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勇者面露冷笑,步上复仇之路追书网更新最快,(请牢记追书网网址:https://www.zhuishu5.com)

啊啊啊啊啊啊啊!?」

    冷不防失去双脚的混混措手不及,完全无法应对,脑袋直接砸在未经修整的地面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痛、好痛痛痛痛痛痛痛!!」

    「呃啊啊啊啊、这、呜喔喔喔喔喔!!」

    我最讨厌被溅得一身是血,所幸以高温的【火蜘蛛脚剑】斩切的伤口一片焦黑,不会喷出太多鲜血。将高热传导至所及之物,正是这把剑的特徵。

    我第一次穿著身上这套制服踏上旅途时,立刻遭到夜贼偷袭,在击退他们的过程中,衣服变得破烂不堪。

    没想到把制服丢掉之后不久,我便获得了具有缝补效果的剑,我曾为此懊恼不已。

    「嗯,这次应该成功了吧。开启状态。」

    我无视哀嚎的混混,在他们身后确认起自己的状态。

    正如预期,我获得了技能『飞脚』。此外,在先前通过地下通道时,也获得了技能『暗视』。

    『暗视』正如其名,能在黑暗中辨识物体;『飞脚』则是能在双脚注入魔力,暂时提升敏捷度的技能。

    其实在重生不久后,也就是在数小时之前,我掐著公主的脖子往上提时,我也试图发动这项技能穿过重重包围的骑士,不过当时却失败了,双脚感受到一股反作用力。

    如果成功的话,应该不会折损HP,看来当时还没有获得【飞脚】。

    在那之后,我没有充分休息,因此HP尚未回复。而MP则随著时间回复到约三成,却因为使出了『飞脚』,现在再度剩下两成。要重新锻炼消耗量过大的飞脚,真是不容易。

    「尽管如此……」

    虽然我并非一口气消耗大量魔力,因此身体不会感到不适,不过重生至今才过了四分之一天,我能明白不能操之过急。

    尽管理智可以理解,但原本像身体的一部分般运用自如的技能却无法发动,实在很不习惯。

    (插图)

    「啊,喂,你别想逃。你是他们的头头吧?」

    「咿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名混混在失去双脚后,想要爬著逃离,我用【火蜘蛛脚剑】把他的手臂钉在地面上。

    「咕哇、好烫啊、痛痛痛、咕啊啊啊啊啊!?」

    「唔,这样也不赖呢。不会溅血这一点实在是太棒了。」

    我悠哉地说著,同时观察起这个不断哀嚎的家伙。

    和先前斩断脚踝时不同,由于被刺穿的伤口持续灼烧,男子最后因身体被灼伤的痛楚而眼泪、鼻涕、口水横流。

    「不生成火球,就几乎不会消耗魔力;刀身短,便于回收;再加上失血量少,不会轻易死亡。我以前只用过这把心剑生火,没想到这么好用呢。」

    「你、你这怪、怪物……」

    「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状似愉悦地笑著,混混们早已无法动弹,他们脸色发白,双腿之间湿了一地。

    「啊,真是难看啊。折磨那些家伙才有意思嘛,你们的脸我根本懒得看一眼。」

    我的复仇对象果然是先前直接背叛我的那些家伙,折磨这几些人根本一点乐趣也没有。

    「够了,再见。」

    我说著,在【火蜘蛛脚剑】中注入魔力,一个个砍下他们的脖子。

    每次我一挥剑,就会发出一股肉的焦香,以及叩咚、叩咚的声响。

    「好了,该赶紧上路了呀。」

    我自言自语著便转身离去,丢下身后一堆少了头脚的躯体、无法辨识主人的脚、表情僵硬惊恐的头颅,以及无数烧成黑炭的伤口断面。

    ☆

    男子拚了命地奔跑。

    不顾一切地向前奔驰,似乎连避开障碍物都嫌麻烦;每当擦撞墙壁与障碍物,便在手脚留下一道道擦伤与割伤。

    然而,男子没有在意这些伤口的余裕。

    肉体这点轻伤根本微不足道。而他能冷静思考的理智,早在许久之前就已经被恐惧彻底粉碎了。

    本能告诉他,如果不想被杀,就只能一直往前跑。

    (惨了惨了惨了惨了!!)

    他跑得喘不过气,全身肌肉都向他发出抗议,但脑子里发出命令,无论如何都得向前跑。

    在混乱的思绪中,他脑海里闪过让自己如此拚命奔跑的恐惧来源。

    这一天,男子的任务跟往常没有两样,只是例行性的工作。

    这座贫民窟里,依旧聚集了无法面向阳光的人们。

    遭到通缉的罪犯、失去家人的孤儿、因家族内斗而失去居所的贵族、经商失败的商人、还不出贷款的冒险者,以及被贫困压得无法喘息的普通人。

    背负著阴影的人,纷纷逃向这处贫民窟,使此处成为龙蛇杂处的大熔炉。

    即便是这样的贫民窟,也有著必须遵守的秩序。毕竟要是这座贫民窟消失了,那些人便会流窜城市各处,造成治安恶化。

    过去曾有城市利用正规骑士团进行武力镇压,试图将贫民窟连根拔除。原本交易繁盛的城市虽然成功铲除了贫民窟,却因治安严重恶化,商人纷纷远而避之,贸易就此一落千丈,急速地走上衰退一途。

    因此,所有的城市皆形成某种不成文的默契,对贫民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实际上,只要不误闯贫民窟,有贫民窟的城镇,治安往往比没有贫民窟的地方好得多。

    尽管如此,容忍还是有一定的极限。就算贫民窟是必要之恶,一旦贫民窟的人过度侵入外头的世界,城市和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

    相对地,贫民窟也亟欲避免城市和国家直接介入,因此通常由贫民窟中握有最强势力的人,管理整个贫民窟。

    控制贫民窟的规模,维持最低限的秩序,并尽可能避免与外界产生纠纷。贫民窟接纳外部世界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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