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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看了一下,讲述的是一个民国大家闺秀的爱情故事,和我这本书一样,用的都是扑街坐命第一人称。    我怀疑,这纤秀的簪花小楷,就是作者本人亲自所书。    书籍不只是智慧之阶梯,同样也是跨越时空的桥梁,翻着这本书,我恍惚回到了一百年前,那个动乱不堪的战火时代。    直到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抬头一看,就见到一张憔悴的胖脸。    “靠,关爷,真的是你!”这张戴着副不太和谐的无框眼镜的胖脸上,此时堆满了笑容。    我愣了愣,一时间没记起这个衬衫牛子裤的男人。    只是这称呼,如今几乎沉睡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庄志松,大学时你隔壁宿舍那个。”他好像并不意外我没认出他来,拍了拍斜挎着单肩包的厚实胸膛。    “我擦,你是松爷?”    由不得我不惊讶,尤记得这个与我互相道爷的同班同学,在大学时瘦得跟柴似的,怎么几年不见,成了这副......呃,福态?    “哈哈,没错,哥们,就是你松爷我!”他又使劲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来真的很惊喜。    现在的我,即使内伤未愈,挨这几下中气不足的招呼,就跟被蚊子跺脚一样,完全可以忽略。    当然了,我也觉得挺开心。    毕业之后,虽然留在这做偌大城市的同学不少,但是散落在各行各业、各个地方,彼此之间逐渐也就失了联系。    “没办法,这些年三天一应酬,五天一出差,折腾得死去活来,当年玉树临风的松大帅哥,就变成了这怂样。”他错解了我的惊讶,坦然地解释起来。    看来走入社会多年,他依旧保留着豁达的心态。    于是,我也不妨直话直说,顺便调侃道:“看你这模样,四肢乏力,虚汗淋漓,到底是累的还是累的?”    他闻言给了我一拳,砸在我结实的胸膛上,想要给我一个教训。    结果自然是讪讪地收回,叹了口气:“没办法,人在江湖飘,事事不由心。累就累点,死不了就行。”    说着又跟打了鸡血似的,傲然道:“别看我这样,好歹也娶了我当年的女神,有儿有女有房有存款,嘿嘿,这就够了。”    “你娶了艾思思?”我眼睛瞪圆了,心中感叹,这臭小子真是屌丝逆袭啊。    那可是当年市高校联盟百花榜上排名前十的顶级大美女啊。    “佩服佩服!”我真心实意地竖起了大拇指。    “所以啊,不努力怎么行,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关爷。”他突然来了半句京腔,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只是,这笑容中,明明一半是心酸泪。    得知大家手机都没有换号,我们约好开学前在学校一聚,庄志松就已经到站,匆匆分别后,我拿起了手机,给洪新秀打了个电话。    让他查一下,一个叫做上官弘的男人。    并将我存在手机里的证件照发了过去。    “你确定?”他收到后,语气古怪地问。    “就是不确定。”我没好气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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