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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奉天做菜很利落。

    这次孟大勺那儿拿来的食材都很新鲜,不少都是龙宫食材。

    最近小蟹折腾了不少新花色。

    其中就有一种样子古怪的虾。

    朱玫见多识广,拨弄了两下。

    “这是火龙虾”

    周奉天笑着说:“对,这玩意儿也叫鬼壳虾,就因为长得不好看,不过这玩意儿味道很好,本子那边都喜欢拿它做刺身,味道自带一种鲜甜,这东西是深海货,有钱都不见得能吃得到。”

    周奉天说笑间,已经取了一小盆,随后小心翼翼地剥离了它的虾壳,露出里头漂亮的虾肉。

    他的刀功和手法都很精湛。

    看得朱玫也是有几分另眼相看的味儿了。

    除此之外,便是海参了。

    小蟹的蟹礁里,海参很多,品质也都极高,几乎不曾受到污染的海水,所生长的海参,味道极为鲜美。

    周奉天取了一些。

    “我们这儿吃海参,很多都是鲜的,鲜海参比干海参多有不如;你瞧瞧这海参上头有一层胶,直接吃,这玩意儿会阻碍我们身体的吸收,所以要先泡发,我们这儿叫煲一下。”

    周奉天将海参对半刨开,去掉沙嘴c内筋,里头的内脏自然是不要的,清洗之后,放入一个烧锅里。

    “海参这东西其实很不容易收拾,鲜海参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理保存手段,很快就没法吃了,他体内有一种叫自溶酶的玩意儿,时间久了,他自个儿化成水了,所以很不好整,弊端多多,如果你在家折腾,还是干海参实在,

    虽然营养成分,稍微少了些,但不妨碍。”

    周奉天看着水里的海参微微扭动了起来。

    “我们一般海参都得收拾好一阵,一般而言,海参得用文火烧到一个多小时,然后自然冷却,随后放入冰箱里冷藏两天,才算是泡发完,不过我这儿有独门的法子,虽然口感略微有点损失,但至少快很多。”

    周奉天笑着说。

    说着他已经开始在处理其他的食材了。

    朱玫看着面前的男人,这一手下厨房,有声有色的本事,还真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在朱玫印象里,不少男人可都挺忌讳下厨的。

    就连朱玫的父亲也曾经说过,“君子远庖厨”。

    可在朱玫看来,周奉天如此的样子,还挺让她心动的。

    尤其周奉天做菜的样子,特别认真,一边还给他细心解释其中的门道。

    这都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不说别的,她还真的没见过有男孩儿是这样的,这年头和她谈人生理想,谈未来企划,说自己的雄才大略的男人数之不尽。

    朱玫也不是没和那些个富家子有过联谊,但他们说的事儿还真有几分千篇一律,都有点不切实际。

    朱玫自己就掌握着庞大的商业帝国,什么样的商业案子他没见过

    这些富家子大部分还不如自个儿呢

    也有那些男人耍宝的,可一看心就不诚。

    朱玫早早对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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