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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动物也可以。

    可血族却不会喝那些下贱的畜生血液。

    就连人类的血,它们会根据血型c年龄c性别c性格等等,将分成三六九等。

    当然也有某些口味重的另类,会据个体嗜好不同,吮吸特定的血液。

    简单来说,血族是个很挑食的种族。

    一个万众瞩目的性感女星,还是一名处子,对于虚荣嗜血的血族来说,无疑于毒品般的致命诱惑。

    宁凡还真有担心,这些吸血鬼会克制不住心底的诱惑。

    “真看不出来,露丝居然是处子。”

    想到这点,宁凡不禁哑然失笑。

    身处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又是以性感艳丽闻名,

    这句话要不是出自血族之口。宁凡是打死都不会相信。

    在与马菲儿相处的那些天,宁凡知道了不少血族的辛秘。

    马菲儿曾经说过,在她所有遇到的魔物中,血族可以说是最温和的魔物,同时也是最难缠的魔物。

    与别的魔物不同,血族除了吸血外,基本上于常人无疑,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而且血族非常低调,基本上不会“惹是生非”,就连吸食的血液,都是从血站购买。

    除了地下黑血站外,甚至有些血族自己开了医院,或鲜血中心,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就这样血族与人类,形成了一个最简单的供需关系,以金钱购买血液。

    只要食物得到解决,血族根本就不会乱咬人,可以说是相当低调。

    马菲儿说的温和,就是指这些事。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无恶不作的个别。

    对于这样的族人,就连血族内部都不会管,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驱魔总会的猎人,清缴的血族魔物,绝大部分是这种情况,并且也只会对作恶的血族下手。

    只有这类型的情况,猎人们才不怕血族的报复。

    若是只打着驱魔的旗号,胡乱清缴血族,那将会引来血族不死不休的追杀。

    不论对方的修为多高c背景多深厚,血族十三氏族甚至会联手将他铲除。

    因为这个原因,驱魔总会的猎人,发现血族的踪迹后,往往都会视而不见。

    一个有了杀心的血族,可以说是非常难缠的对手。

    血族是速度很快,尤其是展开蝠翼后,飞行速度比直升机还快。

    并且血族天生就具有夜视能力,还能于黑暗浓为一体,

    在夜间作战的能力,简直是堪比梦魇。

    还有最很重要一点,血族对鲜血极为敏感。

    不仅可以清楚的嗅到,方圆几公里的血液。

    还可以根据血液的味道,知道对方的信息。

    因此凡是被血族打伤后,很少有人能逃过追杀。

    无论你逃得多远c潜藏的多精妙,只要记住你血液的味道,血族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你。

    所以马菲儿这样的猎人,随身都会带一瓶快速凝血剂。

    若是不能止住伤口,隔绝血液的味道,那就永远处在血族的眼皮下。

    在血液方面,血族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大拿。

    只要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血液主人的各项生理信息,比科学仪器还要准。

    既然血族说露丝是处子,那就做不了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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