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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那带着十几头巨狼的中年老男人叫做奥沃夫,看他的行为和装束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
正经人也不至于躲在大森林中与狼为伍,当野人。
他是诡神万兽之父狂猎的信徒。别看外表是五六十岁的样子,实际上已经八十多岁了。
曾经活跃在北美大陆,还在加麻大境内和阿美的北部边境,制造了无数的惨案,号称率兽食人,被人称为牧狼人。
后来这货事闹大了,被人围追堵截,就躲到了深山之中,一躲就是十几年。
而他当初到处制造血案,也是有原因的。
他无意间得到了一枚魔豆,并且根据一同得到的古籍,知道了这是诡境钥匙。更是知道了诡境中的一些情况。
他因此看到了自己晋级青铜的希望。
结果魔豆没找到,被人追到山里当野人。
如今他进入了诡境,自然是有自己计划的。
他得知了诡境中有很多宝贝,其中有一顶王冠,能够控制巨人。
他觉得要是得到了王冠,自己就能利用王冠的力量,展开酣畅淋漓的猎杀!
无论是灭绝地面的人类,还是灭绝天上的巨人,自己都能得到狂猎的喜爱,肯定能晋级!
所以,他要上天!
他觉得能控制巨人的王冠肯定是在天上巨人的手里,这么想倒也没毛病。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那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杰克。
他将身边的狼群安排在森林之中,然后走向了远处的落后中世纪小镇。
那位穿着迷彩服的猎人叫做达米安,他被牧狼人当做是野生超凡者,实际上不是。
他也是有组织的人。
他隶属于一个叫做“猎人”的组织。
他们这个组织非常特殊,不收一般人,也不收现成的超凡者。
他们只收那些经历过某种超凡事件的普通人。
阿美这边的超凡事件,大多都是诡物和超凡生物引发的。
而在南美那边,无穷无尽的密林之中,还隐藏着很多几百年前就隐藏在这里的怪物。那些诡神的眷族和造物!
猎人达米安他曾经是亚马逊流域的一名向导,在前些年古巴那边闹格命的时候,他被阿美军方雇佣作为向导,带着特种部队到丛林之中与其作战。
在那里,他经历了一番毕生难忘的可怕经历。
那年夏天格外炎热,格命军在林子里和政府军打游击。
但是他们一个被阿美顶上的偏僻营地忽然没了消息。
阿美特种小队过去才发现,所有敌人已经都死了,而且死状极惨,脑袋和脊柱都消失不见了。
那些过去查看到阿美大兵,包括达米安,全都遭到了一个看不见的残酷猎手的追杀。
它猎杀人类,将脑袋带着脊柱收藏起来。
在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之中,被猫捉老鼠一样猎杀了十几公里,全队十几个人,最后只剩下了达米安。
最后他侥幸的杀死了那只怪物。
很快猎人组织找到了他,将他吸收进去,使其成为了一名“猎人”超凡者!
那些成员,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遭遇了超凡怪物,并将其反杀的“天命之人”。
他们组成了这个组织,立志猎杀那些在表世界的超凡生物。并以此强化自己的灵能和能力。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面对牧狼人的巨狼围猎时,还跑掉了的原因。
此时,他已经换上了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本地便服,将自己的装备塞进皮褡裢中,进入到了城市之中。他得打探一下消息。
而那位骑士先生,他此时已经在城里了,而且是在都城之中。
说是都城,实际上就是一个表世界大些的镇子的规模,能有几千户人家在城中居住。
不过城防做的不错,护城河c城墙c碉楼c床弩之类的,像是中世界!
