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反扒专家(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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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这一年,王为二十二岁,刚好从天南警校毕业。
好吧,老子回来了!
不管王为觉得多么荒唐,这份报纸也让他不得不冷静下来,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那我这是要去干嘛?
自然而然的,王为开始拼命回忆,二十年前的六月六日,自己坐在公交车上,目的地是哪里?
南湖一号!
这个地址随即在王为的脑海中冒出来。
南湖一号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个大院,在整个天南省都大名鼎鼎。那是省里的大领导聚居之所,官场上略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南湖一号意味着什么。
省里几乎所有巨头,都住在一号大院。
王为的爷爷王虎,也住在那里!
王虎曾经是天南省政法战线一号巨头,前些年离休了。
今儿是老爷子生日。
老爷子的生日不是按农历来算的,而是按公历来算。实际上是老爷子参军那一天的日子。那一年的六月六日,老爷子加入人民军队,不久就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南下作战,一直从最北边打到最南边,然后响应上级号召,在云都市转业,干上了公安工作,从此在天南安家落户,一干就是几十年,直到离休,也是在云都定居,再也没有回北方老家去。
在警校学习的这几年,每到六月六,王为都要去给老爷子祝寿。
今天也不例外。
一念及此,王为不由得深深吸了口气。
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再见老爷子的一天!
在王为的记忆中,老爷子的容貌其实已经变得有点模糊,毕竟过世好多年了。
可是现在,自己却要去给他祝寿。
想想都让人头晕。
幸好王为有个特点,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遇事特别冷静,无论在别人眼里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他都能很快适应。
比如现在,要是换个人的话,只怕得马上下车,找地儿缓一缓才行,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发疯!
王警官就不一样,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居然还能抓扒手。
严格来说,是那个扒手太不开眼,竟然傻不楞的朝着一名老刑警伸手了!
其实那扒手也要算一个老贼了,绝不是初出茅庐的小毛贼,穿得整整齐齐,白衬衣笔挺,手里还拿着份报纸,甚至戴一副金丝眼镜,样子斯斯文文的,怎么看怎么是个读书人。
满车乘客,大约没人看出来他是个贼。
王为当然是个例外。
扒手就过不了他的眼。
九八年九九年那会,边城市扒手极其猖獗,市局组织了好几次整治扒手的专项行动,王为干过好几个月的反扒专家,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菜市场,医院,商场,公交车等等地方,王警官只要眼睛一抡,谁是好人谁是贼,一目了然。
这斯文贼也是脑子抽了,挤到王为身边,在报纸的掩护下,直接伸手进了王为的裤子口袋,俩指头夹住一个小本子样的东西就往外掏。
说实在的,斯文贼找上王为,纯粹是“顺手”,打从王为身边过,看他二二忽忽的,魂不守舍的样子,就顺手掏他一下。一般来说,这种年轻小哥身上没什么油水的。
尤其王为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在校生。
只不过对于一个惯偷来说,身边有人犯傻而不去偷一下的话,心里无论如何都过不去。
手痒啊!
果然,从手感上也能知道,那小本子不会是钱包,可能是证件之类的。但有不少学生喜欢把钱夹在学生证里,虽然不多,通常都是几十块,总也够一顿饭钱了。
可这一回,掏出来的特么的竟然是一个警官证!
当然,其实是警校的学生证。
仔细看,警校学生证和真正的警官证区别还是很大的,关键是,斯文贼一见到那国徽顿时手臂就哆嗦,哪里还敢去细看?
这倒霉催的,偷东西偷到警察口袋里了!
斯文贼不愧是个老手,暗暗吸了口气,稳住神思,又轻轻将学生证给放了回去。
当他的手再次从王为口袋里出来的时候,忽然手腕一紧,如同箍了道铁箍似的,瞬间整条胳膊都为之一麻。
斯文贼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人手劲好大!
王为咧嘴一笑,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这也是王为身上诸多令人难以索解的“奇迹”之一——这丫的抽烟,并且烟瘾不小,但直到四十多岁,牙齿都是那么整齐洁白。
不过此刻,在斯文贼眼里,这整齐洁白的牙齿已经化为恐怖的血盆大口,似乎随时都准备将他一口吞了下去。
“哥们,有点背啊,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敢偷我的人……”
nbsp; 这一年,王为二十二岁,刚好从天南警校毕业。
好吧,老子回来了!
