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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副队长心里清楚,打架这事情有别于重大刑事案件,可大可小,内部调解也行,只要当事人接受。说实话,只是看在孙副局长的面子上,否则市刑警大队眼皮都不会睁一下,恶少算什么东西嘛。既然建工局保卫部长都出面了,抓不到人就算了。

    他马上打电话向孙副局长汇报,说人跑了,没抓到。孙副局长能够成为副局长,也是一等的精明人,从方副队长的口气中,他听出了不是抓不到人,而是建工局不配合。他知道107项目是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军工项目,公安抓人必须得到保卫股的配合,自己不能随便在项目部乱窜,否则就是违纪。所以,他们来了只能出示相应公函,然后坐办公室等,由保卫股配合把人传唤来。

    工地是全封闭施工,有的地方还围有电网,说它是监狱也八九不离十。当然,人是自由的,但要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不是想走就走的,下班后仅限于项目部附近活动,也就是说,项目部的人根本不可能跑掉,却说找不到,怎么可能呢?屁大的事情,保卫部来三十多人干什么?是来抓人吗?只剩下一种合理解释:就是不想找,或者说不放人,来三十多个人就是表明态度。

    形成这种局面只是僵持,不会有结果。孙副局长想了想,指示方副大队长把人暂时撤回来,以后另想办法。

    人走了,苗部长松了一口气,但所有的保卫人员依然没有撤走。他们展开了大规模调查工作,对柳万锋、林梅如二人进行了笔录,同时对案发现场和目击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形成了十分扎实的证据链。为了郑重起见,苗部长通过林梅如与当事人黄美静的学校取得了联系,并与黄美静本人通了电话,其证实柳万锋所说是事实,并表示愿意出来作证。

    苗部长之所以这样做,也是要对组织、对个人负责,实事求是,查清真相。建工局是国企,自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如果柳万锋真的构成犯罪,作为建工局的保卫部门肯定不能包庇罪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当然,如果职工受到不公正对待,保卫部门也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帮他们说话。

    他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柳万锋二人是不应被逮捕法办的,这里面有人为的因素存在。苗部长把调查报告提交给了钱局长和谭副局长。

    看到报告,谭副局长放心了。为确保柳万锋高枕无忧,谭超雄要苗部长亲自去市公安局一趟,找孙副局长沟通一下。谁知,沟通极为不顺利,孙副局长态度很强硬,坚持要抓捕柳万锋,事情就这样呈僵持状态。

    两天之后,形势突然出现逆转。

    这天上午,市刑警大队接到线报,柳万锋出现在107项目部。在孙副局长的强力推动下,市局刑警大队方副大队长、县公安局局长苟局长亲自带领十多名警察赶到107项目部,把所有出路口全封锁起来,扬言不抓到柳万锋绝不收兵。

    项目部形势骤然紧张起来。贺股长紧急通知了工程处,工程处立即转发到建工局保卫部。得到消息的苗部长第一时间赶到了107项目部。

    这次苗部长只带了保卫部三个干事。他深知这次不是带人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根子在孙副局长,他不点头,今天柳万锋在劫难逃!

    难道就这样让人带走么?

    苗部长很不甘心,也很气愤,现在的社会怎么啦,难道有关系、有背景就可以乱来么?强抢民女、行凶打人的恶少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见到二位市县局领导,苗部长把调查报告拿了出来。他们认真看了起来,从他们的表情来看,苗部长清楚二位领导也是认可的,问题是孙副局长不干啊!

    怎么办?

    苗部长把方副大队长、苟局长二人叫到一个小办公室,进行单独交流。从交流的结果,证实了他的判断,他们都认为柳万锋够不上刑责,但把人抓起来说有很大的错也不见得,毕竟你把人打伤了,公安部门把你传唤一下,调查清楚,你不配合,拘捕你或者说拘留你也是可以的。拘捕、拘留性质不同,场面可大可小,孙副局长是市局领导,他主导的行动,规格肯定高,场面肯定大。

    道理谁都懂,苗部长得知二人态度,知道可以缓缓,于是,三个人一直在喝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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