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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英伦律所命名方式熟悉,律所大多数都是以合伙人或者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拿艾伦-宾汉姆顿举例来说,创所的两个合伙人的姓一个是艾伦一个姓宾汉姆顿。这个行业合伙人的名声是律所最好的广告,就算合伙人已经不执业或者退休了,口碑依然代代相传,除非合伙人会议为名声更响的律师更改规则。
林义龙成立的律所命名方式有些特别,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三个人:林义龙和林义龙的两个同学,尼尔斯-泰尔和亚历克斯-格温特。这两个人的家族姓跟“摩根”一样,都取自于地名,虽然没有明明限制但两个人能让人联想到纽波特(格温特郡首府)和塞文河(泰尔是赛文的变体),所以即便林义龙不接案也要把林义龙单独挂上去,但是如果是拼音的拼读不能很好地说服客户把委托下交给他们,于是就把林义龙的林给弄成了威尔士变体的Lynn(英语的意思为小河的意思),就变成了Lynn's.
跟其他的“高街”律师楼和商业律师楼完全不一样,这个律师行给出的官方通讯地址是一个邮箱,而注册地址也只有一个前台,一间办公室和一间会客室而已。包括尼尔斯和亚历克斯在内的所有人员除非必要,一般都在家中执业,处理客户们文件和各种文件需求。
林义龙对凯蒂的拒绝,并不算扯谎,在这里执业的律师们都是他的同学和故旧——而且所有人都在家工作,也确实没有凯蒂能胜任的职位,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由于凯蒂的在林义龙这里的黑历史,林义龙无法相信她。不过让自己同学当代理人,并不意味着林义龙更相信自己的同学,而是为了能在一些特殊场合,这些同学的发言或者证言不能被当成证据采信——正如辛普森案中,辛普森为什么要雇佣他的挚友卡戴珊的理由一样:辛普森在案发的两周一直住在卡戴珊的家里,卡戴珊可以说对辛普森的各种细节了如指掌,一旦被检方传唤,肯定会被打开突破口,从而不得不在法庭上指证辛普森;辛普森在自己足智多谋的首席律师的建议下他雇佣了卡戴珊为他的律师之一,这样一来,就算卡戴珊被检方传唤,他没办法做出对辛普森不利的证言,就算作出证言,也无法被采信,因为这个人本身就违反了委托人的忠实原则,毫无诚信当然不足以被采信。
凯蒂只是在林义龙自己的观察名单上,信任度不仅远远小于耶昂姐妹,还小于他律师楼的所有旧故,林义龙自然不愿意让她加入。凯蒂甚至没法进入林义龙的布莱肯林场——这一点惩戒是凯蒂必须要接受的,无论多么委屈,她也只能默默接受的。
感到委屈的,还有耶昂姐妹。
也许纳迪亚和薇拉并不能阻止林义龙接纳凯蒂,相应地,林义龙也不能阻止姐妹俩跟他闹情绪。按照纳迪亚之前私下的坦诚,她和妹妹薇拉能在一个屋檐下容忍彼此的存在已经算是极限了,绝不愿意再在林场住宅里增添一个其他人。
林义龙还得为凯蒂重新选择住处。
凯蒂对耶昂姐妹最大的优势是她已经步入职场两年,对商业谈判和商业惯例已经熟稔,在很多场合都可以充当林义龙的代理人。由凯蒂出面,很多人也应该能推导出来是怎么一回事。就算是为了这样的商业便利,就算不能安排凯蒂跟自己住在一块,林义龙也应该好好地安置她。
为凯蒂选的地方是南格拉摩根郡博纳斯的海滨连排别墅中的一个,出门就是博纳斯海滨,能从起居室阳台和卧室阳台地平线尽头看到德文郡。
和美国人谈判过后,凯蒂就被林义龙拉着来到博纳斯海边、进入了被布置好房子,看着被夕阳染红的大海,重拾了当初和林义龙在伯恩茅斯格兰德酒店套房的那种浪漫。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看到凯蒂含情脉脉的眼神,林义龙是这么说的,“我会时常来看你的。”
“知道了。”凯蒂并不把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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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英伦律所命名方式熟悉,律所大多数都是以合伙人或者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拿艾伦-宾汉姆顿举例来说,创所的两个合伙人的姓一个是艾伦一个姓宾汉姆顿。这个行业合伙人的名声是律所最好的广告,就算合伙人已经不执业或者退休了,口碑依然代代相传,除非合伙人会议为名声更响的律师更改规则。
林义龙成立的律所命名方式有些特别,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三个人:林义龙和林义龙的两个同学,尼尔斯-泰尔和亚历克斯-格温特。这两个人的家族姓跟“摩根”一样,都取自于地名,虽然没有明明限制但两个人能让人联想到纽波特(格温特郡首府)和塞文河(泰尔是赛文的变体),所以即便林义龙不接案也要把林义龙单独挂上去,但是如果是拼音的拼读不能很好地说服客户把委托下交给他们,于是就把林义龙的林给弄成了威尔士变体的Lynn(英语的意思为小河的意思),就变成了Lynn's.
