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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行整体来说,是非常粗滥、临时起意的。然而最不正常的,就是每件案子都没有可靠的目击者。无动机的拦路凶杀案,如果不是熟人所为,又没有目击证词,办起来可是难如登天。警方似乎查过有类似倾向的前科犯,但至今还是只能脚踏实地,地毯式搜索。

    八卦的电视节目与周刊杂志,总是有些来路不明的自称专家做些没头没脑的分析,其中一个说法,就是凶手可能有某种异常的性癖好,如此这般。小海是个超乎常理的美少女,一双美腿更是出名,凶手带走了她的腿,可能是对她的腿有种异常的迷恋,就这么回事。我认为是有一定的说服力,但第二个被害人的双手双脚都被带走,第三个被害人连头颅都被带走,看来凶手并不是特别执着于小海的腿。

    「那应该就是那个吧?带回去吃掉了吧?」

    预设妹横靠在顶楼铁丝网上,几乎都要躺了下来,她手上翻着薄文库书这么回应,对我的自言自语似乎不太有兴趣。

    今天午休时间我一样带着便当到顶楼,接着预设妹也带了便当过来,我们稍微互相寒暄一下,就一起吃便当了。其实我们并没有约好一起吃便当,但除了这里之外也找不到其他归宿,当然就会到顶楼来,也当然就会碰到面。既然都碰面了,装作没看到也是说不通,所以我们就坐在一起,不过我们毕竟不算朋友,彼此依然保持一点五个人的微妙距离,要说我们是一起吃午餐,不如说只是两个人碰巧在同一个地方出现。奇妙的是,我们并不觉得尴尬。

    「那是八卦杂志为了炒新闻随便掰的吧?」

    凶手可能将被害人的遗体带回去吃掉。这个推论绝对不算少数派,甚至在高中女生之间算是最有力的八卦。这种都市传说没人见过,却被传得煞有介事,这是我朋友的朋友告诉我,我看一定是被吃掉了,吃人的man啦。

    吃人的man,民众这么称呼本案的连续杀人魔。搞不懂为什么要叫吃人的man而不是吃人男,但是念起来还真有点意思。「嗯~有没有证据呢?」预设妹低头盯着手里的文库书,双眼追着文字跑,嘴巴愣愣地说着。

    「被带走的遗体怎么也找不到,目前不清楚凶手是为了什么企图、什么目的才把部分遗体截断带走。先想说会不会是这样?再去进行调查验证,这么做也是有它的意义,不过人有了成见,就会犯下天大的错误。这种事情一定要有确实的事证才能去推测,不然很快就会天马行空喔。」

    「可是啊,你不觉得这很像初学者从新手村开始慢慢升级吗?」

    慢慢升级?我反问,预设妹瞥了我一眼,将手上的文库书阖起来放在胸前,转身面对我开始说了。

    「你不觉得鸡腿是吃起来最轻松,看起来也最好吃的吗?可是光吃鸡腿有点不够了,再来就吃个鸡翅这样。」

    什么鸡翅啊。

    「然后你看身体啊,里面塞了很多东西很难处理,内脏更是又腥又臭。或许有人会说吃秋刀鱼就是要吃鱼肝!不过这大多是老酒鬼吧?那种成熟的口感是高手专用啦。」

    怎么能把这么恶心的概念讲得这么轻松啊……不对,是讲秋刀鱼来着?

    「所以先从大块肉开始吃,才合规矩对吧?所以吃人的man在慢慢升级啦。」

    「那第三个人的头怎么会被带走?」

    「应该是发现最好吃的地方了。」

    预设妹用食指戳戳自己的脑袋瓜,说得一派轻松。但是这动作看起来也像是脑袋有问题。我稍微想象一下,立刻觉得恶心。但是人魔里面的医生,好像也特别喜欢吃人脑喔?

    「等他一发现,欲望会控制不住,下定决心要来吃个肝,所以第四个人就被整个带走啦。」

    「第四个?」

    目前警察推断的连续拦路煞凶案,只有三件。

    「就说啦。」预设妹又无力地摆个随便的姿势说:「之前我们看到的血迹,凶手就是把整个人都分尸带走,所以才找不到最重要的尸体吧。」听她这么说,我开始思考其中的可能性。

    「这么说……或许有通。」

    我听说要是找不到尸体,凶杀案要成立可是难如登天。尤其是未成年的青少年,即使某天突然消声匿迹,警方第一个想到的也是离家出走。如果找不到尸体,警察只会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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