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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这都过去几日了吧?你一面说十万火急,一面又不紧不慢的,怎么这几天过去,才是有了眉目?以韦爱卿的办事能力,应该早就办成了吧?”朱由校不悦的责问道:“魏公公,是不是你办事怠慢了?”
朱由校之所以直接责问,是因为朱由校很清楚内阁已经由魏忠贤把持了,形成不了反对的声音,光丁绍轼一个人,势单力薄,斗不过魏忠贤的,加上韦宝是自己信任的人,都说好了的事情,怎么还这么慢?
魏忠贤又看了一眼张维贤,打算让张维贤先说,但张维贤一点要先说的意思都没有。
魏忠贤只能道:“老奴听内阁的人说,他们本来想着韦爵爷统领的海防总督衙门拿出纹银九百万两,来承办裁减水师,统一编制水师的事儿,和开放九处通商口岸的事情。顺便将海防总督衙门暂管的沧州府、山东和登莱,还给登莱巡抚管辖,海防总督衙门只留下河间府一地作为衙门所在地。将山东步军重新划归登莱巡抚管辖。韦爵爷以正三品官阶仍旧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统筹全局。”
张维贤听魏忠贤还这样说,不由大怒!魏忠贤先开口,皇帝便会先入为主的听魏忠贤的,这就像是谈买卖的时候,先给价钱定了一个范围,不能随便超出这个范围。
张维贤是不能先开口的,否则也不会让魏忠贤先说,因为张维贤如果先开口定价钱范围,便有干扰政务,干扰朝局的嫌疑。
朱由校闻言,哦了一声,“那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事情尽快定下来,朝廷有了九百万两纹银,便解决了大难题了,不是很好吗?”
“陛下,韦宝以正三品官阶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却统筹全局,名不正言不顺!”这回张维贤不等魏忠贤开口,抢着道。
明朝的总督是有讲究的。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兵部尚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明朝的总督分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明初常遣尚、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所辖多重者加总督。
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
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
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
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
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
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
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
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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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这都过去几日了吧?你一面说十万火急,一面又不紧不慢的,怎么这几天过去,才是有了眉目?以韦爱卿的办事能力,应该早就办成了吧?”朱由校不悦的责问道:“魏公公,是不是你办事怠慢了?”
朱由校之所以直接责问,是因为朱由校很清楚内阁已经由魏忠贤把持了,形成不了反对的声音,光丁绍轼一个人,势单力薄,斗不过魏忠贤的,加上韦宝是自己信任的人,都说好了的事情,怎么还这么慢?
魏忠贤又看了一眼张维贤,打算让张维贤先说,但张维贤一点要先说的意思都没有。
魏忠贤只能道:“老奴听内阁的人说,他们本来想着韦爵爷统领的海防总督衙门拿出纹银九百万两,来承办裁减水师,统一编制水师的事儿,和开放九处通商口岸的事情。顺便将海防总督衙门暂管的沧州府、山东和登莱,还给登莱巡抚管辖,海防总督衙门只留下河间府一地作为衙门所在地。将山东步军重新划归登莱巡抚管辖。韦爵爷以正三品官阶仍旧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统筹全局。”
张维贤听魏忠贤还这样说,不由大怒!魏忠贤先开口,皇帝便会先入为主的听魏忠贤的,这就像是谈买卖的时候,先给价钱定了一个范围,不能随便超出这个范围。
张维贤是不能先开口的,否则也不会让魏忠贤先说,因为张维贤如果先开口定价钱范围,便有干扰政务,干扰朝局的嫌疑。
朱由校闻言,哦了一声,“那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事情尽快定下来,朝廷有了九百万两纹银,便解决了大难题了,不是很好吗?”
“陛下,韦宝以正三品官阶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却统筹全局,名不正言不顺!”这回张维贤不等魏忠贤开口,抢着道。
明朝的总督是有讲究的。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兵部尚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明朝的总督分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明初常遣尚、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所辖多重者加总督。
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
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
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
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
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
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
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
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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