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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分钟过去……
两分钟过去……
五分钟过去……
车内的声音好像被时间冻住了似的,她再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她凝住心神,如蒲扇般的长睫剧烈地颤了颤,杏眸先是眯开一条缝,却好死不死地被男人逮了个正着。
她羞窘得要死,想着干脆闭眼装死算了,要不然肯定会被他嘲讽一番的,但是,她也很快地感觉到了情况不对劲,空气中似乎飘浮着什么腥甜的气味,很刺鼻。
联想到之前他拼命护程力维的情景,还有之前感觉他开车时不大自然的手臂,她猛地睁开了双眸。
果然,男人右手臂那里的衬衫已经浸出血来了,他今天内搭的是白衬衫,鲜红色的血迹浸在上面特别地明显,也特别地刺目。
陶乐乐的眼睛一紧,抿着唇角将视线移向了一边。
这男人的无下限本事真是越来越高了,受伤了不去医院包扎,就这么晾着让她看,摆明了就是想欺负她。
只是今时早已不同于往日,她都已经决定彻底放下执念了,也不可能再看到他的伤口以后心疼了,况且他是为救程力维受伤的,跟她有什么干系!
可是那坏男人就是有那个本事,他也不说话,就将手臂那样晾着。
十分钟以后,陶乐乐实在忍不住了,虽然这豪华汽车性能不错,现下也开着暖风,但到底是大冬天的,恐怕也只有神经病才会在这时候就这样沉默的坐在车里。
她闭眼,缓缓地吐了一口气,暗示自己尽量平静一些,别发火,“你到底想怎么样?”
男人见她终于有动静了,这才冲她扬扬受伤的手臂,“手疼!”
“那你去医院啊!”
男人抿抿薄唇,“手疼得开不了车!”
“……”好,她忍,“那我麻烦你,可以先让我下车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有个万能的特助的吧。”
“他在替我应酬客户!”
陶乐乐彻底败给他,“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吗?你能先让我下车吗?我下午有课还有一大堆的工作!”
事实上,这会子也快下课了。
男人面色不变,“谁你让撞见了!”
“……”
陶乐乐想去撞墙,她深呼吸了几下,杏眸里带着深深的怒意,“是不是我给你包扎好了,你就会放我下车了?”
程习之没有说话,但也没有否认。
没有否认,就是默认了。
陶乐乐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暗示自己,就当是学雷锋做个好人好事,或是就把他当成路边的阿猫阿狗算了!
她将身子朝他那边倾了倾,然后示意他递过来受伤的手臂,素白的小手先是慢慢地解开袖扣,然后又一点一点地将袖子往上面捋!
伤口不算太深,但长时间没有处理,流了很多的血,她将衬衫袖子挽到手臂往上一点的地方停下,才又垂头去储物格那里翻他刚刚去药店买的那些东西。
有一瓶小酒精,还有一些棉球和纱布,还有白色的绷带,她心语他倒是挺会买的。
车里的空间有限,她只能一样一样地把那些东西往外拿,先是用沾了酒精的棉球一点一点地将他手臂周围的血迹给清洗了,但是由于搁置的时间长了,有些血迹已经干涸上去了,所以她擦的很缓慢。
男人原本视线是落在了车窗外,可她柔软的小手就这样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他精壮的手臂,他就是个圣人这会子也难以不把视线移到她身上来了。
她看起来真的瘦了不少,但气色却很不错,比他上次夜里见她时要好得多得多,如缎般的长发被她随意地挽了个髻在摆在脖颈的一侧,穿的是黑色的半高领毛衣,外面搭的是军绿色的棉衣,很好看也很年轻的穿法,也愈发趁得她娇小可人。
她的肤色一直很白,平时即使未施粉黛也令人妒忌,长长的睫毛就像是一把小刷子,她做事的时候注意力都很集中,这一点早在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哪怕是再小的一件事,好像只要她愿意做,她就一定会投入一百分的专注度,就如她此刻正在用棉球给他擦拭血迹。
也是专注得令人磨不开眼,她额头那里有几根乱发因为她的动作调皮地滑落了下来,这让她看起来更添了几份女性柔和的美,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透过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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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过去……
五分钟过去……
车内的声音好像被时间冻住了似的,她再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她凝住心神,如蒲扇般的长睫剧烈地颤了颤,杏眸先是眯开一条缝,却好死不死地被男人逮了个正着。
她羞窘得要死,想着干脆闭眼装死算了,要不然肯定会被他嘲讽一番的,但是,她也很快地感觉到了情况不对劲,空气中似乎飘浮着什么腥甜的气味,很刺鼻。
联想到之前他拼命护程力维的情景,还有之前感觉他开车时不大自然的手臂,她猛地睁开了双眸。
果然,男人右手臂那里的衬衫已经浸出血来了,他今天内搭的是白衬衫,鲜红色的血迹浸在上面特别地明显,也特别地刺目。
陶乐乐的眼睛一紧,抿着唇角将视线移向了一边。
这男人的无下限本事真是越来越高了,受伤了不去医院包扎,就这么晾着让她看,摆明了就是想欺负她。
只是今时早已不同于往日,她都已经决定彻底放下执念了,也不可能再看到他的伤口以后心疼了,况且他是为救程力维受伤的,跟她有什么干系!