不管王为觉得多么荒唐,这份报纸也让他不得不冷静下来,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那我这是要去干嘛?
自然而然的,王为开始拼命回忆,二十年前的六月六日,自己坐在公交车上,目的地是哪里?
南湖一号!
这个地址随即在王为的脑海中冒出来。
南湖一号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个大院,在整个天南省都大名鼎鼎。那是省里的大领导聚居之所,官场上略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南湖一号意味着什么。
省里几乎所有巨头,都住在一号大院。
王为的爷爷王虎,也住在那里!
王虎曾经是天南省政法战线一号巨头,前些年离休了。
今儿是老爷子生日。
老爷子的生日不是按农历来算的,而是按公历来算。实际上是老爷子参军那一天的日子。那一年的六月六日,老爷子加入人民军队,不久就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南下作战,一直从最北边打到最南边,然后响应上级号召,在云都市转业,干上了公安工作,从此在天南安家落户,一干就是几十年,直到离休,也是在云都定居,再也没有回北方老家去。
在警校学习的这几年,每到六月六,王为都要去给老爷子祝寿。
今天也不例外。
一念及此,王为不由得深深吸了口气。
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再见老爷子的一天!
在王为的记忆中,老爷子的容貌其实已经变得有点模糊,毕竟过世好多年了。
可是现在,自己却要去给他祝寿。
想想都让人头晕。
幸好王为有个特点,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遇事特别冷静,无论在别人眼里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他都能很快适应。
比如现在,要是换个人的话,只怕得马上下车,找地儿缓一缓才行,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发疯!
王警官就不一样,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居然还能抓扒手。
严格来说,是那个扒手太不开眼,竟然傻不楞的朝着一名老刑警伸手了!
其实那扒手也要算一个老贼了,绝不是初出茅庐的小毛贼,穿得整整齐齐,白衬衣笔挺,手里还拿着份报纸,甚至戴一副金丝眼镜,样子斯斯文文的,怎么看怎么是个读书人。
满车乘客,大约没人看出来他是个贼。
王为当然是个例外。
扒手就过不了他的眼。
九八年九九年那会,边城市扒手极其猖獗,市局组织了好几次整治扒手的专项行动,王为干过好几个月的反扒专家,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菜市场,医院,商场,公交车等等地方,王警官只要眼睛一抡,谁是好人谁是贼,一目了然。
这斯文贼也是脑子抽了,挤到王为身边,在报纸的掩护下,直接伸手进了王为的裤子口袋,俩指头夹住一个小本子样的东西就往外掏。
说实在的,斯文贼找上王为,纯粹是“顺手”,打从王为身边过,看他二二忽忽的,魂不守舍的样子,就顺手掏他一下。一般来说,这种年轻小哥身上没什么油水的。
尤其王为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在校生。
只不过对于一个惯偷来说,身边有人犯傻而不去偷一下的话,心里无论如何都过不去。
手痒啊!
果然,从手感上也能知道,那小本子不会是钱包,可能是证件之类的。但有不少学生喜欢把钱夹在学生证里,虽然不多,通常都是几十块,总也够一顿饭钱了。
可这一回,掏出来的特么的竟然是一个警官证!
当然,其实是警校的学生证。
仔细看,警校学生证和真正的警官证区别还是很大的,关键是,斯文贼一见到那国徽顿时手臂就哆嗦,哪里还敢去细看?
这倒霉催的,偷东西偷到警察口袋里了!
斯文贼不愧是个老手,暗暗吸了口气,稳住神思,又轻轻将学生证给放了回去。
当他的手再次从王为口袋里出来的时候,忽然手腕一紧,如同箍了道铁箍似的,瞬间整条胳膊都为之一麻。
斯文贼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人手劲好大!
王为咧嘴一笑,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这也是王为身上诸多令人难以索解的“奇迹”之一——这丫的抽烟,并且烟瘾不小,但直到四十多岁,牙齿都是那么整齐洁白。
不过此刻,在斯文贼眼里,这整齐洁白的牙齿已经化为恐怖的血盆大口,似乎随时都准备将他一口吞了下去。
“哥们,有点背啊,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敢偷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