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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见过妖魔鬼怪?”
蔡明申沉默了一下,说:“我大学的时候就泡吧,那会儿就是纯装逼,感觉混过夜店的人走路都带风。”
张钧晓眨眨眼,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他,蔡明申:“你别这么看着我,感觉我在诱拐未成年。”
“快说。”张钧晓催促道。
蔡明申接着说:“不过我就是纯泡吧,跟哥儿们喝酒聊天,次数多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在宿舍楼底下撸串喝啤酒聊天来得痛快。”
“后来呢?工作以后就找到混夜店的乐趣了吧。”张钧晓追问。
蔡明申:“工作以后,才知道夜店除了明面上的那些,还有很多见不了光的,不过那些我从来不沾。”
“那你沾什么?”
“我”蔡明申迟疑了一下,咬咬牙说,“会会朋友。”
这是个很隐晦的说法,但是张钧晓眨了一下眼,忽然就明白了,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在昏暗的车厢里几乎看不到。但不知为什么,盯着前方的蔡明申就是看到了。
车里一阵沉默,蔡明申伸手打开车载音响,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出来。在钢琴曲中,两个人一起默默吁了一口气。蔡明申并不后悔自己这么说,虽然他不知道路珩说的“认真谈恋爱”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觉得“坦诚”一定是认真的一种表示。即便不谈恋爱,就跟这男孩做好朋友,就像和路珩那样的朋友,坦诚也是必要的。他的确可以把瞎话编得很圆,也相信路珩不会揭他的短,但他不想骗张钧晓。
张钧晓看着车窗外,他知道蔡明申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也隐隐约约地知道蔡明申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是他不想也不敢有任何回应,只有双方回到最开始的位置上,才是最安全和最让人轻松的。
路边的霓虹灯和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偶尔路过一两个商业区,很多小店依然在营业。晚上出来散步的人群三三两两穿行其中,各个都带着闲散愉悦的神色。张钧晓坐在价值数十万的豪车里,忽然觉得很不舒服,他想像那些人一样,穿一双跟脚的拖鞋,舒服的家居服,沿着街边慢慢溜达。这是最家常的生活,像谭啸家的小院子一样平凡。
张钧晓说:“还远吗,咱们下车溜达一会儿吧。”
蔡明申一打方向盘,找了路边车位停下。张钧晓从车里下来,伸了个懒腰,看到一身西服革履的蔡明申站在身边。
蔡明申把西服脱下来随手扔进车里,解开了手腕上的扣子,把袖口卷起来,又解开了领口的扣子,他学着张钧晓伸个懒腰,叹口气:“舒服。”
“你穿那么正式是干嘛去?”张俊晓问。
“陪朋友去吃了顿法餐。”蔡明申摊摊手,“又难吃又无聊。”
这是张钧晓第一次看到蔡明申穿正装,修身的西裤把他的大长腿勾勒得线条流畅,隐隐闪着丝光的白衬衣规规矩矩地束在裤腰里,敞开的领口散出幽幽淡淡的略带凉意的男香。晚风卷乱了他的头发,却带出一种洒脱浪荡的味道,就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人。
张钧晓忽然问道:“你的朋友很多吗?”
蔡明申:“那得看是什么‘朋友’,路珩那种程度的,很少。”
张钧晓“哦”一声,换了个话题:“饿了,我们去吃馄饨吧。”
蔡明申带着他,拐进了一条小路,东绕西绕地钻进了一条小胡同。
张钧晓:“为什么你找的馆子都在这种地方?”
“好吃啊。”蔡明申理所当然地说,“就在前面,你尝尝就知道了。”
张钧晓远远地看到前面串红色的灯笼,“宋家馄饨”四个字分外显眼。
蔡明申说:“他家的馄饨薄皮大馅,关键是汤特别鲜,都是每天早晨起来用大棒骨吊的汤。”
张钧晓:“你怎么找到这些小馆子的。”
“想吃就总能找到。”蔡明申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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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见过妖魔鬼怪?”
