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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目标是巨岩石龟,就算是小颗的魔石,也能变卖到不错的价钱。以体积来看,在价钱方面的效率很高——然而,巨岩石龟的数量不多,也不会出现在人类住处附近。

    所以到头来,会成群行动让人能透过一次战斗打倒许多数量的帕克斯郊狼就成了主要的目标。这次我承接的委托也是收集帕克斯郊狼的毛皮。

    不过呢,帕克斯郊狼的好处只有战斗一次能打倒多只而已。考虑到搜索敌人和剥皮的时间,其实和狩猎毒酸狼也没有太大差异。所以要是碰上毒酸狼,我们也预定会将其打倒。

    虽然没有承接委托,不过收集任务可以先收集实际物品再接案。

    万一委托已经被其他人抢走,也只要拿去收购柜台就好。

    一个帕克斯郊狼集团顶多会出现十只。

    所以我一开始认为,扣掉搜索敌人和剥皮的时间,一天能猎到的数量大概不多吧。

    但是打倒最初的帕克斯郊狼集团,把毛皮剥完之后,瑞杰路德开始把尸体集中到一个地方。我看不懂他这样做有何用意。

    「你能用风魔术把血腥味送出去吗?」

    听到这句话才总算理解,他是要利用鲜血的味道来吸引其他魔物。于是我按照瑞杰路德的指示,利用风魔术来多次改变风向。

    「虽然无法猎到巨岩石龟,但周围的帕克斯郊狼都会聚集过来。」

    情况果然如他所说。

    那一天,我们打倒了一百多只帕克斯郊狼。甚至让我觉得这附近的帕克斯郊狼说不定已经被我们杀光。

    可是,真的很辛苦。

    面对逼近的帕克斯郊狼,由瑞杰路德和艾莉丝负责持续猎杀。

    至于我,则是专心从尸体上剥下毛皮。

    这是很费体力的劳动。超过三十只后,我的手臂就变得像铅一样沉重,肩膀也很痛,还因为血腥味而不断作恶。要是魔物被打倒后会直接变成宝石那有多轻松啊……我一边这样想一边继续奋斗,但是在七十只左右到达极限。

    之后,我和艾莉丝换班。

    用魔术杀死帕克斯郊狼比剥皮作业轻松多了。一开始不小心把魔物炸烂,后来为了避免毛皮受到多余伤害,我一边慢慢调整魔术威力,同时慎重地将帕克斯郊狼一只只分别打倒。

    正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比较适合这种头脑劳动,处理完三十只左右的艾莉丝却开口叫苦。

    果然她似乎不擅长这种会让人肩颈疲劳的作业。原本以为接下来要换瑞杰路德去剥皮,不过我们已经取得了够多的毛皮。而且还因为没有办法一口气搬回去,只能来回跑个几趟。

    「等等,在移动前先把尸体烧了。」

    开始搬运前,瑞杰路德这样说道。

    「放火烧?要烤来吃吗?」

    「不,帕克斯郊狼很难吃,只要烧过后掩埋就好。」

    据说要是丢着尸体不管,会有其他魔物吃掉尸体并增加数量;如果只有放火烧,其他魔物还是会来吃。至于直接把尸体深埋进土里的做法,好像会变成僵尸郊狼复活。

    为了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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