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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走走停停,不时要给前方经过的军队专列让路,沿途还常有关卡,需要金效坤出面去把它打通。金玉郎静静的躺在车厢里,自觉着像一只小虫,蛰伏在了冰天雪地里,静等春暖花开。
金效坤给他换了一种西式的烫伤药,药效很好,他胸前那一大片溃烂的皮肉开始有了结痂的趋势。烫伤见了好,他却又添了新的毛病——不过也可能是已经存在了许久,只不过是被烫伤的痛苦掩盖了住,使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
他经常会头痛,并且变得畏光,仿佛成了个极度敏感和脆弱的生灵,禁不住外界的任何刺激。他把自己的变化告诉了金效坤,金效坤听了,忧心忡忡,怀疑他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比如严重的脑震荡之类。
忧心之余,他告诉金玉郎:“你也不要记恨段人龙了。你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当初我和你的关系一样,如今一报还一报,你没杀了他,他也没杀了你,这就算是扯平了吧。要不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才二十多岁,将来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没恨他。”金玉郎靠着床头坐了,呼吸着他大哥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气味,和这气味朝夕相处了几天,这气味已经给他留了极深的印象,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温馨。他不得不承认了血缘的力量:终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了还会连着筋。
他也确实是不再恨段人龙——说“不恨”,其实也不甚准确,恨还是恨的,但不至于一想起这个人就恨得黑血翻腾,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想不起这个人来。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自己又有了新的依靠,又得到了新的爱。
所以他也不再为陆健儿的死而悔恨悲痛了,横竖他这个寄生物已经找到了新归宿,陆健儿身为没了用处的旧宿主,纵然依旧活着,也是“虽生犹死”,既是如此,那自然还是真死了更好,免得将来再找他的麻烦。
谈过了段人龙,他和金效坤换了话题,金老爷子会用嫩柳条编蛐蛐笼,因此他幼年时有无数个蛐蛐笼,金效坤听到这里,想起了自己也有一个。由此又说起了抓蛐蛐的事情——金玉郎因为抓蛐蛐被毒虫咬过,金效坤则是从来就没这个爱好,他自小就是那么的“文明”。
由着抓蛐蛐说下去,他们一路说到了他们的学生时代,金效坤在学校里,称得上是人人敬仰,金玉郎则一直只是混日子,混得倒也有水平,没有一门成绩是拿得出手的,但又不至于坏得要被学校开除。
“你那时候怎么不出洋留学去?”金玉郎问他:“那时候留洋的人也不少了。”
金效坤笑了笑:“我也想过,但是母亲不许我走。我要是走了,她身边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爸爸不是偶尔也回家吗?”
金效坤思索了一下,只答:“他们感情不好。”
金玉郎很理解他这句话,因为金老爷子确实是喜新厌旧,若不是小公馆里有了金玉郎这么个小儿子,若不是金老爷子一见这个小儿子就心花怒放,那么他老人家不会一生只纳一个妾。
这时,金效坤忽然问道:“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七岁,新年的时候,爸爸让我和娘回家过节,结果大年初一那天,我的娘和你的娘吵起来了。”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当然清楚,我那时候上学了,和同学打架,打不赢,就想家里要是有个大哥哥,能帮我打架就好了。可是到了北京一看,又很失望。”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大哥哥会是这么的大,我那时候还以为你是叔叔。”
金效坤想了想:“可不是,那时候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你还是小孩子。”
金玉郎继续说道:“你当时还不理我。”
“这我倒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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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走走停停,不时要给前方经过的军队专列让路,沿途还常有关卡,需要金效坤出面去把它打通。金玉郎静静的躺在车厢里,自觉着像一只小虫,蛰伏在了冰天雪地里,静等春暖花开。
金效坤给他换了一种西式的烫伤药,药效很好,他胸前那一大片溃烂的皮肉开始有了结痂的趋势。烫伤见了好,他却又添了新的毛病——不过也可能是已经存在了许久,只不过是被烫伤的痛苦掩盖了住,使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
他经常会头痛,并且变得畏光,仿佛成了个极度敏感和脆弱的生灵,禁不住外界的任何刺激。他把自己的变化告诉了金效坤,金效坤听了,忧心忡忡,怀疑他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比如严重的脑震荡之类。
忧心之余,他告诉金玉郎:“你也不要记恨段人龙了。你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当初我和你的关系一样,如今一报还一报,你没杀了他,他也没杀了你,这就算是扯平了吧。要不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才二十多岁,将来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没恨他。”金玉郎靠着床头坐了,呼吸着他大哥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气味,和这气味朝夕相处了几天,这气味已经给他留了极深的印象,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温馨。他不得不承认了血缘的力量:终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了还会连着筋。
他也确实是不再恨段人龙——说“不恨”,其实也不甚准确,恨还是恨的,但不至于一想起这个人就恨得黑血翻腾,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想不起这个人来。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自己又有了新的依靠,又得到了新的爱。
所以他也不再为陆健儿的死而悔恨悲痛了,横竖他这个寄生物已经找到了新归宿,陆健儿身为没了用处的旧宿主,纵然依旧活着,也是“虽生犹死”,既是如此,那自然还是真死了更好,免得将来再找他的麻烦。
谈过了段人龙,他和金效坤换了话题,金老爷子会用嫩柳条编蛐蛐笼,因此他幼年时有无数个蛐蛐笼,金效坤听到这里,想起了自己也有一个。由此又说起了抓蛐蛐的事情——金玉郎因为抓蛐蛐被毒虫咬过,金效坤则是从来就没这个爱好,他自小就是那么的“文明”。
由着抓蛐蛐说下去,他们一路说到了他们的学生时代,金效坤在学校里,称得上是人人敬仰,金玉郎则一直只是混日子,混得倒也有水平,没有一门成绩是拿得出手的,但又不至于坏得要被学校开除。
“你那时候怎么不出洋留学去?”金玉郎问他:“那时候留洋的人也不少了。”
金效坤笑了笑:“我也想过,但是母亲不许我走。我要是走了,她身边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爸爸不是偶尔也回家吗?”
金效坤思索了一下,只答:“他们感情不好。”
金玉郎很理解他这句话,因为金老爷子确实是喜新厌旧,若不是小公馆里有了金玉郎这么个小儿子,若不是金老爷子一见这个小儿子就心花怒放,那么他老人家不会一生只纳一个妾。
这时,金效坤忽然问道:“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七岁,新年的时候,爸爸让我和娘回家过节,结果大年初一那天,我的娘和你的娘吵起来了。”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当然清楚,我那时候上学了,和同学打架,打不赢,就想家里要是有个大哥哥,能帮我打架就好了。可是到了北京一看,又很失望。”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大哥哥会是这么的大,我那时候还以为你是叔叔。”
金效坤想了想:“可不是,那时候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你还是小孩子。”
金玉郎继续说道:“你当时还不理我。”
“这我倒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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