蔡明申沉默了一下,说:“我大学的时候就泡吧,那会儿就是纯装逼,感觉混过夜店的人走路都带风。”
张钧晓眨眨眼,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他,蔡明申:“你别这么看着我,感觉我在诱拐未成年。”
“快说。”张钧晓催促道。
蔡明申接着说:“不过我就是纯泡吧,跟哥儿们喝酒聊天,次数多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在宿舍楼底下撸串喝啤酒聊天来得痛快。”
“后来呢?工作以后就找到混夜店的乐趣了吧。”张钧晓追问。
蔡明申:“工作以后,才知道夜店除了明面上的那些,还有很多见不了光的,不过那些我从来不沾。”
“那你沾什么?”
“我”蔡明申迟疑了一下,咬咬牙说,“会会朋友。”
这是个很隐晦的说法,但是张钧晓眨了一下眼,忽然就明白了,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在昏暗的车厢里几乎看不到。但不知为什么,盯着前方的蔡明申就是看到了。
车里一阵沉默,蔡明申伸手打开车载音响,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出来。在钢琴曲中,两个人一起默默吁了一口气。蔡明申并不后悔自己这么说,虽然他不知道路珩说的“认真谈恋爱”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觉得“坦诚”一定是认真的一种表示。即便不谈恋爱,就跟这男孩做好朋友,就像和路珩那样的朋友,坦诚也是必要的。他的确可以把瞎话编得很圆,也相信路珩不会揭他的短,但他不想骗张钧晓。
张钧晓看着车窗外,他知道蔡明申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也隐隐约约地知道蔡明申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是他不想也不敢有任何回应,只有双方回到最开始的位置上,才是最安全和最让人轻松的。
路边的霓虹灯和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偶尔路过一两个商业区,很多小店依然在营业。晚上出来散步的人群三三两两穿行其中,各个都带着闲散愉悦的神色。张钧晓坐在价值数十万的豪车里,忽然觉得很不舒服,他想像那些人一样,穿一双跟脚的拖鞋,舒服的家居服,沿着街边慢慢溜达。这是最家常的生活,像谭啸家的小院子一样平凡。
张钧晓说:“还远吗,咱们下车溜达一会儿吧。”
蔡明申一打方向盘,找了路边车位停下。张钧晓从车里下来,伸了个懒腰,看到一身西服革履的蔡明申站在身边。
蔡明申把西服脱下来随手扔进车里,解开了手腕上的扣子,把袖口卷起来,又解开了领口的扣子,他学着张钧晓伸个懒腰,叹口气:“舒服。”
“你穿那么正式是干嘛去?”张俊晓问。
“陪朋友去吃了顿法餐。”蔡明申摊摊手,“又难吃又无聊。”
这是张钧晓第一次看到蔡明申穿正装,修身的西裤把他的大长腿勾勒得线条流畅,隐隐闪着丝光的白衬衣规规矩矩地束在裤腰里,敞开的领口散出幽幽淡淡的略带凉意的男香。晚风卷乱了他的头发,却带出一种洒脱浪荡的味道,就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人。
张钧晓忽然问道:“你的朋友很多吗?”
蔡明申:“那得看是什么‘朋友’,路珩那种程度的,很少。”
张钧晓“哦”一声,换了个话题:“饿了,我们去吃馄饨吧。”
蔡明申带着他,拐进了一条小路,东绕西绕地钻进了一条小胡同。
张钧晓:“为什么你找的馆子都在这种地方?”
“好吃啊。”蔡明申理所当然地说,“就在前面,你尝尝就知道了。”
张钧晓远远地看到前面串红色的灯笼,“宋家馄饨”四个字分外显眼。
蔡明申说:“他家的馄饨薄皮大馅,关键是汤特别鲜,都是每天早晨起来用大棒骨吊的汤。”
张钧晓:“你怎么找到这些小馆子的。”
“想吃就总能找到。”蔡明申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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