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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迫不及待。”郝南当然想看看,先祖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巨牙被搬回远处,又被盖好,随后才从其他一处搬来一个扁平的兽皮,并不是很大,但非常沉重。
难道是金属武器?
见到炎并不是轻松,郝南的话都到嗓子眼了,但下一刻,答案却是否定,竟然是一把骨质的刀,浑然一体的天然骨刀,外形更像巨大的螯,只有刀柄处被打磨成适合手抓的形状。
刀长一米有余,最宽处有三十公分左右,并非狭长型,但破坏力不容置疑。
持着怀疑的角度,这次没有看炎,他就抓向手柄,竟然没有抓起来。
“哈哈”炎早就料到的爽朗大笑,震得石粉落下,郝南真正的灰头土脸,但他还是尝试一下,这次也抓动一丝,不得不双手才撼动,按照他的估计,整体在三百斤左右,就算是用精钢打造,这般大小,最多就是百余斤而已,而它竟然是骨质的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郝南轻轻蹲下,将它放在膝盖上,这样才能更好的观赏,刀身有着天然的斑点,是自然形成的,但可惜并没有文字记载,刀背并不是很厚重,有一些倒刺,不过磨损严重。
最惊奇的是这把刀以前绝对锋利无比,因为刀锋这里还有遗留的角质层,完整覆盖了整个刀锋,就像指甲保护里面的骨质不被损害,可惜年代久远,角质层已经破败,用指甲就能扣下来,一把宝刀也就此老去,让人遗憾不已。
他小心的看过每一处细节,大体了解到,这可能是巨蟹或者巨蝎那种生物,但又不像,这种螯天生就是为杀戮而生,天知道是什么样的巨虫。
至于为什么这样重,他还是没有看出端倪来,只能肯定,原物比这刀还要长,因为把柄位置有断层。
但随后的东西就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了,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与郝南的目的相悖,郝南也就告辞了,只是一颗巨牙一柄骨刀,足够震撼,这是巨大的收获,整个人脑子里都是这样的画面,可惜不知道什么年代的,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亲眼见一见这等霸王的存在。
回到山洞,已经中午了,他要把猪腿加工一下,昨天没有时间,今天又耽搁一下,晚了就要变质的,他准备晒成肉干,这样可以存放更久。
回想战斗的惊险,也只有没心没肺的人才会一口气吃光,细水长流才是硬道理,并不是卧薪尝胆那么伟大,只是觉得那样不值,而且肉干他马上就要用到的。
外面发生争吵,这很少见,因为这里能动手就不动口的理念,就是女人都选择直接动手。
是泽和虎爪两个二货。
“这二货,他竟然放弃回到山腰。”泽看到南,就恨铁不成钢地骂出来。
“我觉得这里挺好的。”虎爪摇头,对这里生活很满意,不想动。
原来是他的阿姆找上他,既然他觉醒了,那就有资格回到山腰居住,那里不像下面这样潮,是最合适的居住地。
适合居住,就代表减少生病,这在部落里可是头等大事,偏偏这个死心眼固执。
被骂的烦了,虎爪就瞪圆眼睛,郑重的喊着:“我不想靠着阿姆,我们都已经杀了獠牙,我们以后肯定是最好的猎人,到时候,我们就自己开出新的洞口,与酋的洞一样。”
谁能想到这个平时都蠢萌的家伙竟然还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连郝南都不得不为他叫好,作为奖励,当然是做一次洋葱炒肉。
“真的!我去挖恶魔种子!”虎爪眼睛瞪的浑圆,兴奋的舌头又甩动起来,瞬间原形毕露,郝南都没法生气了。
郝南才发现自己分肉的时候还以为都是精肉占了便宜,其实吃亏大了,他分的肉最多,但几乎都没有肥肉,肥肉可以炼油,烤肉才更香,让虎爪拿来一些过来,结果这家伙全都拿来。
切下一条后,郝南就把肉丢给他,这里又不是饭堂,奶奶的,这石板烧没有一点技术含量,这两个家伙就是蹭吃蹭喝的懒汉。
“南,我要整天吃这个。”吃撑的虎爪又膨胀了,记吃不记打的二货,被郝南扫地出门,没功夫跟他们活动筋骨,他要把手里的事情做完。
剩下的肉,包括一条后猪腿,都被他切开了,切成一条一条的,只留下两块十余斤重的,肥肉炼油后,就把切好的肉条过油,熟了后风干,这样能存放很久。
“不准偷吃,这是我要带走的。”郝南对着偷吃贼咆哮,难得说出理由。
泽和虎爪非常兴奋,因为南肯定又想到狩猎的好地方了,如今虎爪也觉醒了,成功的把握就更大,两个人都迫不及待的准备着,上一次的狩猎,工具几乎都丢了,篮子也不能用了。
郝南只能摇头。
当然,迫不及待。”郝南当然想看看,先祖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巨牙被搬回远处,又被盖好,随后才从其他一处搬来一个扁平的兽皮,并不是很大,但非常沉重。
难道是金属武器?
