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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守着一件大垃圾似的,陆淑媛守了金玉郎大半夜。
凌晨时分,他睁了眼睛,在看清了身边的陆淑媛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好太太,救救我。”
陆淑媛看着他,有点手足无措:“好,好,你要不要先泡个热水澡吃片阿司匹林?需不需要我叫医生来?”
金玉郎摇了摇头:“不用。”
“那——我扶你起来?”
金玉郎这回点了点头。
陆淑媛咬着牙皱着眉,虽然感觉金玉郎很脏很臭,但还是硬着头皮把他搀扶了起来,同时又大声呼唤了丫头,让丫头赶紧去浴室放热水。
陆淑媛打算尽一尽妻子的义务,帮金玉郎洗个澡,然而金玉郎拒绝了她,只说自己身上脏,还有伤,怕她看了要怕。向她要了一卷绷带和一瓶碘酒,他把自己锁在了浴室里。单手撕扯着脱了层层衣物,他最后赤裸着跪在地上,在连绵的钝痛之中呼呼的喘粗气。
他没有欺骗陆淑媛,如果陆淑媛见了此刻的他,一定真的会怕。
他的身体瘦骨嶙峋,左臂却是青紫肿胀,青紫肿胀源于上臂的一处枪伤,枪伤被破布条子胡乱包缠了,解开时须得用力撕扯,因为脓和血已经将它层层的粘连在了一起。
然而,很异的,他并未因此而痛不欲生,他的知觉全变得迟钝了,疼也没有那么疼,冷也没有那么冷。将肮脏的布条子扔进那堆脏衣服里,他扭过头,去看上臂的弹孔。
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右手,把食指伸向了那一处血肉模糊的孔洞。
浴室里响起了压抑的痛哼,他颤抖着去挖自己的血肉,血肉深处埋着一颗子弹,他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它。
不能去医院,不可以抛头露面,他怕金效坤得知自己没死,又要继续追杀自己。指尖拼命的向肉里钻,他疼得紧闭双眼弯下腰去,心想怎么会这么痛苦?
人活着,怎么会这么痛苦?
忍无可忍的,他发出了颤抖的呜咽,一边低声的哭泣,他一边将那颗子弹从肉里挖了出来。然后仿佛嫌这痛苦的程度还不够似的,他又拿起了碘酒瓶子,哭着把碘酒浇上了自己上臂的那个血窟窿。
从那一夜陷入水塘开始到现在,这颗子弹已经在他的肉里停留了三天,他承认自己命大,枪击、溺水、寒冷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翌日清晨,他在塘边被人发现,得了救。
救他的人,是附近的村民,这村民在水塘不远处搭了个窝棚,打算这几天到塘上凿冰捕鱼,结果鱼没捕到,他先捕了个人。而在用热米汤救活了这个人之后,这个人倒是也没再为难他,趁着他不注意,这人顺手牵羊的抓了他一件厚棉袄,不声不响的溜了。
这村民损失了一件棉袄,自认倒霉,姑且不提。只说金玉郎单凭着胸中的一口凉气,硬是一路走回了北京城。这一路上,他如同着了魔一般,也不思索,也不休息。在白小英那里碰了壁之后,他想起自己听说过陆淑媛已经从陆府搬了出来,地址还隐约记得,便一路又寻觅了过来。独自走在漆黑的夜里,他自己都觉着自己像是个孤魂野鬼,可他怎么就变成个孤魂野鬼了呢?他原来不是个俊美活泼的阔少爷吗?不是有那么多人都在爱着他吗?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连大哥都在骗他杀他,他再也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那些光明的好日子,那些远大前程美好人生,全没有他的份了。
可他是多么的想到那个好世界里去啊!
痛苦压过了他的悲哀和愤怒,他第一次发现,人活着,竟可以是这样的痛苦。
除了左上臂的血窟窿,他的腰侧也开了一道豁子,是子弹擦身而过,擦去了他一条肉。他呜呜的低声哭泣,继续往这一条伤口上倒碘酒。伤口是不应该再沾水的,但他还是颤巍巍的爬进了浴缸里,坐进了热水中。
一边哭一边低头捧了热水洗脸,他想自己被他们抢光了,钱,人,希望,都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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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守着一件大垃圾似的,陆淑媛守了金玉郎大半夜。
凌晨时分,他睁了眼睛,在看清了身边的陆淑媛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好太太,救救我。”
陆淑媛看着他,有点手足无措:“好,好,你要不要先泡个热水澡吃片阿司匹林?需不需要我叫医生来?”
