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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是灰蒙蒙的一片,不知何时起,窗外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江海市夏日的湿热被散的一干二净,冷风顺着昨夜未关的窗户钻进来,吹了江慕之一脸冰寒。

    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猛地坐直了身子。

    我,我还活着

    江慕之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不可置信地抬手捂上了跳动得并不规律却强健有力的心脏,惊慌地打量着周围。

    映入眼底的是间不大的屋子,瓦白的墙壁和屋顶,地上被唐绵铺了粉色的贴纸,墙上还贴了“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丑到不能再丑的八个大字,摆了四张床,皆是上床下桌的设计。眼前还有三个与她相同高度的遮光床帘,和被风拂动的蓝色的质量不大好的透光窗帘。

    江慕之的头很疼,像是被人用锄头抡了一下,却比不上先前被落石砸中后的万分之一,她的眼前还有些晃,可还是一眼认出这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这是她生活了三年多的地方,是她的大学寝室。甚至从大二下学期她没了家开始,这已经成了她的家。

    只是,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分明记得,她的大学,随着江海市的地震,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往日美丽的、现代的、学术的,写满了人们的梦想的学校,毫无防备地轰然倒塌,而她

    想到这里,江慕之顿了顿,不禁苦笑一声。

    她也在余震时,死得透透的。

    她还记得,当死亡拥抱过来时,她还想过,若是可以再来一次,一定不会再和容非瑾扯上半毛钱关系。

    那太苦了,也太冷了。

    就算是那个人给的温暖着实温暖,她也没有力气抱着那残存的温度,度过那余下冰冷的半生。

    可眼前的场景不似作伪。

    难不成有人救活了她?这里只是一个和她寝室相似的地方?

    不可能,若是如此,医生护士呢?

    再不然,这是梦?

    也不对。

    眼前的场景如此鲜活,梦怎么会如此的真实,况且,她清楚地感受得到,那时,自己是死了,而不是昏迷了,若是昏迷,该是不会像自己那样,回光返照一样,把此前的一生都回忆一遍。

    死人是不会被救活的,死人也不会做梦。

    难道

    江慕之忽然如遭雷击,瞳孔骤缩,想到了最后了一种可能,僵坐了不知多久。反应过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她三下两下,胡乱着抹着脸上的泪,颤抖地翻开枕头,救命稻草似的从枕头下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果真是上大学时用的那部。

    再用指纹把手机打开,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着。

    2017年8月28日。

    这年,她十八岁,刚刚大二。

    江慕之把手机扔到一旁,死死地咬着后槽牙,颤颤巍巍地把手插进了头发里,狠狠地撕扯着头皮,却赶不上心上万分之一的疼痛,她压抑地痛苦着流着泪,生怕泄露出一点点声音,让别人注意到自己的脆弱模样。

    她回来了

    回到了故人依旧,理想依然、偶尔忆起还以为只是她臆想的一个梦的,最快乐的年少时光

    “迟到了迟到了!”室内诡异的安静被对铺床帘内窸窸窣窣的穿衣声打破,不一会,一张白嫩精致的脸率先从床帘里钻了出来,清亮而有些急切的声音传来:“快快!阿慕阿绵谨言,起床了,9:50了,还有二十分钟就上课了!”

    十九岁的刘谌活力十足,浑身上下都是少年人的朝气蓬勃,三下两下就从床上踩着楼梯蹦哒了下来,“啪”的一声把灯打开了,整个寝室都亮了起来,而后在寝室的半身镜面前立直,麻利地扎上了马尾。

    江慕之听着这声音,不由得一怔,连眼泪都静止在脸上,她愣愣地坐在床上,透过蚊帐,红着眼看她。

    刘谌是她后来身边唯一剩下的好友,只是谁也不曾想到,这样活泼乐观的刘谌十年后居然是那样一个颓废深沉的模样。

    此时,再见到这熟悉却又因那不同寻常的经历而变得陌生的青涩脸庞,江慕之的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刘谌转过身,刚好和怔愣中的江慕之对上视线,昨天刚刚开学,寝室四个人一时兴起,又想起今天早上没有早课,就出去喝酒。这时看江慕之那神情恍惚的样子,就以为她还没醒酒,毫不客气地打趣了一句:“怎么回事?江不倒变江不行了?”

    不禁有些沾沾自喜,看来自己的酒量又提升了不少,没看江不倒都被自己喝倒了么,丝毫想不起昨晚是谁扛着烂醉如泥的她回来的。

    “江不倒”这个外号是有典故的。当初江慕之刚刚意识到自己喜欢容非瑾,心里苦闷的很,却什么也不愿意说,直接拉着寝室其他三人去喝酒,她们三个轮番上阵,唐绵甚至耍赖喝上了雪碧,喝的东倒西歪,也没能喝倒江慕之。

    刘谌甘拜下风,绝望地喊了一句:“金枪不倒。”

    没想到舌头打结的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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