见到炎并不是轻松,郝南的话都到嗓子眼了,但下一刻,答案却是否定,竟然是一把骨质的刀,浑然一体的天然骨刀,外形更像巨大的螯,只有刀柄处被打磨成适合手抓的形状。
刀长一米有余,最宽处有三十公分左右,并非狭长型,但破坏力不容置疑。
持着怀疑的角度,这次没有看炎,他就抓向手柄,竟然没有抓起来。
“哈哈”炎早就料到的爽朗大笑,震得石粉落下,郝南真正的灰头土脸,但他还是尝试一下,这次也抓动一丝,不得不双手才撼动,按照他的估计,整体在三百斤左右,就算是用精钢打造,这般大小,最多就是百余斤而已,而它竟然是骨质的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郝南轻轻蹲下,将它放在膝盖上,这样才能更好的观赏,刀身有着天然的斑点,是自然形成的,但可惜并没有文字记载,刀背并不是很厚重,有一些倒刺,不过磨损严重。
最惊奇的是这把刀以前绝对锋利无比,因为刀锋这里还有遗留的角质层,完整覆盖了整个刀锋,就像指甲保护里面的骨质不被损害,可惜年代久远,角质层已经破败,用指甲就能扣下来,一把宝刀也就此老去,让人遗憾不已。
他小心的看过每一处细节,大体了解到,这可能是巨蟹或者巨蝎那种生物,但又不像,这种螯天生就是为杀戮而生,天知道是什么样的巨虫。
至于为什么这样重,他还是没有看出端倪来,只能肯定,原物比这刀还要长,因为把柄位置有断层。
但随后的东西就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了,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与郝南的目的相悖,郝南也就告辞了,只是一颗巨牙一柄骨刀,足够震撼,这是巨大的收获,整个人脑子里都是这样的画面,可惜不知道什么年代的,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亲眼见一见这等霸王的存在。
回到山洞,已经中午了,他要把猪腿加工一下,昨天没有时间,今天又耽搁一下,晚了就要变质的,他准备晒成肉干,这样可以存放更久。
回想战斗的惊险,也只有没心没肺的人才会一口气吃光,细水长流才是硬道理,并不是卧薪尝胆那么伟大,只是觉得那样不值,而且肉干他马上就要用到的。
外面发生争吵,这很少见,因为这里能动手就不动口的理念,就是女人都选择直接动手。
是泽和虎爪两个二货。
“这二货,他竟然放弃回到山腰。”泽看到南,就恨铁不成钢地骂出来。
“我觉得这里挺好的。”虎爪摇头,对这里生活很满意,不想动。
原来是他的阿姆找上他,既然他觉醒了,那就有资格回到山腰居住,那里不像下面这样潮,是最合适的居住地。
适合居住,就代表减少生病,这在部落里可是头等大事,偏偏这个死心眼固执。
被骂的烦了,虎爪就瞪圆眼睛,郑重的喊着:“我不想靠着阿姆,我们都已经杀了獠牙,我们以后肯定是最好的猎人,到时候,我们就自己开出新的洞口,与酋的洞一样。”
谁能想到这个平时都蠢萌的家伙竟然还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连郝南都不得不为他叫好,作为奖励,当然是做一次洋葱炒肉。
“真的!我去挖恶魔种子!”虎爪眼睛瞪的浑圆,兴奋的舌头又甩动起来,瞬间原形毕露,郝南都没法生气了。
郝南才发现自己分肉的时候还以为都是精肉占了便宜,其实吃亏大了,他分的肉最多,但几乎都没有肥肉,肥肉可以炼油,烤肉才更香,让虎爪拿来一些过来,结果这家伙全都拿来。
切下一条后,郝南就把肉丢给他,这里又不是饭堂,奶奶的,这石板烧没有一点技术含量,这两个家伙就是蹭吃蹭喝的懒汉。
“南,我要整天吃这个。”吃撑的虎爪又膨胀了,记吃不记打的二货,被郝南扫地出门,没功夫跟他们活动筋骨,他要把手里的事情做完。
剩下的肉,包括一条后猪腿,都被他切开了,切成一条一条的,只留下两块十余斤重的,肥肉炼油后,就把切好的肉条过油,熟了后风干,这样能存放很久。
“不准偷吃,这是我要带走的。”郝南对着偷吃贼咆哮,难得说出理由。
泽和虎爪非常兴奋,因为南肯定又想到狩猎的好地方了,如今虎爪也觉醒了,成功的把握就更大,两个人都迫不及待的准备着,上一次的狩猎,工具几乎都丢了,篮子也不能用了。
郝南只能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