金玉郎摇了摇头:“不用。”
“那——我扶你起来?”
金玉郎这回点了点头。
陆淑媛咬着牙皱着眉,虽然感觉金玉郎很脏很臭,但还是硬着头皮把他搀扶了起来,同时又大声呼唤了丫头,让丫头赶紧去浴室放热水。
陆淑媛打算尽一尽妻子的义务,帮金玉郎洗个澡,然而金玉郎拒绝了她,只说自己身上脏,还有伤,怕她看了要怕。向她要了一卷绷带和一瓶碘酒,他把自己锁在了浴室里。单手撕扯着脱了层层衣物,他最后赤裸着跪在地上,在连绵的钝痛之中呼呼的喘粗气。
他没有欺骗陆淑媛,如果陆淑媛见了此刻的他,一定真的会怕。
他的身体瘦骨嶙峋,左臂却是青紫肿胀,青紫肿胀源于上臂的一处枪伤,枪伤被破布条子胡乱包缠了,解开时须得用力撕扯,因为脓和血已经将它层层的粘连在了一起。
然而,很异的,他并未因此而痛不欲生,他的知觉全变得迟钝了,疼也没有那么疼,冷也没有那么冷。将肮脏的布条子扔进那堆脏衣服里,他扭过头,去看上臂的弹孔。
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右手,把食指伸向了那一处血肉模糊的孔洞。
浴室里响起了压抑的痛哼,他颤抖着去挖自己的血肉,血肉深处埋着一颗子弹,他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它。
不能去医院,不可以抛头露面,他怕金效坤得知自己没死,又要继续追杀自己。指尖拼命的向肉里钻,他疼得紧闭双眼弯下腰去,心想怎么会这么痛苦?
人活着,怎么会这么痛苦?
忍无可忍的,他发出了颤抖的呜咽,一边低声的哭泣,他一边将那颗子弹从肉里挖了出来。然后仿佛嫌这痛苦的程度还不够似的,他又拿起了碘酒瓶子,哭着把碘酒浇上了自己上臂的那个血窟窿。
从那一夜陷入水塘开始到现在,这颗子弹已经在他的肉里停留了三天,他承认自己命大,枪击、溺水、寒冷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翌日清晨,他在塘边被人发现,得了救。
救他的人,是附近的村民,这村民在水塘不远处搭了个窝棚,打算这几天到塘上凿冰捕鱼,结果鱼没捕到,他先捕了个人。而在用热米汤救活了这个人之后,这个人倒是也没再为难他,趁着他不注意,这人顺手牵羊的抓了他一件厚棉袄,不声不响的溜了。
这村民损失了一件棉袄,自认倒霉,姑且不提。只说金玉郎单凭着胸中的一口凉气,硬是一路走回了北京城。这一路上,他如同着了魔一般,也不思索,也不休息。在白小英那里碰了壁之后,他想起自己听说过陆淑媛已经从陆府搬了出来,地址还隐约记得,便一路又寻觅了过来。独自走在漆黑的夜里,他自己都觉着自己像是个孤魂野鬼,可他怎么就变成个孤魂野鬼了呢?他原来不是个俊美活泼的阔少爷吗?不是有那么多人都在爱着他吗?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连大哥都在骗他杀他,他再也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那些光明的好日子,那些远大前程美好人生,全没有他的份了。
可他是多么的想到那个好世界里去啊!
痛苦压过了他的悲哀和愤怒,他第一次发现,人活着,竟可以是这样的痛苦。
除了左上臂的血窟窿,他的腰侧也开了一道豁子,是子弹擦身而过,擦去了他一条肉。他呜呜的低声哭泣,继续往这一条伤口上倒碘酒。伤口是不应该再沾水的,但他还是颤巍巍的爬进了浴缸里,坐进了热水中。
一边哭一边低头捧了热水洗脸,他想自己被他们抢光了,钱,人,希望,都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