这个国家也只有几座城,还有十几个镇,以及散落在田野上的很多大小村庄而已。
说起来,也就是中世纪那种偏远小国的体量。
骑士因为一身精良的全身甲,所以没人敢惹,就连城门士兵都低下头主动行礼。
所以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城去。
他身上倒是有些纸钞,可没人收这东西。他的教条也不允许他抢劫或者买东西不给钱。
幸好他身上带着一枚黄金的纹章,倒也换了些钱,不光吃了一顿饱饭,还在一个大帐
篷里看到了杂耍表演
而在这个时候,城外村子里一个十六七岁,叫做杰克的半大孩子,牵着自家的老奶牛来到了城里。
他想将这头已经不能挤出奶的老奶牛卖掉。
nbsp;那带着十几头巨狼的中年老男人叫做奥沃夫,看他的行为和装束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
正经人也不至于躲在大森林中与狼为伍,当野人。
他是诡神万兽之父狂猎的信徒。别看外表是五六十岁的样子,实际上已经八十多岁了。
曾经活跃在北美大陆,还在加麻大境内和阿美的北部边境,制造了无数的惨案,号称率兽食人,被人称为牧狼人。
后来这货事闹大了,被人围追堵截,就躲到了深山之中,一躲就是十几年。
而他当初到处制造血案,也是有原因的。
他无意间得到了一枚魔豆,并且根据一同得到的古籍,知道了这是诡境钥匙。更是知道了诡境中的一些情况。
他因此看到了自己晋级青铜的希望。
结果魔豆没找到,被人追到山里当野人。
如今他进入了诡境,自然是有自己计划的。
他得知了诡境中有很多宝贝,其中有一顶王冠,能够控制巨人。
他觉得要是得到了王冠,自己就能利用王冠的力量,展开酣畅淋漓的猎杀!
无论是灭绝地面的人类,还是灭绝天上的巨人,自己都能得到狂猎的喜爱,肯定能晋级!
所以,他要上天!
他觉得能控制巨人的王冠肯定是在天上巨人的手里,这么想倒也没毛病。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那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杰克。
他将身边的狼群安排在森林之中,然后走向了远处的落后中世纪小镇。
那位穿着迷彩服的猎人叫做达米安,他被牧狼人当做是野生超凡者,实际上不是。
他也是有组织的人。
他隶属于一个叫做“猎人”的组织。
他们这个组织非常特殊,不收一般人,也不收现成的超凡者。
他们只收那些经历过某种超凡事件的普通人。
阿美这边的超凡事件,大多都是诡物和超凡生物引发的。
而在南美那边,无穷无尽的密林之中,还隐藏着很多几百年前就隐藏在这里的怪物。那些诡神的眷族和造物!
猎人达米安他曾经是亚马逊流域的一名向导,在前些年古巴那边闹格命的时候,他被阿美军方雇佣作为向导,带着特种部队到丛林之中与其作战。
在那里,他经历了一番毕生难忘的可怕经历。
那年夏天格外炎热,格命军在林子里和政府军打游击。
但是他们一个被阿美顶上的偏僻营地忽然没了消息。
阿美特种小队过去才发现,所有敌人已经都死了,而且死状极惨,脑袋和脊柱都消失不见了。
那些过去查看到阿美大兵,包括达米安,全都遭到了一个看不见的残酷猎手的追杀。
它猎杀人类,将脑袋带着脊柱收藏起来。
在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之中,被猫捉老鼠一样猎杀了十几公里,全队十几个人,最后只剩下了达米安。
最后他侥幸的杀死了那只怪物。
很快猎人组织找到了他,将他吸收进去,使其成为了一名“猎人”超凡者!
那些成员,都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遭遇了超凡怪物,并将其反杀的“天命之人”。
他们组成了这个组织,立志猎杀那些在表世界的超凡生物。并以此强化自己的灵能和能力。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面对牧狼人的巨狼围猎时,还跑掉了的原因。
此时,他已经换上了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本地便服,将自己的装备塞进皮褡裢中,进入到了城市之中。他得打探一下消息。
而那位骑士先生,他此时已经在城里了,而且是在都城之中。
说是都城,实际上就是一个表世界大些的镇子的规模,能有几千户人家在城中居住。
不过城防做的不错,护城河c城墙c碉楼c床弩之类的,像是中世界!
这个国家也只有几座城,还有十几个镇,以及散落在田野上的很多大小村庄而已。
说起来,也就是中世纪那种偏远小国的体量。
骑士因为一身精良的全身甲,所以没人敢惹,就连城门士兵都低下头主动行礼。
所以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城去。
他身上倒是有些纸钞,可没人收这东西。他的教条也不允许他抢劫或者买东西不给钱。
幸好他身上带着一枚黄金的纹章,倒也换了些钱,不光吃了一顿饱饭,还在一个大帐
篷里看到了杂耍表演
而在这个时候,城外村子里一个十六七岁,叫做杰克的半大孩子,牵着自家的老奶牛来到了城里。
他想将这头已经不能挤出奶的老奶牛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