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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门就很不规矩地这儿摸摸,那儿翻翻,无意中他拉了一下桌上的抽屉,居然开了。我一瞧是上个班占用的,下班忘记锁了。陈三宝把里边的东西逐一拿起来翻看了一遍,这才把抽屉推上。推到半中间他又停下了,伸手捡起了一个汤匙,才将抽屉推上。我看见了,就说:“你别动人家的东西。”既然他们忘记锁了,作为同事,我就有代他们照看的义务。不料陈三宝气势汹汹地道:“什么他们的,这是我的!他们用了不还我。”一听这话,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接班时,上个班的辅机工肖永强问我:“我抽屉里放的汤匙,你见了没有?”我说:“昨天陈三宝拿走了,他说是他的,你用了不还他。”肖永强叫了起来:“什么?放他妈的狗屁!怪不得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见陈三宝拿的汤匙眼熟。还真是我的。”随后,肖永强告诉我:“我今天还问陈三宝借汤匙用呢。用完了,我又洗干净还给了他。你说这叫什么事?妈的,这个小舅子!”

    我也感到很气愤,同时也很诧异。陈三宝怎么是这样一个人呢?一个小汤匙,说白了只是一块不锈钢的小铁片,顶多几角钱的东西,值得这样吗?

    肖永强为什么叫陈三宝小舅子呢?原来陈三宝有个姐姐也在焦化厂工作。他这姐姐风liu成性,与厂里许多男士关系都不太正常。陈三宝正是靠这位姐姐才进了厂的。厂里的工人们便送了他这个外号。意思自然是十分恶毒的。从没有人敢当面这样叫陈三宝。

    然而就是这个小舅子陈三宝,竟然想追求中专生沈铃兰,而且不是偷偷摸摸的,是大模大样的,表现的异常坚定而勇敢。似乎他已得到了某种保证,有十足的把握。

    看着陈三宝的这副样子,我心里就有气,太自不量力了,太没有自知之明了,简直是太狂妄了!同时,我也怪:“怎么就没有一个出色的小伙子来追求沈铃兰呢?也好让陈三宝自惭形秽地退开。”

    细一打听,沈铃兰刚进厂时,追求她的小伙子还真不少,其中也不乏出色的。可不知为什么都被沈铃兰婉言拒绝了。

    人们知道的沈铃兰唯一的一次向人示爱,是向他们同车间的一个班长,可是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厂里的老姑娘,和沈铃兰同一车间的柳润莲,也看上了那位班长。为此,俩人关系曾一度搞得很僵,直到后来那位班长选了别的姑娘,这事才不了了之。

    人们对沈铃兰的这次选择也颇有非议,那班长虽长的高大健壮,很能干活。可是文化不高,又是农村户口,家境也不算太好。以沈铃兰的条件,怎么也该找一个家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市民才对。要不然那么辛苦的念干什么?不就是为了能过上城里人的日子。

    然而,大出我们的意料,就在我们窃笑陈三宝是赖蛤蟆时,天鹅肉竟真的掉到他的嘴里。

    一天上班中间,我和沈铃兰在微机室里闲聊,扯来扯去不知怎么就扯到了陈三宝(现在想来一定是沈铃兰有意提到的)。沈铃兰忽然就问我:“人们是不是在议论我和陈三宝?”我说:“人们是有些议论,不过……”不等我说完,沈铃兰就抢着问:“人们在议论什么?是不是说我和陈三宝上班时间搞对象,不好好工作?”我的后半句话是:“不过我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可听沈铃兰的话,不但他俩有可能,而且似乎已在发展之中。我一下愣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急之下忙改口道:“不过……只要你俩愿意,别人说什么都不重要!”沈铃兰道:“我就怕象文琪那样,让人们说呢!”李文琪上班时间,就和她的男朋友在微机室里卿卿我我,招来了工人们的一致嘲笑,我的前任就是因为看不惯他们的行为,自动申请调离的。她和我们班长的矛盾也因此而起。沈铃兰郑重地对我说:“以后陈三宝进来,你也不要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的前任曾因反感李文琪和她男友的行为,每当李文琪的男友来到微机室时,就愤然离去。

    我口里答应着,心里还不相信这是真的。真想问沈铃兰:“你想好了吗?这怎么可能。”

    可不管我相信不相信,从那天起沈铃兰和陈三宝正式开始了他们的恋爱。一时间,全厂哗然,各种非议和排难纷纷向他们袭来。

    沈铃兰与陈三宝的关系公开的头几天,李文琪曾来向我了解过他二人的情况,并告诉我以鲍红梅和她为首的女工是如何挽救沈铃兰的。她们把陈三宝的家底全抖了出来。陈三宝的家在全市最偏僻的乡最穷的村子里,在他还未成年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相继去世了,是他哥哥和姐姐把他扶养成人的。他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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