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托尼•史塔克今天就把话撩这儿!(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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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洗就行了,不过我没带多余的衣服来。”陆十一可怜巴巴的说道,一脸“我被一头猪反杀了你们还笑我?”的蒙蔽表情,他想了想,补充到,“再就是那件道服了。”
小师叔也没想到他刚来衣服就报废了,而他身上天材地宝不少,偏偏普通的衣服就这么一身。
“可是你不是说过穿那个不方便活动吗?那穿克拉克的衣服没问题吧?克拉克还有很多旧衣服在楼上放着,都是干净的。”玛莎问道,在的到肯定回答后,让克拉克赶紧带陆十一去洗澡,她负责把越狱的小猪给关回去。
肯特家虽然有浴室,但是夏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室外搭一个棚子,用帘子围起来,棚子上头放着一个黑色的水袋,用天然的太阳能来加热水,可以边洗边享受玉米田里吹来的甜风。
陆十一头一次见到这种“浴室”,好奇的转了两圈才走进去。
“师叔,其实你可以躲开的吧?”克拉克站在门帘在,接着陆十一扔出来的衣服。他和陆十一的速度都超过了音速,躲避泥点子对他们来说并不困难。
“对啊,但是普通人是躲不开的吧。”陆十一把内裤扔出去,他试了试热水,水温很高,他只能小捧小捧的往身上淋。
克拉克没想到陆十一会这么说,愣了一下,下意识的说道,“可是我们不是普通人啊?”潜台词就是,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和普通人一样被溅的一身泥巴。
“确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我也想过普通人的人生啊。”陆十一从帘子后面头来,少年清秀的脸上带着笑意,上面还带着剔透的水珠,正顺着他的脸颊和脖颈一路流淌。
陆十一不算白,却也不能说黑,他的皮肤非常光滑,没有一点瑕疵,更没有多余的体毛,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和克拉克这种青春期一来就开始疯长胸毛的男人是完全相反的物种,他像是被时光所青睐,它在他身上不曾留下痕迹,他仍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善意的孩子。
“修真者的世界其实很无聊的,我们在选择了长生的同时,间接的放弃了普通人的生活,可是我不想这样。”陆十一想了想,说道,“法术对我来说是一种让生活便利的工具,修真是我的日常,但是我不希望我的生活永远和这些挂钩,我也会羡慕凡人的生活。”
“你还记得汉字的‘仙’是怎么写的吗?一人居山间,无亲无邻无友无伴,只望长生,那是很孤独的事情啊,对我来说如果长生的路上没有人陪我打打闹闹,那么还不如活个百八十年的好。”陆十一眨眨眼睛,“之前就有一个前辈,隐居在深山中修道,但是意外结识了一位樵夫,樵夫只是个普通人,不懂修真甚至不识字,却很喜欢听修士弹琴,每次他都可以从修士的琴音里听出修士的想法,被修士引为知己。”
“可惜凡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修士一次闭关谱曲后,樵夫就去世了,等他出关,兴高采烈的想要把新谱的曲子弹给樵夫听,却发现自己连樵夫埋葬在哪里都不知道。”
陆十一突然叹了口气,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后来修士又哭又笑,毁了长琴,散去一身修为,入了轮回。因为对他来说,失去了人生的知音,便无人在懂他,即便得道飞升,不过是万载寂寞。”
“长生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对凡人来说,他们没有选择,所以渴望;但是对你我,长生并非不可触及,所以活得开心更加重要啊。”陆十一笑到。
“我就觉得像个普通人一样被溅了一身泥就很开心啊,所以当然是怎么开心怎么来喽。”
克拉克思考了很久,陆十一一直等着,直到清风拂来,东方已经漫上星河,克拉克才回过神,仿佛有什么从他心里飞了出去,化为烟尘,他的修为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筑基中期,比起陆十一也只差一点。
与此同时遥远不可测的太空中,一搜庞大的黑色飞船无声的划过星宇,它追逐着一个信号,像一只迷途中的巨兽,孤独的游荡着,终于在一片小行星带发现了那个不过几十米长的小号飞船。
小号飞船打开舱门,一个窈窕的女性身影从飞船中走出来,那是一个长相甜美的金发少女,只可惜,她娇好的面容上看不出多余的表情,她漂浮着来到大型飞船前方,几乎真空的环境并不能伤害她。
