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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呲”一声弩响,像流星一般穿过树林,穿过风雪,飞一般的刺透了那野猪的脑中,不到十秒,就倒地死去了。直到死它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一声重物落入雪地的闷响,飞溅起的雪花扑了林盛一身,身上感到一阵冰凉。那想象中的疼痛好似并没有到来。又等了一阵,他颤颤巍巍的睁开眼,见先前那对他穷追不舍的野猪已经倒在了地上,脑袋上插着一只箭。嘴里还冒着残存的热气,但鼻尖已没了气息,屹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唐庆的手有些脱力,这努威力虽大,却需要不少的力气,刚才那一箭又耗力又耗神的,这会他的左手还在微微不停的颤抖,显然是有些用力过度了。
“多谢相救”林盛这会自然是看到唐庆了,见唐庆穿着一身白灰色的细棉衣,发髻用玉札束起,一脸的英俊潇洒,皮肤白皙。心里微微一动,这才是他一直以来想要找的夫君。
唐庆摇了摇头,意思是不用言谢。正要上前去看那头野猪,那知那小个儿竟是朝他一跪:“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林盛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求公子成全”
以!身!相!许!
唐庆懵了,这种话本里才会出现的情节,没想到居然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简直活见鬼了。等等,话本里一般不都是这样写的吗,如果这个男的长的帅那么对方就会以身相许,如果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的便回下辈子做牛做马再报答。
想到这里唐庆眯了眯眼,见这个跪在雪地里的小哥儿,身材清瘦,面目算不得多好看,多几分女气,皮肤也要比周青白皙许多,那一双饱含秋波的双眼羞怯的看着唐庆,眼睛好像会勾人似的。
唐庆打了一个寒颤,越看越像人妖。男不男女不女的,让人觉得倒胃口。于是唐庆很自觉的将脚停在离那小哥儿一丈开外道:“不用,举手之劳”
林盛见唐庆拒绝也不恼只是跪道:“还请公子成全”
唐庆有些微怒道:“我家中已有妻子,今日救你,只是碰巧,你还是赶紧回家去吧”唐庆相信这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相信这个小哥儿能听出来吧,并知难而退。
那知林盛听了心中虽觉得唐庆已有妻子,却也并不打算就此离去。他内心一直渴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过上那种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的生活,而今天能遇上唐庆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下次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上了。心一横道:
“公子,我愿为侍”
侍就是妾,来大明朝这么久了,这点唐庆还是清楚的,这下子他心里就窜出一股子火来,没见过这种不要脸的人,赶着上架去做别人的侍。是觉得自己的屁股比较香吗?
“不用了,我不纳侍”
唐庆说着话冷冰冰的,一点温度也没有,心里压着一股子火呢,也不知道这个不要脸的小哥儿是怎么赖上自己的呢?唐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他不太喜欢那粗麻衣,觉得磨的皮肤不太舒服,所以一直以来穿的都是细棉衣。但是他却忘记了,这个山村里能够穿上细棉衣的人少之有少。估计这小哥儿见他这一身衣着,想着他有钱吧!
又道了一句:“我家里清贫也养不起侍,我又天生懒,娶的夫郎在家天天干活才供的起我吃喝,你要是吃得了苦,自愿为侍我也不拦你”
果然林盛一听这话,心里有些犹豫了,没想到这样好看的一个人居然是个吃软饭的,想到如果自己给他当侍也没有出头之日,那他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吗,这可不行!
“多谢公子相救了”林盛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吃软饭的男人还是留给那个可怜的哥儿吧,他以后可是要做富家公子的侍或者是妻的,可不能白白糟蹋了。
林盛道完谢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巍巍颤颤的找到了自己丢失的背篓,背起头也不回的走了。至于那头野猪,又不是他打到的,而且如果背下山,都知道自己是被这个吃软饭的人所救,自己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唐庆见人走了,松了一口气。活了两辈子了,第一次见到这种不要脸的人,要是他非要赖上自己的话,他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好看!
