颜控。胡云身为一个忠实颜控,对于好坏的判断观点是:好看到这种程度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坏人呢!
没过多久,梳洗好的胡云坐在屋外透气,又见到了这位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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