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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符合书里面对男主角的描写。
又一个试镜者离开后终于轮到霍克。
“加油!”霍克握了握拳头,给自己打气。
霍克走进面试间,先给两个人鞠了个躬,然后简单的自我介绍一番。
“你今天刚到伦敦?”大卫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问,“觉得不列颠的天气怎么样。”
不列颠人果然热爱谈论天气这个话题,就和地球的华夏见面问“吃了吗”一样寻常。
“比华夏上京冷”霍克紧了紧身上的风衣,“风很大,家里带过来的雨伞在路上都被吹坏了,临时在路边买了一把,然后我发现不列颠这边伞的骨架比华夏生产的硬了很多。”
詹妮弗掩着嘴笑了笑,然后问了一句:“那你觉得不列颠的食物如何?”
霍克回答她说因为赶来面只在路上吃了快餐。
“如果有机会的话推荐你几家好吃的餐厅”詹妮弗说,“不是鱼和薯条那种,不列颠也是有美食的。”
一番寒暄之后霍克感觉自己没有进来时那么紧张,两人也就随即开始对霍克进行表演面试。
霍克被要求表演一段和女主角的在街道上随意闲逛时的一段长独白,没有女演员和他搭戏,他需要无实物表演。
没有任何题材限定,只要说话就好。
这样类似的表演霍克在这几天表演训练中老师有提及。
霍克就想象当时自己在校园里面,然后偶遇一个问路的妹子,霍克带妹子去目的地时聊天的场景。
当然,他把从校园情景换到了伦敦街头。
“往这边走过去只需要五分钟,就能达到白金汉宫,”霍克想象对面空荡荡的空气是个女主接着说,“现在是十二月,每天早上八点三十会有士兵巡逻的表演,贴着白金汉宫的围栏能够清楚的看见士兵换岗和演奏乐曲;如果我们在白金汉宫对面的喷泉占了个好位置,在换岗结束时能看到骑兵部队绕广场一周的表演。”
霍克停顿了一下,毕竟英语不是他的母语,说每一段话的时候都要想一下用词。
“咱们来的时间不巧,如果是夏天士兵们会穿上鲜红的制服,看起来比冬天灰色的那一套帅气的多......去看换岗的时候最好站在靠左边的栏杆,因为右边有一道侧门供给车进出,位置比较挤......”
这两天看了《爱在》系列的书籍,霍克发现里面男女主大多的对话都和伦敦有关,第一部分的故事就是讲他们游历伦敦。
因此对景点做做功课是必须的。
就连他今天穿的黑色风衣也是照着小说里对男主的描述选择的搭配,力图贴切这个角色。
霍克就仿佛自言自语一样讲了两分钟,其间由于忘了几个词怎么说不得不停顿了一下,还好他面不改色的说完。
大卫示意霍克停下,然后手指向詹妮弗,向她示意。
詹妮弗又拿出一张纸条递给霍克说:“读一下上面的话,怎么读你自己发挥。”
霍克接过纸条定睛一看,原来是首华夏的诗,华夏文的。
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确切说是最后一句。
之所以用“原来”而不是“竟然”是因为这首诗出现在作品里面,是男主念给女主的。
霍克没追过妹子,绞尽脑汁也只想出最俗套路说:“你知道吗,华夏历史上一个诗人写过首诗,本是形容景物的,但我觉得用来形容你非常合适——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段话是用华夏语说的,这时候也来不及思考女主一个法兰西人会不会华夏语的问题。
总之霍克自己觉得尬出天际。
詹妮弗听了点点头,然后用华夏语说了句“好的。”
接着她就转头与大卫商量了几分钟,然后和霍克说感谢他的面试,让他在不列颠呆几天,三天之内会给他答复。
留下联系方式后,霍克懵懵懂懂的走出面试间,刚下到一楼杨天就一把拉住他询问情况。
“我也不知道”霍克摇摇头,他已经竭尽全力,然而猜不透两个BOSS的想法,“最后那个问题发挥的不太好。”
杨天一脸意料之中的表情,拍拍霍克的肩膀,然后和他说:“毕竟是第一次,不要灰心,走咱们去吃不列颠著名的鱼和薯条,你开千度搜一下地方,我请客。”
两人简单的吃了顿饭后入住宾馆。
倒时差是件痛苦的事,已经二十多个小时没好好休息的霍克一靠上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霍克被一阵电话声叫醒。
来电的居然是詹妮弗,说是要请他吃饭!
