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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调头一看,发现是道骨仙风,差点没有吓得跌倒在地。
“哎呀我滴妈呀,死了死了死了,我死了。”混蛋大叫一声,拼着老命,努力的向着前方跑去。
见到混蛋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原本气急败坏了一路的道骨仙风,心情忽然大好了起来。
他就这么站在原地,故意看着混蛋慌不择路的跑啊跑啊的,他双手抱胸,嘿嘿的笑着说:“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跑吧跑吧,今天我就看看龟兔赛跑,是不是乌龟真的能跑得过白兔。”
混蛋拼着老命,足足跑了一刻钟的距离,道骨仙风就那么抬抬腿,大约花了几个呼吸时间,就已经赶到了他的身边。
道骨仙风似乎很得意地笑着对混蛋说道:“呵呵,怪不得猫那么喜欢抓老鼠,原来猫捉老鼠,也挺好玩的。”
此时此刻,道骨仙风心中只有喜悦,一种完完全全掌控他人命运的喜悦。此时的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之前的三个魔族带给他的无穷耻辱和憋屈。
混蛋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对道骨仙风说:“长老,您好歹也是宗门大拿,人族精英,人类的脊梁。现在魔族正在攻城,他们在发疯,在肆虐,在屠杀者数不尽的人类。难道您老人家不是应该赶回去阻止吗?何苦追着我这么一个人族的虾米不放呢?”
“人类的死活关我屁事?天大地大,两件事情最大。第一件就是杀掉你,第二件事就是杀掉魔指。除此之外,本长老,目前没有什么大事要忙了。”道骨仙风悠然自得的说道。
混蛋一听,心里哇凉哇凉的:这些人类的巨臂们,怎么一个个都这么自私自利的。他们眼中只有自己的喜好,完全不将人类的生死当一回事。长此以往,人类的明天将在哪里?
其实,混蛋想的还是有点极端了,道骨仙风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风光,那么厉害。道骨仙风其实也差不多到了极限了,他现在根本就是一个命在垂危的家伙。如果他现在返回蓝海城,不但是不能起到一丁点的帮忙作用,反倒是会被魔族的高手轻而易举的抹杀吞噬掉。
如果是那样,不但是更加提振了魔族的士气,更是成为人家的养料,提升了人家的修为。
道骨仙风嘴里说的厉害,但是其实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一直没有对混蛋下手,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实在是太过虚弱,另一方面他也是在这条路上慢慢的寻找魔指。
凭直觉,他感到混蛋,将来可能会是一个危险人物。既然收徒仪式上,流星宗的测试执事已经得罪了混蛋,那么混蛋以后如果真的出人头地了,可能会成为流星宗的威胁。
因此道骨仙风对于混蛋才产生一份杀念。
但是魔指,道骨仙风,那是必杀的,因为现在魔指已经成了他的心魔,不能将魔指杀掉,道骨仙风如鲠在喉,一辈子都不会痛快。
道骨仙风居高临下的问混蛋:“你在这条路上,曾经发现又魔族之人出现吗?如果你能给出我满意的答案,我或许可以留你一条性命。”
“魔族人?”混蛋心里一颤:呵呵,原来这老子,没有发现本少爷抹杀掉魔族头目的雄伟身姿。不知道告诉他,他会不会开始有点崇拜本少爷呢?
混蛋心里一动,就想将自己抹杀敌酋的光辉事迹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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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调头一看,发现是道骨仙风,差点没有吓得跌倒在地。
“哎呀我滴妈呀,死了死了死了,我死了。”混蛋大叫一声,拼着老命,努力的向着前方跑去。
见到混蛋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原本气急败坏了一路的道骨仙风,心情忽然大好了起来。
他就这么站在原地,故意看着混蛋慌不择路的跑啊跑啊的,他双手抱胸,嘿嘿的笑着说:“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跑吧跑吧,今天我就看看龟兔赛跑,是不是乌龟真的能跑得过白兔。”
混蛋拼着老命,足足跑了一刻钟的距离,道骨仙风就那么抬抬腿,大约花了几个呼吸时间,就已经赶到了他的身边。
道骨仙风似乎很得意地笑着对混蛋说道:“呵呵,怪不得猫那么喜欢抓老鼠,原来猫捉老鼠,也挺好玩的。”
此时此刻,道骨仙风心中只有喜悦,一种完完全全掌控他人命运的喜悦。此时的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之前的三个魔族带给他的无穷耻辱和憋屈。
混蛋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对道骨仙风说:“长老,您好歹也是宗门大拿,人族精英,人类的脊梁。现在魔族正在攻城,他们在发疯,在肆虐,在屠杀者数不尽的人类。难道您老人家不是应该赶回去阻止吗?何苦追着我这么一个人族的虾米不放呢?”
“人类的死活关我屁事?天大地大,两件事情最大。第一件就是杀掉你,第二件事就是杀掉魔指。除此之外,本长老,目前没有什么大事要忙了。”道骨仙风悠然自得的说道。
混蛋一听,心里哇凉哇凉的:这些人类的巨臂们,怎么一个个都这么自私自利的。他们眼中只有自己的喜好,完全不将人类的生死当一回事。长此以往,人类的明天将在哪里?
其实,混蛋想的还是有点极端了,道骨仙风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风光,那么厉害。道骨仙风其实也差不多到了极限了,他现在根本就是一个命在垂危的家伙。如果他现在返回蓝海城,不但是不能起到一丁点的帮忙作用,反倒是会被魔族的高手轻而易举的抹杀吞噬掉。
如果是那样,不但是更加提振了魔族的士气,更是成为人家的养料,提升了人家的修为。
道骨仙风嘴里说的厉害,但是其实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一直没有对混蛋下手,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实在是太过虚弱,另一方面他也是在这条路上慢慢的寻找魔指。
凭直觉,他感到混蛋,将来可能会是一个危险人物。既然收徒仪式上,流星宗的测试执事已经得罪了混蛋,那么混蛋以后如果真的出人头地了,可能会成为流星宗的威胁。
因此道骨仙风对于混蛋才产生一份杀念。
但是魔指,道骨仙风,那是必杀的,因为现在魔指已经成了他的心魔,不能将魔指杀掉,道骨仙风如鲠在喉,一辈子都不会痛快。
道骨仙风居高临下的问混蛋:“你在这条路上,曾经发现又魔族之人出现吗?如果你能给出我满意的答案,我或许可以留你一条性命。”
“魔族人?”混蛋心里一颤:呵呵,原来这老子,没有发现本少爷抹杀掉魔族头目的雄伟身姿。不知道告诉他,他会不会开始有点崇拜本少爷呢?
混蛋心里一动,就想将自己抹杀敌酋的光辉事迹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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