看了看地上的野猪,有些头疼的摸了摸脑袋,这么大一个他解决不了呀,只得用白雪掩埋了地上的血迹,原路返回去叫上周青他们过来帮忙。
> “呲”一声弩响,像流星一般穿过树林,穿过风雪,飞一般的刺透了那野猪的脑中,不到十秒,就倒地死去了。直到死它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一声重物落入雪地的闷响,飞溅起的雪花扑了林盛一身,身上感到一阵冰凉。那想象中的疼痛好似并没有到来。又等了一阵,他颤颤巍巍的睁开眼,见先前那对他穷追不舍的野猪已经倒在了地上,脑袋上插着一只箭。嘴里还冒着残存的热气,但鼻尖已没了气息,屹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唐庆的手有些脱力,这努威力虽大,却需要不少的力气,刚才那一箭又耗力又耗神的,这会他的左手还在微微不停的颤抖,显然是有些用力过度了。
“多谢相救”林盛这会自然是看到唐庆了,见唐庆穿着一身白灰色的细棉衣,发髻用玉札束起,一脸的英俊潇洒,皮肤白皙。心里微微一动,这才是他一直以来想要找的夫君。
唐庆摇了摇头,意思是不用言谢。正要上前去看那头野猪,那知那小个儿竟是朝他一跪:“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林盛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求公子成全”
以!身!相!许!
唐庆懵了,这种话本里才会出现的情节,没想到居然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简直活见鬼了。等等,话本里一般不都是这样写的吗,如果这个男的长的帅那么对方就会以身相许,如果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的便回下辈子做牛做马再报答。
想到这里唐庆眯了眯眼,见这个跪在雪地里的小哥儿,身材清瘦,面目算不得多好看,多几分女气,皮肤也要比周青白皙许多,那一双饱含秋波的双眼羞怯的看着唐庆,眼睛好像会勾人似的。
唐庆打了一个寒颤,越看越像人妖。男不男女不女的,让人觉得倒胃口。于是唐庆很自觉的将脚停在离那小哥儿一丈开外道:“不用,举手之劳”
林盛见唐庆拒绝也不恼只是跪道:“还请公子成全”
唐庆有些微怒道:“我家中已有妻子,今日救你,只是碰巧,你还是赶紧回家去吧”唐庆相信这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相信这个小哥儿能听出来吧,并知难而退。
那知林盛听了心中虽觉得唐庆已有妻子,却也并不打算就此离去。他内心一直渴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过上那种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的生活,而今天能遇上唐庆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下次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上了。心一横道:
“公子,我愿为侍”
侍就是妾,来大明朝这么久了,这点唐庆还是清楚的,这下子他心里就窜出一股子火来,没见过这种不要脸的人,赶着上架去做别人的侍。是觉得自己的屁股比较香吗?
“不用了,我不纳侍”
唐庆说着话冷冰冰的,一点温度也没有,心里压着一股子火呢,也不知道这个不要脸的小哥儿是怎么赖上自己的呢?唐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他不太喜欢那粗麻衣,觉得磨的皮肤不太舒服,所以一直以来穿的都是细棉衣。但是他却忘记了,这个山村里能够穿上细棉衣的人少之有少。估计这小哥儿见他这一身衣着,想着他有钱吧!
又道了一句:“我家里清贫也养不起侍,我又天生懒,娶的夫郎在家天天干活才供的起我吃喝,你要是吃得了苦,自愿为侍我也不拦你”
果然林盛一听这话,心里有些犹豫了,没想到这样好看的一个人居然是个吃软饭的,想到如果自己给他当侍也没有出头之日,那他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吗,这可不行!
“多谢公子相救了”林盛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吃软饭的男人还是留给那个可怜的哥儿吧,他以后可是要做富家公子的侍或者是妻的,可不能白白糟蹋了。
林盛道完谢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巍巍颤颤的找到了自己丢失的背篓,背起头也不回的走了。至于那头野猪,又不是他打到的,而且如果背下山,都知道自己是被这个吃软饭的人所救,自己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唐庆见人走了,松了一口气。活了两辈子了,第一次见到这种不要脸的人,要是他非要赖上自己的话,他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好看!
看了看地上的野猪,有些头疼的摸了摸脑袋,这么大一个他解决不了呀,只得用白雪掩埋了地上的血迹,原路返回去叫上周青他们过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