根本就不符合书里面对男主角的描写。
又一个试镜者离开后终于轮到霍克。
“加油!”霍克握了握拳头,给自己打气。
霍克走进面试间,先给两个人鞠了个躬,然后简单的自我介绍一番。
“你今天刚到伦敦?”大卫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问,“觉得不列颠的天气怎么样。”
不列颠人果然热爱谈论天气这个话题,就和地球的华夏见面问“吃了吗”一样寻常。
“比华夏上京冷”霍克紧了紧身上的风衣,“风很大,家里带过来的雨伞在路上都被吹坏了,临时在路边买了一把,然后我发现不列颠这边伞的骨架比华夏生产的硬了很多。”
詹妮弗掩着嘴笑了笑,然后问了一句:“那你觉得不列颠的食物如何?”
霍克回答她说因为赶来面只在路上吃了快餐。
“如果有机会的话推荐你几家好吃的餐厅”詹妮弗说,“不是鱼和薯条那种,不列颠也是有美食的。”
一番寒暄之后霍克感觉自己没有进来时那么紧张,两人也就随即开始对霍克进行表演面试。
霍克被要求表演一段和女主角的在街道上随意闲逛时的一段长独白,没有女演员和他搭戏,他需要无实物表演。
没有任何题材限定,只要说话就好。
这样类似的表演霍克在这几天表演训练中老师有提及。
霍克就想象当时自己在校园里面,然后偶遇一个问路的妹子,霍克带妹子去目的地时聊天的场景。
当然,他把从校园情景换到了伦敦街头。
“往这边走过去只需要五分钟,就能达到白金汉宫,”霍克想象对面空荡荡的空气是个女主接着说,“现在是十二月,每天早上八点三十会有士兵巡逻的表演,贴着白金汉宫的围栏能够清楚的看见士兵换岗和演奏乐曲;如果我们在白金汉宫对面的喷泉占了个好位置,在换岗结束时能看到骑兵部队绕广场一周的表演。”
霍克停顿了一下,毕竟英语不是他的母语,说每一段话的时候都要想一下用词。
“咱们来的时间不巧,如果是夏天士兵们会穿上鲜红的制服,看起来比冬天灰色的那一套帅气的多......去看换岗的时候最好站在靠左边的栏杆,因为右边有一道侧门供给车进出,位置比较挤......”
这两天看了《爱在》系列的书籍,霍克发现里面男女主大多的对话都和伦敦有关,第一部分的故事就是讲他们游历伦敦。
因此对景点做做功课是必须的。
就连他今天穿的黑色风衣也是照着小说里对男主的描述选择的搭配,力图贴切这个角色。
霍克就仿佛自言自语一样讲了两分钟,其间由于忘了几个词怎么说不得不停顿了一下,还好他面不改色的说完。
大卫示意霍克停下,然后手指向詹妮弗,向她示意。
詹妮弗又拿出一张纸条递给霍克说:“读一下上面的话,怎么读你自己发挥。”
霍克接过纸条定睛一看,原来是首华夏的诗,华夏文的。
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确切说是最后一句。
之所以用“原来”而不是“竟然”是因为这首诗出现在作品里面,是男主念给女主的。
霍克没追过妹子,绞尽脑汁也只想出最俗套路说:“你知道吗,华夏历史上一个诗人写过首诗,本是形容景物的,但我觉得用来形容你非常合适——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段话是用华夏语说的,这时候也来不及思考女主一个法兰西人会不会华夏语的问题。
总之霍克自己觉得尬出天际。
詹妮弗听了点点头,然后用华夏语说了句“好的。”
接着她就转头与大卫商量了几分钟,然后和霍克说感谢他的面试,让他在不列颠呆几天,三天之内会给他答复。
留下联系方式后,霍克懵懵懂懂的走出面试间,刚下到一楼杨天就一把拉住他询问情况。
“我也不知道”霍克摇摇头,他已经竭尽全力,然而猜不透两个BOSS的想法,“最后那个问题发挥的不太好。”
杨天一脸意料之中的表情,拍拍霍克的肩膀,然后和他说:“毕竟是第一次,不要灰心,走咱们去吃不列颠著名的鱼和薯条,你开千度搜一下地方,我请客。”
两人简单的吃了顿饭后入住宾馆。
倒时差是件痛苦的事,已经二十多个小时没好好休息的霍克一靠上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霍克被一阵电话声叫醒。
来电的居然是詹妮弗,说是要请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