跟其他的“高街”律师楼和商业律师楼完全不一样,这个律师行给出的官方通讯地址是一个邮箱,而注册地址也只有一个前台,一间办公室和一间会客室而已。包括尼尔斯和亚历克斯在内的所有人员除非必要,一般都在家中执业,处理客户们文件和各种文件需求。
林义龙对凯蒂的拒绝,并不算扯谎,在这里执业的律师们都是他的同学和故旧——而且所有人都在家工作,也确实没有凯蒂能胜任的职位,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由于凯蒂的在林义龙这里的黑历史,林义龙无法相信她。不过让自己同学当代理人,并不意味着林义龙更相信自己的同学,而是为了能在一些特殊场合,这些同学的发言或者证言不能被当成证据采信——正如辛普森案中,辛普森为什么要雇佣他的挚友卡戴珊的理由一样:辛普森在案发的两周一直住在卡戴珊的家里,卡戴珊可以说对辛普森的各种细节了如指掌,一旦被检方传唤,肯定会被打开突破口,从而不得不在法庭上指证辛普森;辛普森在自己足智多谋的首席律师的建议下他雇佣了卡戴珊为他的律师之一,这样一来,就算卡戴珊被检方传唤,他没办法做出对辛普森不利的证言,就算作出证言,也无法被采信,因为这个人本身就违反了委托人的忠实原则,毫无诚信当然不足以被采信。
凯蒂只是在林义龙自己的观察名单上,信任度不仅远远小于耶昂姐妹,还小于他律师楼的所有旧故,林义龙自然不愿意让她加入。凯蒂甚至没法进入林义龙的布莱肯林场——这一点惩戒是凯蒂必须要接受的,无论多么委屈,她也只能默默接受的。
感到委屈的,还有耶昂姐妹。
也许纳迪亚和薇拉并不能阻止林义龙接纳凯蒂,相应地,林义龙也不能阻止姐妹俩跟他闹情绪。按照纳迪亚之前私下的坦诚,她和妹妹薇拉能在一个屋檐下容忍彼此的存在已经算是极限了,绝不愿意再在林场住宅里增添一个其他人。
林义龙还得为凯蒂重新选择住处。
凯蒂对耶昂姐妹最大的优势是她已经步入职场两年,对商业谈判和商业惯例已经熟稔,在很多场合都可以充当林义龙的代理人。由凯蒂出面,很多人也应该能推导出来是怎么一回事。就算是为了这样的商业便利,就算不能安排凯蒂跟自己住在一块,林义龙也应该好好地安置她。
为凯蒂选的地方是南格拉摩根郡博纳斯的海滨连排别墅中的一个,出门就是博纳斯海滨,能从起居室阳台和卧室阳台地平线尽头看到德文郡。
和美国人谈判过后,凯蒂就被林义龙拉着来到博纳斯海边、进入了被布置好房子,看着被夕阳染红的大海,重拾了当初和林义龙在伯恩茅斯格兰德酒店套房的那种浪漫。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看到凯蒂含情脉脉的眼神,林义龙是这么说的,“我会时常来看你的。”
“知道了。”凯蒂并不把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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