可是那坏男人就是有那个本事,他也不说话,就将手臂那样晾着。
十分钟以后,陶乐乐实在忍不住了,虽然这豪华汽车性能不错,现下也开着暖风,但到底是大冬天的,恐怕也只有神经病才会在这时候就这样沉默的坐在车里。
她闭眼,缓缓地吐了一口气,暗示自己尽量平静一些,别发火,“你到底想怎么样?”
男人见她终于有动静了,这才冲她扬扬受伤的手臂,“手疼!”
“那你去医院啊!”
男人抿抿薄唇,“手疼得开不了车!”
“……”好,她忍,“那我麻烦你,可以先让我下车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有个万能的特助的吧。”
“他在替我应酬客户!”
陶乐乐彻底败给他,“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吗?你能先让我下车吗?我下午有课还有一大堆的工作!”
事实上,这会子也快下课了。
男人面色不变,“谁你让撞见了!”
“……”
陶乐乐想去撞墙,她深呼吸了几下,杏眸里带着深深的怒意,“是不是我给你包扎好了,你就会放我下车了?”
程习之没有说话,但也没有否认。
没有否认,就是默认了。
陶乐乐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暗示自己,就当是学雷锋做个好人好事,或是就把他当成路边的阿猫阿狗算了!
她将身子朝他那边倾了倾,然后示意他递过来受伤的手臂,素白的小手先是慢慢地解开袖扣,然后又一点一点地将袖子往上面捋!
伤口不算太深,但长时间没有处理,流了很多的血,她将衬衫袖子挽到手臂往上一点的地方停下,才又垂头去储物格那里翻他刚刚去药店买的那些东西。
有一瓶小酒精,还有一些棉球和纱布,还有白色的绷带,她心语他倒是挺会买的。
车里的空间有限,她只能一样一样地把那些东西往外拿,先是用沾了酒精的棉球一点一点地将他手臂周围的血迹给清洗了,但是由于搁置的时间长了,有些血迹已经干涸上去了,所以她擦的很缓慢。
男人原本视线是落在了车窗外,可她柔软的小手就这样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他精壮的手臂,他就是个圣人这会子也难以不把视线移到她身上来了。
她看起来真的瘦了不少,但气色却很不错,比他上次夜里见她时要好得多得多,如缎般的长发被她随意地挽了个髻在摆在脖颈的一侧,穿的是黑色的半高领毛衣,外面搭的是军绿色的棉衣,很好看也很年轻的穿法,也愈发趁得她娇小可人。
她的肤色一直很白,平时即使未施粉黛也令人妒忌,长长的睫毛就像是一把小刷子,她做事的时候注意力都很集中,这一点早在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哪怕是再小的一件事,好像只要她愿意做,她就一定会投入一百分的专注度,就如她此刻正在用棉球给他擦拭血迹。
也是专注得令人磨不开眼,她额头那里有几根乱发因为她的动作调皮地滑落了下来,这让她看起来更添了几份女性柔和的美,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透过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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