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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选择不看不听不问不想,我以为这是你教会我的事,其实是你种下的孽。〕

    x哥在我泣不成声的时候给我打来电话,在我絮絮叨叨连不成串的倾诉中对我说“傻瓜,不哭了,没关系,有我在。”我在他的安抚下停止哭泣,也没有如想象中进入新一轮的梦魇。我觉得我的委屈终于有人能安慰,我以为我的情意终于有人能懂得,我也终于决定我要去见他。

    我们约定好从各自的城市出发,去一座古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差不多是第十次去那个城市了,我是第一次去,一想到要去新的地方就格外兴奋,买了新衣服新美瞳新眼影一天天地数日子。他定的比我早三个小时的机票,他落地了我才登机,在机场等我三个小时,不让我下飞机后找不到人而惊慌。其实我一个人去哪一点问题都没有,但他这样的举动让我觉得很安心,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被人照顾的感觉了。

    走到大厅,看见他朝我走来,我从帽子下面努力地抬起眼睛打量他,又不好意思摘下帽子。嗯,个子很高,身姿很挺拔,腿长到好像一步可以迈出我的两步,大概可以重新定义“我喜欢的样子”这个概念。“等很久了吧?”我不好意思地朝他笑笑,“没有没有”他很自然地接过我的单肩包放到他大大的登山包里“走吧。”我跟在他身后走出大厅,他有意地放慢脚步配合我的步伐。

    打车去市区的路上,我把头靠在出租车的车窗上打盹,离他远远的,几乎没说话。他接了一个电话打了一个电话,讲着我听不懂的话。

    到老街去吃夜宵,我咬第一口肉夹馍的时候就滴到了身上,他从包里拿出纸巾帮我擦掉,再拿出一张干净的纸巾垫在我胸前的衣服上,像小孩子的围兜那样。“啊哈,我们吃个肉夹馍怎么吃出了西餐的feel”他笑说,我抬头看他,相视一笑,那是我们第一眼的对视。他的眼睛真大,比割出来的还要更欧式大双,真令人羡慕。

    吃完东西我们沿着那一带散步,夜晚的古建筑发出黄色的光,照得那一片明亮又温暖。不远处有人在弹吉他卖唱,我们坐到歌手面前的台阶上听了三首歌,他跑去丢了零钱,初春深夜的风吹在身上还是有点凉,我裹紧外套吸了口气,他跑回来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我们在陌生的城市走在陌生的大街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突然觉得本来还很陌生的对方是此时此地最亲近的人。

    他没有问我怎么又跟前任吵架报警了,我也没有问他是不是跟对象分手了。我们只聊这座西北城市的天气美食,风土人情,他说明天想去见他一位十几年没见的朋友,那位朋友的未婚妻三年前车祸身亡,父亲两年前癌症去世,“他可能会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你介意吗?”我摇头,转身发现他的眼神飘在远方没有看我,就重新回答他“我不介意的,我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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