她是那么娇小玲珑,但是她的体内却又有着强大的力量,恒星的光缓缓从小行星的一角划破黑暗,金色的光芒照耀下,一袭鲜红的斗篷随着她的动作在宇宙中缓缓扭动。
自己洗就行了,不过我没带多余的衣服来。”陆十一可怜巴巴的说道,一脸“我被一头猪反杀了你们还笑我?”的蒙蔽表情,他想了想,补充到,“再就是那件道服了。”
小师叔也没想到他刚来衣服就报废了,而他身上天材地宝不少,偏偏普通的衣服就这么一身。
“可是你不是说过穿那个不方便活动吗?那穿克拉克的衣服没问题吧?克拉克还有很多旧衣服在楼上放着,都是干净的。”玛莎问道,在的到肯定回答后,让克拉克赶紧带陆十一去洗澡,她负责把越狱的小猪给关回去。
肯特家虽然有浴室,但是夏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室外搭一个棚子,用帘子围起来,棚子上头放着一个黑色的水袋,用天然的太阳能来加热水,可以边洗边享受玉米田里吹来的甜风。
陆十一头一次见到这种“浴室”,好奇的转了两圈才走进去。
“师叔,其实你可以躲开的吧?”克拉克站在门帘在,接着陆十一扔出来的衣服。他和陆十一的速度都超过了音速,躲避泥点子对他们来说并不困难。
“对啊,但是普通人是躲不开的吧。”陆十一把内裤扔出去,他试了试热水,水温很高,他只能小捧小捧的往身上淋。
克拉克没想到陆十一会这么说,愣了一下,下意识的说道,“可是我们不是普通人啊?”潜台词就是,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和普通人一样被溅的一身泥巴。
“确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我也想过普通人的人生啊。”陆十一从帘子后面头来,少年清秀的脸上带着笑意,上面还带着剔透的水珠,正顺着他的脸颊和脖颈一路流淌。
陆十一不算白,却也不能说黑,他的皮肤非常光滑,没有一点瑕疵,更没有多余的体毛,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和克拉克这种青春期一来就开始疯长胸毛的男人是完全相反的物种,他像是被时光所青睐,它在他身上不曾留下痕迹,他仍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善意的孩子。
“修真者的世界其实很无聊的,我们在选择了长生的同时,间接的放弃了普通人的生活,可是我不想这样。”陆十一想了想,说道,“法术对我来说是一种让生活便利的工具,修真是我的日常,但是我不希望我的生活永远和这些挂钩,我也会羡慕凡人的生活。”
“你还记得汉字的‘仙’是怎么写的吗?一人居山间,无亲无邻无友无伴,只望长生,那是很孤独的事情啊,对我来说如果长生的路上没有人陪我打打闹闹,那么还不如活个百八十年的好。”陆十一眨眨眼睛,“之前就有一个前辈,隐居在深山中修道,但是意外结识了一位樵夫,樵夫只是个普通人,不懂修真甚至不识字,却很喜欢听修士弹琴,每次他都可以从修士的琴音里听出修士的想法,被修士引为知己。”
“可惜凡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修士一次闭关谱曲后,樵夫就去世了,等他出关,兴高采烈的想要把新谱的曲子弹给樵夫听,却发现自己连樵夫埋葬在哪里都不知道。”
陆十一突然叹了口气,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后来修士又哭又笑,毁了长琴,散去一身修为,入了轮回。因为对他来说,失去了人生的知音,便无人在懂他,即便得道飞升,不过是万载寂寞。”
“长生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对凡人来说,他们没有选择,所以渴望;但是对你我,长生并非不可触及,所以活得开心更加重要啊。”陆十一笑到。
“我就觉得像个普通人一样被溅了一身泥就很开心啊,所以当然是怎么开心怎么来喽。”
克拉克思考了很久,陆十一一直等着,直到清风拂来,东方已经漫上星河,克拉克才回过神,仿佛有什么从他心里飞了出去,化为烟尘,他的修为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筑基中期,比起陆十一也只差一点。
与此同时遥远不可测的太空中,一搜庞大的黑色飞船无声的划过星宇,它追逐着一个信号,像一只迷途中的巨兽,孤独的游荡着,终于在一片小行星带发现了那个不过几十米长的小号飞船。
小号飞船打开舱门,一个窈窕的女性身影从飞船中走出来,那是一个长相甜美的金发少女,只可惜,她娇好的面容上看不出多余的表情,她漂浮着来到大型飞船前方,几乎真空的环境并不能伤害她。
她是那么娇小玲珑,但是她的体内却又有着强大的力量,恒星的光缓缓从小行星的一角划破黑暗,金色的光芒照耀下,一袭鲜红的斗篷随着她的动作在宇宙中缓缓扭动。