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再遇柳云飞(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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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被誉为东方的巴黎,淘金者的天堂,是标准的不夜城,号称远东第一都市。
单论经济水平,甚至比天都燕京更加发达。
至于魔都这个称呼则是二十世纪由东瀛人提出,相比东方明珠之类的称呼,在文化界,魔都这个称呼被使用的更加广泛。
总之,明珠是一个充满魔性魅力,而又不失繁华的特色城市。
如今沈欢对大城市的向往度已经大大减低,明珠所表现出的繁华,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吸引力。
在打听路段时,老明珠人所说的本地话听得他一愣一愣,不过好在这是一个全民多少都会讲普通话的年代,经过一番打听,他总算弄明白了名单上那些医馆的方位大概在什么方向。
国医会的总部设立在中华医学会的旧址,距离明珠中医药大学医史博物馆很近,但沈欢这次过来是为了明察暗访,第一站肯定不能杀到人家总部。
那些较小的医馆也不行,地位越低知道的也就越少,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行,这种医馆知道一些消息,但大多出都是没用的,最合适探查的,是那些地位仅次于总部的名医馆。
明珠是华夏医药行业的大城市,国内喊得出名字的医药品牌,基本上或多或少都和明珠有些关系,所以在民间一直流传着,明珠药品是最好的说法。
这也是为什么中医公会想把事情弄清楚的主要原因,身为一个公会,肯定要有资金来源维持,不然人数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燕京中医公会总部的基金,基本上有三成是来自于明珠,再加上武临、金陵这两个城市,说夸张一些,这三地公会的脱离,无异于砍掉了一个人的手臂肩膀。
明珠的中医行业相对其他城市来说,还是比较发达的,毕竟在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小毛病,医院看病太贵,因为小病小症而大破费多少有些不值,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一些保健产品来保护身体。
明珠出名的中医馆不多,最出名的是以潘老医师为首的佛仁堂医馆。
佛仁堂在明珠的地位,和在燕京的医王世家李家有些相似,最大的区别是,佛仁堂从成立之初就是师徒制的门派性医馆,而李家出现师徒机制,只是因为近几年后继无人才开始施行。
和名字一样,佛仁堂的医馆建筑,很有寺庙的气息。
沈欢看了眼地址,和门牌照了照,确定是佛仁堂没错以后,就准备进去,可他这刚刚抬脚,后面就有人拍了他一下。
“您有事儿?”
对方是个高头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头发散乱、胡茬稀疏、衣服破破烂烂的,加上鼻梁上的刀疤,看上去很有江湖气息。
“跟我来。”
难道被发现身份了?
要是真曝光了也没什么,对方能主动出来找自己,也是某种摊牌的方式。
大汉把沈欢带到了小巷子里,二话没说,朝着他脸上就准备来一刀,其速度之快,就算以沈欢的眼力也没看出来,对方是何时把小刀握在手里的。
“叮!”
沈欢用手夹住小刀后,用食指一弹就把小刀给震断,接着用另一只手接住下落的刀片,抵住了大汉的喉咙,声音冰冷道:“什么人派你来的?”
“我自己来的。”大汉好像很光棍,对于脖颈处的小刀,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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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被誉为东方的巴黎,淘金者的天堂,是标准的不夜城,号称远东第一都市。
单论经济水平,甚至比天都燕京更加发达。
至于魔都这个称呼则是二十世纪由东瀛人提出,相比东方明珠之类的称呼,在文化界,魔都这个称呼被使用的更加广泛。
总之,明珠是一个充满魔性魅力,而又不失繁华的特色城市。
如今沈欢对大城市的向往度已经大大减低,明珠所表现出的繁华,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吸引力。
在打听路段时,老明珠人所说的本地话听得他一愣一愣,不过好在这是一个全民多少都会讲普通话的年代,经过一番打听,他总算弄明白了名单上那些医馆的方位大概在什么方向。
国医会的总部设立在中华医学会的旧址,距离明珠中医药大学医史博物馆很近,但沈欢这次过来是为了明察暗访,第一站肯定不能杀到人家总部。
那些较小的医馆也不行,地位越低知道的也就越少,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行,这种医馆知道一些消息,但大多出都是没用的,最合适探查的,是那些地位仅次于总部的名医馆。
明珠是华夏医药行业的大城市,国内喊得出名字的医药品牌,基本上或多或少都和明珠有些关系,所以在民间一直流传着,明珠药品是最好的说法。
这也是为什么中医公会想把事情弄清楚的主要原因,身为一个公会,肯定要有资金来源维持,不然人数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燕京中医公会总部的基金,基本上有三成是来自于明珠,再加上武临、金陵这两个城市,说夸张一些,这三地公会的脱离,无异于砍掉了一个人的手臂肩膀。
明珠的中医行业相对其他城市来说,还是比较发达的,毕竟在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小毛病,医院看病太贵,因为小病小症而大破费多少有些不值,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一些保健产品来保护身体。
明珠出名的中医馆不多,最出名的是以潘老医师为首的佛仁堂医馆。
佛仁堂在明珠的地位,和在燕京的医王世家李家有些相似,最大的区别是,佛仁堂从成立之初就是师徒制的门派性医馆,而李家出现师徒机制,只是因为近几年后继无人才开始施行。
和名字一样,佛仁堂的医馆建筑,很有寺庙的气息。
沈欢看了眼地址,和门牌照了照,确定是佛仁堂没错以后,就准备进去,可他这刚刚抬脚,后面就有人拍了他一下。
“您有事儿?”
对方是个高头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头发散乱、胡茬稀疏、衣服破破烂烂的,加上鼻梁上的刀疤,看上去很有江湖气息。
“跟我来。”
难道被发现身份了?
要是真曝光了也没什么,对方能主动出来找自己,也是某种摊牌的方式。
大汉把沈欢带到了小巷子里,二话没说,朝着他脸上就准备来一刀,其速度之快,就算以沈欢的眼力也没看出来,对方是何时把小刀握在手里的。
“叮!”
沈欢用手夹住小刀后,用食指一弹就把小刀给震断,接着用另一只手接住下落的刀片,抵住了大汉的喉咙,声音冰冷道:“什么人派你来的?”
“我自己来的。”大汉好像很光棍,对于脖颈处的小刀,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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